1948年5月,毛主席正在窯洞中處理部隊的各種公文,突然看到一份報告,報告的篇幅並不長,當他仔細閱讀完後勃然大怒,立馬向華北軍區司令員聶榮臻下令:“黃壽發的問題無法原諒,即刻處決!”
次月,軍區刑場上,這位曾經的冀中軍區參謀長最後一次看了眼熟悉的革命之地,在一聲槍響後,結束了他波瀾起伏的一生。此事還不算結束,在宣告黃壽發的死刑判決後,周總理將冀中軍區司令員孫毅喊來,當面批評教育了這位未來的開國將軍,並追問事件具體過程、細節,直到落實各方責任後為止。
9月12日,我軍向國民黨軍隊發動戰略性決戰,三大戰役正式打響。歷經4個月的戰鬥,我軍殲滅國軍154萬餘人,覆滅國民黨絕大部分有生力量,為解放戰爭的最終勝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那麼問題來了,1948年正是解放戰爭的關鍵時期,在三大戰役即將打響前,毛主席為何會如此憤怒,直接下令處死一個軍區參謀長?在判決結束後,周總理又為何要追責軍區領導人?黃壽發究竟犯了什麼錯誤,能引起如此大的動靜?此事對我軍又有著怎樣的影響呢?
久經戰火,於巔峰時墮落
黃壽發出生於1911年,是福建連城縣人。他幼年時,正處於中國最黑暗的時代,連年的軍閥混戰和帝國主義國家的侵略,使得中華大地民不聊生,社會凋敝,到處一片觸目驚心的景象。而黃壽發出身貧苦農民家庭,給地主幹過活,也當過泥瓦工,從小便深刻體會到了廣大人民的悲慘生活。
1929年,毛主席、朱老總率領部隊進入閩西,年僅18歲的黃壽發被共產主義思想深深吸引,義無反顧地加入了當時的赤衛隊。沒多久,思想進步的黃壽發向著紅旗起誓,正式成為我黨黨員。
1939年,在黃土嶺戰役中,黃壽發擔任115師獨立團的一位營長,團長陳正湘參與指揮作戰時,發現敵軍設在一座小山頭上的營地有些異常,於是當機立斷,調來當時僅有的幾門炮彈,對敵人進行轟炸。而黃壽發在這場戰役中率領部下配合行動,也做出了重要貢獻。
運氣不錯的是,炮彈正好擊中了日軍中將阿部規秀,這是我軍抗日戰爭以來擊斃的日軍最高將領,狠狠打擊了日本侵略者的囂張氣焰,可謂意義重大,黃壽發也因此聲名大震。
1940年,在百團大戰的淶靈戰役中,雖然條件艱苦,黃壽發依然拼死守住了淶靈戰場,沒有放一個敵人透過,為身處戰場正在激戰的我軍免去後顧之憂。1941年秋,日軍再次對我方發起大掃蕩,黃壽發留守梯子溝,一直堅持到最後抵死抗爭,為大部隊的突圍爭取到了寶貴時間。
1943年,日軍大掃蕩仍未停止,幸虧有黃壽發堅守,我軍一分割槽才能順利度過難關,躲過日軍的大掃蕩,否則面臨的將會是滅頂之災。
在戰爭年代,黃壽發挽救過的生命不計其數。一分割槽的部分將領在晚年回憶中,都曾經對黃壽發的行為作出了極高的評價。像他這樣功勳卓著的將領,是我軍中不可多得的人才,如果沒有犯下後來的大錯,想必也會和一起參軍的同鄉一樣,建國後能獲得中將甚至更高的軍銜,成為人人敬仰的大英雄。
然而事實難料,人也是會變的。雖然曾在戰場上立下赫赫戰功,值得稱讚,但是黃壽發並沒有堅守初心。在革命後期,他逐漸暴露出軍閥主義、個人主義等作風問題。他自恃勞苦功高,開始變得目中無人,狂妄自大,多次與戰友爆發矛盾爭執,甚至出手傷人,一度被撤銷職位,停職反省。
但這些還不是最嚴重的,此後黃壽發不但不思悔改,竟還為滿足個人私慾,犯下殺害妻子的罪行,為軍紀法律所不容,最終落得個判刑槍決的下場,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殘殺髮妻,槍決還是戴罪立功?
黃壽發的妻子名叫何茵,出生於天津的一個商人家庭。1938年,憑著一腔愛國之情,何茵參加革命,此後擔任冀中軍區電臺報務員。當時為了解放中國的崇高理想,很多將領都尚未成家,黃壽發也是如此。於是1939年,經過組織上的撮合,兩人結為夫妻,婚後不久育有一女。
經歷過戰爭年代的風風雨雨,兩個人本該是攜手共進退的天作之合。但是好景不長,由於工作上事務繁忙,兩人經常是聚少離多。加上黃壽發身居高位之後,思想退步,沾染上了一些軍閥主義的不良作風,對手下人員經常是非打即罵,並且不思悔改,妻子何茵為此多次勸解,但始終沒有一點作用,兩個人關係再不同於以往,漸行漸遠。
轉眼就到了1946年,當時正處於解放戰爭時期,兩人事務繁忙,無暇顧及年幼的孩子,思慮之後,便決定找一個保姆來照顧孩子。誰知這個保姆成為了黃壽發殺妻的導火索。1946年後,我軍攻下了許多大城市,很多將領無視毛主席的指示,效仿闖王李自成,開始了享樂主義搞腐化,甚至還出現了換老婆的無德舉動,黃壽發就是其中一員。
當時找來的保姆年輕且漂亮,黃壽發很快就被美色吸引,兩人一來二去發生了不正當關係。然而紙包不住火,妻子何茵偶然間發現了這件醜事,大為惱火。此時的她已經有了幾個月的身孕,而丈夫竟然在這個時候出軌背叛家庭,這是萬萬不能容忍的。於是她收集好證據後,決定向上級告發黃壽發。
眼看事情就要敗露,一旦這件事情宣揚出去,自己的前途將要毀於一旦,黃壽發心一狠,決定先下手為強,殺掉何茵。剛開始,他企圖讓警衛員邊振海動手,邊振海不願意下此毒手,並且勸說他不要衝動。但此時的黃壽發已經被一己私慾衝昏了頭腦,根本聽不進去,他把邊振海訓斥一頓,並且威脅他不許聲張。
1947年農曆正月初二,黃壽發藉故將妻子約到一處偏僻的地方,一番爭吵後,他拔槍對著懷孕的妻子連開三槍,導致妻子當場死亡。警衛員不肯與黃壽發同流合汙,便向組織告發了他的罪行。
為了掩蓋真相,黃壽發多番狡辯,拒不認罪,並且把案發現場偽裝成自殺的假象,企圖矇混過關。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前去調查的同志透過一年多的證據搜查,以充分的人證物證確定了他殺害孕妻的事實。
面對鐵一般的證據,黃壽發才不得不承認了自己的罪行。由於黃壽發身居要職,且軍功卓著,此事一經上報,立刻就傳得沸沸揚揚,軍區首長們也對此案頗難決斷。
一方面,黃壽發在近二十年的革命戰鬥中英勇殺敵,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當時我黨與國民黨衝突不斷,大戰在即,正值用人之際,殺掉這樣的軍事人才實在可惜,同時也會影響軍心。
另一方面,黃壽發僅為一己私慾就殘忍殺害懷孕的妻子。毫無人性,且事發後蓄意隱瞞罪行,性質惡劣,實乃罪大惡極。不殺是對軍隊紀律的嚴重破壞,必須以儆效尤。
針對這種情況,軍區領導們展開了數次會議,有些人認為應該戴罪立功,有人則認為應該槍決,雙方始終僵持不下,無法達成共識。所以這樁案件一直被這麼擱置了下來。
驚動毛主席,鐵的紀律,一視同仁
轉眼到了1948年,這件事情被報告給了毛主席,毛主席在翻閱了具體報告後十分生氣,他嚴厲批評了晉察冀軍區的聶榮臻司令,並親自指示:“黃壽發問題不能原諒,一定要判處死刑。”
在毛主席看來,黃壽發作為一名老革命幹部,歷經五次反圍剿,走過八萬里長徵,在抗日戰爭中幾經生死。本應自律自明,卻為了一己私慾殘忍殺害妻子,並累及親生子嗣。如此滅絕人性,已經充分暴露出來他的舊軍閥思想,以及自私自利的個人品德問題,必須嚴懲不怠,並且通報全軍,讓其他人引以為戒。
當時擔任軍區副司令員的羅瑞卿後來回憶道:“見到毛主席後,他嚴厲批評了軍區對黃壽發一事未做嚴肅處理的舉動。雖然黃壽發的上級領導和戰友們都為他求情,但結果不曾有絲毫改變。”
毛主席如此生氣,從中可見這次事件情節有多麼惡劣。對於這樣一位背叛信仰,背叛人民和革命,失掉共產主義戰士覺悟的將領。雖然處死令人可惜,但也算咎由自取,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很快,在毛主席的指示下,軍區保安部對黃壽發進行審判判決,並執行槍決。考慮到黃壽發曾經做出的重要貢獻,黨組織答應了他的請求,允許他在抗戰八年的所在地阜平被執行槍決,就地安葬,並善待他的女兒。1948年5月,在一聲槍響後,黃壽發傳奇的一生就此結束了。
在戰爭年代,為了勝利,許多軍隊都曾用過將功折過的規則:“如果有軍事人才在戰場上功勳卓著,立下過汗馬功勞,那麼他以後即便觸犯法律規則,也可以將功抵過,戴罪立功。”
這個時候,就不得不提下國民黨的張靈甫殺妻的處理結果。張靈甫與黃壽發分別是國共兩黨的高階將領,兩個人都殺害了自己的妻子,從處決結果便可以看出兩黨根本的區別。
1935年,張靈甫當時正擔任國民黨團長,因為多疑,槍殺了自己的第二任妻子吳海蘭。東窗事發後,張靈甫被南京軍事法庭判處死刑,後來又改判為10年有期徒刑。
1937年抗戰爆發後,因為軍事指揮作戰才能出眾,又是蔣介石的嫡系,南京政府便下令將張靈甫釋放,戴罪立功,並且保留原本的軍銜。雖然殺妻案是張靈甫身上一個抹不去的道德汙點,但是對他的軍旅生涯卻沒有絲毫影響。此後他多次立下戰功,一躍成為南京衛戍司令,風光無限。
兩相對比之下,可見我黨軍紀之嚴明。像黃壽發這樣老資歷的將領,又貢獻突出,我黨仍能一視同仁,執法如山,正視他的罪行並作出判決。反觀國民黨軍隊,對於草菅人命的將領,不僅不能夠做出正確的處置,還一味包庇,升官提拔,此舉完全是違背了民心所向,其軍隊紀律之鬆懈可見一斑。更是從側面反映出了我黨的先進性,以及能夠深得民心的原因。
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由毛主席親自下達指示槍決的高階將領屈指可數。但是不管犯罪者曾經有過多大的功勞,一旦觸及法律和道德底線,都是不能被我黨所原諒的。
早在延安時期,我黨就曾發生過一件類似的事情。老紅軍將領黃克功因為戀愛不成,惱羞成怒,槍殺了一名女學生。毛主席得知此事後,當即下令槍斃,絕不姑息。
我黨的軍隊是擁有崇高理想和鋼鐵般紀律的隊伍。自成立以來,重視紀律便是我們一貫的作風,並形成了“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行為準則。在戰爭年代,我們依靠著鋼鐵般的紀律,與人民建立了深厚的情誼,贏得了群眾的支援。而國民黨的軍隊不重視紀律建設,利字當頭,重才輕德,上行下效,這才是他們腐朽失敗的重要原因。
公者千古,私者一時。百年來,我黨的軍隊始終堅持著紀律嚴明、執法如山的優良傳統,走過歷史的坎坷曲折,創造了一個又一個偉大的奇蹟。如今處在新時代的偉大征程中,無論領導幹部還是共和國公民,都應謹記歷史的深刻教訓,傳承並貫徹依法治國的宗旨,為中華之強盛一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