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捕撈這個詞估計大家比較眼生,因為之前大家有吃過生態菜、生態魚……,可能還聽說過生態養殖。總之不管什麼東西只要是吃的只要加上生態二字那就是身價倍增,因為原生態的確確實實好吃又營養。
至於生態捕撈這個詞眼的出現可能也沒有那麼陌生,但是事實目前為止,並沒有任何一項漁獵活動加上生態二字。當然,凡事都有個先例,現在出現的不多,可能以後就會更加頻繁了,一旦其他地方知道:還能這麼玩兒?
得益於農業部的《長江十年禁捕》政策,長江流域的漁業資源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恢復:各大河流和水域魚兒逐漸增多,就連一些平日罕見的瀕危物種也多了起來。但是凡事有利就有弊:魚兒太多了就會汙染水質,所以要以“生態”捕撈的方式給這些水域減輕一點兒負擔。
至於什麼是生態捕撈,給出的解答就是:不捕撈規格過小的魚,即使是捕撈上來了都要放回去,而且對於一些有名有姓的保護魚類一律放回。生態捕撈實行“一湖一策”,對捕撈的配額、品種、作業方式均進行嚴格規定。這些規定其實不難解讀:以保護生態多樣性為目的,捕起一些氾濫且體型大對水質有一定危害的品種。
但是這樣問題就來了(這幾天針對這個事件釣友們的疑問,不代表筆者有此觀點):
這魚捕起來怎麼處理?
在農業部的幾次禁令中都有:不允許交易和售賣野生魚,就算以此為噱頭的野生活魚館也是不行。那麼這些魚最終會不會流入市場、會不會像查干湖一樣弄成“有機魚”抬高身價。當然如果是直接處理為飼料,那麼和上面的規定不會衝突,但是在目前國內肉類蛋白價格偏高以及很多人不能保證肉類蛋白的攝入情況下這樣會不會太過於浪費?
垂釣者能否參與淨化水質?
休閒垂釣原則上來講是不汙染水質的,因為丟下去的餌料會被魚兒吃掉或者被微生物分解,而一般釣魚人所得的漁獲是高於餌料付出,尤其是在魚兒氾濫“需要生態捕撈”的情況下,可以說哪怕單用蚯蚓也能有不錯的漁獲。讓休閒垂釣者釣魚的話,一來把魚釣走可以減輕水域的環境壓力,二來釣著所得不會被浪費也不會高價流入市場,三來國內一億多垂釣愛好者也能有地方休閒。
對淨化水質有益的魚類為何也會被捕撈?
在官方發文對於如何“生態”上面有一個舉例:鰱鱅低於兩公斤的會被放回,這說明如果是高於兩公斤的鰱鱅是會被捕撈,鰱鱅有淨化水質的能力且在眾多能淨化水質的魚類中出類拔萃,尤其是大體型的鰱鱅對水質淨化幫助更甚。如果是以“魚兒太多影響”水質這個理由來實施“生態捕撈”那麼捕鰱鱅的話就站不住腳。當然,釣友們都是一些普通人,肯定沒有“專家”的見解來得專業。
作為一個釣魚人,對農業部關於漁業資源恢復的規定是堅決擁護的,哪怕限制了諸多釣法和禁釣地點,但是這於國於民都是有力,可以說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但是剛剛禁捕兩年,就有了需要“生態捕撈”如此成效,不得不讓人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