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隊服役十幾年,轉業回到地方後面臨的首要問題就是工作單位的選擇問題,同樣是安置單位,縣直和鄉鎮街道應該如何選擇?
絕大多數轉業安置計程車官在挑選安置單位時會按照以下順序選擇,優先選擇縣直單位,其次是鄉鎮街道單位,最後是國企單位,這樣的選擇順序其實是綜合考慮自身條件、工資待遇、生活環境和工作環境後做出的選擇。
自身條件。這是選擇安置單位的先決條件,包括自己的經濟狀況、性格特點、家庭情況以及量化分數等,這其中起決定性作用的是自己的量化分數,也就是決定選崗排名的分數,量化分數越高,排名越靠前,選擇的餘地也就越大。
工資待遇。同樣是安置單位,事業單位和國企的工資待遇是不一樣的,同樣都是事業單位,縣直事業單位和鄉鎮街道事業單位的待遇也是不一樣的。以事業單位為例,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資待遇要普遍高於縣直事業單位,同級別同年轉業到縣直和鄉鎮街道兩個人中,轉業到鄉鎮街道事業單位的人的工資要比轉業到縣直事業單位的工資高1000-1500元左右,這其中包括鄉鎮車補每月600元,鄉鎮補貼每月400-1000不等,所以在選擇安置單位時也有人會優先考慮工資待遇而選擇鄉鎮街道事業單位。
生活環境。服役十幾年的轉業士官,他們的年齡普遍在30+左右。在部隊辛苦服役十幾年,把青春獻給了國防,他們也從心底裡感覺愧對家人,所以很多人在選擇安置單位時會優先考慮能顧家,能照顧老婆孩子的單位,在這種情況下,縣直事業單位便會成為他們的首選目標。縣直事業單位大多數在縣城駐地,方便生活起居,方便接送孩子,能提供便利的生活條件,能有大把時間陪家人,彌補過去缺位的不足。
工作環境。縣直事業單位和鄉鎮街道事業單位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環境,縣直事業單位的工作環境比較輕鬆舒緩,工作內容相對固定簡單,壓力比較小,但是在職位晉級、職稱評定方面的競爭壓力會比較大。而鄉鎮街道事業單位的工作環境則顯得緊張緊湊,工作內容隨時而定,有時是下村宣傳扶貧,有時是疫情臨時抽調,有時是環保拆遷,還有時是矛盾調解,基本是全能型人才,什麼工作都能勝任,工作經常是5+2和白加黑,節假日經常加班,但是鄉鎮街道在職位晉級、職稱評定方面的壓力會小很多。所以有拼搏想法的人會選擇鄉鎮街道事業單位,想安逸一點的人會選擇縣直事業單位。
綜上,轉業後並不是所有人都適合縣直事業單位,也不是所有人都適合鄉鎮街道事業單位,轉業後縣直和鄉鎮街道到底哪個更適合自己,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自身條件、工資待遇、生活環境和工作環境後做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