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吳治邦
七漲停後又封死一字跌停,ST熊貓(600599.SH)的投資者正經歷著大起大落。
1月12日早盤一開市,ST熊貓便被數萬手的賣單封死漲停板。在經歷了數次延期後,ST熊貓1月11日晚間披露了對上交所關於公司權益變動事項問詢函的回覆公告,指出部分股東買賣公司股票存在著不合法的情況。
在此前,ST熊貓遭到了部分銀湖網投資者的舉牌。因陳建根、何偉芳、傅鋒、何挺強、趙曉峰、杜新達同受章奕穎控制,因此構成一致行動人,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8.12%,成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此後遭到了交易所的追問:(1)章奕穎借用他人賬戶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借用方式、借用時間、股票賬戶營業部情況、賬戶開立方式、時間、是否本人開立,交易委託方式等情況,並說明上述行為是否合法合規;(2)陳建根、何偉芳、傅鋒、何挺強、趙曉峰、杜新達6人買入ST熊貓股票的具體時間,對章奕穎借用其賬戶進行股票買賣是否知情;(3)7人構成一致行動關係的規則依據,前期未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的原因。
1月11日晚間的問詢函回覆公告來看,ST熊貓首先指出章奕穎的股票買賣行為不合法合規。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1)根據《證券法(2019年修訂)》第五十八條關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規定,章奕穎借用他人證券賬戶、陳建根等人出借證券賬戶從事股票交易不合法。(2)根據《證券法(2019年修訂)》第六十三條關於“透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透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有表決權股份達到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情形除外。”章奕穎未及時履行告知義務,且在限制期內有繼續購買公司股票的行為,該行為不合法。
另外,根據陳建根、何偉芳、傅鋒、何挺強、趙曉峰、杜新達六人給ST熊貓的《回覆函》,陳建根、何偉芳、傅鋒、何挺強、趙曉峰、杜新達六人確認章奕穎借用其股票賬戶,但不清楚、不瞭解章奕穎借用其股票賬戶後的股票操作。
介面新聞記者注意到,章奕穎此次購買ST熊貓股票的資金一度被認為源自於銀湖網,即上市公司子公司的資金。ST熊貓在1月11日晚間的回覆公告裡指出,這部分資金並非源自於銀湖網。經公司向章奕穎詢問,並根據章奕穎等人提供的《銀行資金流水》顯示,此次章奕穎用於投資公司股票的資金來源是浩長公司實際控制人劉海額外籌措的資金,並非銀湖網自有資金、銀湖網投資人資金、銀湖網收回的借款人還款資金,故無需公司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式。且該等資金的所有權本身不屬於銀湖網投資人,故章奕穎利用閒置資金用於投資股票的行為是合法的。
ST熊貓的在回覆公告裡進一步指出,銀湖網後期的良性退出等遺留工作從2019年12月份開始全部由浩長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劉海負責。為了便於開展工作,銀湖網實際控制人可以指定、其他投資人也可以推選任何人擔任維權委員會負責人。章奕穎擔任負責人未經過選聘流程,是於2019年12月以後擔任的負責人,沒有約定任職時間,章奕穎的職責主要是配合劉海從事穩定投資人、協助投資人資金兌付等工作。
章奕穎等人原本是希望依靠投資ST熊貓的股票來覆蓋P2P投資人的債權,從1月12日早盤的市場表現來看,未來或仍將面臨著巨大的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