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生活越來越快,都市買房越來越貴。
有人追求效率,花掉兩代人積蓄,幾百萬貸款市中心兩室一廳
有人相中未來,十八環外二手房,你買不了吃虧你買不了上當
有人考慮價效比,線性規劃微積分,買房堪比一場大型數學考試
然而大家都是成年人,尤其對初出社會的青年來說:
“小孩子才做選擇,我全都要”
於是他們買了
Loft公寓
01
生活中常常聽到這樣的公寓廣告:
你,是否在為高昂的房價發愁?
你,是否因為限購政策而失落?
你,是否厭倦了996的房奴生活?
二環中心,中央CBD,奢華公寓
不要五百萬,不要三百萬,只要99萬!只要99萬!心動不如行動,快來搶購吧!
問價,選型,拎包入住,一氣呵成。
完了不忘發個朋友圈:不是吧不是吧不是吧,都2102年了,還有人花幾百萬買房子住?
入住的第一個月:???我這水電費怎麼有點貴呀???
入住的第十二個月:???我成家後沒有學區房學位???
入住的第一百二十個月:???我手上的公寓竟然賣不掉???
入住的第二百四十個月:開發商,我XXX!退錢
是的你沒有看錯,這場景就像郭襄見到楊過:“街頭廣告初相遇,一入loft誤終生”
因為在你決定入手loft公寓的那一刻起,你就成了開發商眼裡“待宰的羔羊”
02
其實loft公寓是個很神奇的東西。
你說他是住宅公寓吧,他又不是住宅公寓。你說他不是住宅公寓吧,他又確實是住宅公寓。
為此,小帥願稱為“薛定諤的公寓”。
嚴格意義上講,中國的公寓就兩種:普通住宅公寓和酒店式公寓。
前者就是一般民宅,往往規模較大,什麼戶籍戶口七十年產權義務教育學位應有盡有,缺點就一個字:
貴!
後者土地屬於商業用地,規模也不小,比如各式各樣的青年客棧,沒戶籍沒學位產權也只有四十年,原因很簡單:這玩意本就不是給人長期住的,沒聽說過誰住個漢庭還能順手撈個入學資格出來的。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你是一個房地產老闆,當你完成了承包的商業土地開發,還剩一些不大不小的邊角料,你會怎麼辦?讓他們在犄角旮旯裡吃灰?
Nonono。有錢不賺王八蛋,資本從來不會放棄任何一次割韭菜的機會。
於是,他們用邊角料搗鼓出了一個“縫合怪”——loft商改住公寓。
按照開發商的說法,這種公寓“兼具寫字樓和住家”雙重功能。但這句話反過來說也成立,那就是“既不能當寫字樓,又不能滿足住宅需要。”
一方面,開發商拿到手的本就是商業用地,他們不可能擅自更改土地使用型別,不然就要面臨查水錶,所以必須在商業用地的大前提上做手腳,這注定了無論怎麼操作,它都不可能有70年產權,不可能安家落戶,不可能有學區,更不可能享受居民用水用電。
另一方面,開發商的邊角料吸引不了商業公司,就只能賣給普通人,普通人需求很簡單,那就是能住,所以開發商必須儘可能把它包裝得“像個住宅”,於是對外宣傳“二環以內,中央CBD,10分鐘通勤,買到就是賺到”然後把價格壓到只有同區域住宅的二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
它能不壓低麼,這純屬掛羊頭賣狗肉,肯定能賺一票是一票,賺完立馬跑路。
03
講道理,中國十四億人,買了loft公寓發現上當想出手自救的,倒也不少。不過理想很美滿,現實卻很骨感。
你一普通人上了“賊船”還想完好無損地下來,不脫一層皮那是看不起資本的威力。
困難分為兩種,一個紙面上的一個現實中的,咱一個個嘮。
首先作為商業用地,它的交易流程和普通住宅是不一樣的。除了印花稅,契稅和增值稅外,loft公寓還要交20%的差額個稅與30%到60%的差額土地增值稅。
舉個例子,你花200萬買了一套房,現在升值成280萬,如果是二手房出售,那麼你所需要交納的稅費為80萬*5.65%+280萬*0.05%+280萬*3%等於13萬零400元,你淨賺66萬9600元。
但如果是商改住的loft公寓呢?在13萬零400的基礎上還要加上80萬*30%的最低土地增值稅和(80萬-24萬-4.5萬-1400-8.4萬)*20%的個人所得稅,最後應繳稅費為13萬零400加26.2萬等於39萬兩千四百元,四捨五入就是四十萬。
好傢伙,我總共就賣了八十萬差價結果你告訴我一半要納稅?
這還不是最坑的,因為上述計算成立的大前提,是你能找到賣家。
去年7月成都有個新聞,說有個商改住專案被炒得熱火朝天,買個房還要搖號。
結果到了開盤那天,三分之二的號主選擇棄權,第一個月銷售額度比預期要低50%。未出售的新房資料都慘成這樣,那它二手房市場能火爆麼?
從統計角度來看,二手交易相當於曬了兩批購房人,不懂行的小白數量要打對摺。因此,每一個接盤商改住的都是天使,每一個loft交易者都值得被善待。
第三點,也是最致命的一點,商改住公寓專案依舊遊離於法律的灰色地帶,在違法的邊緣瘋狂試探。
2017年3月,北京市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辦公類專案管理的公告》,開全國之先河,明令禁止個人交易商改住公寓。
2020年10月,廣西南寧自然資源局高調支援綠港集團商改住專案,還將其視為影響城市發展的重大決策。
今年3月,南京市釋出了《既有建築改變使用功能規劃建設聯合審查辦法》,又又又一次嚴禁“商改住”專案,幾乎在同一時間,深圳市政府宣佈為“商改住”專案通上燃氣。
照此行情看,商改住loft公寓的法律地位也成為了薛定諤的難題。你不知道它到底合不合法,南寧說yes,北京說no;深圳說yes,南京說no。你甚至不知道它什麼時候合法。
保不準早上才買的公寓,下午就出臺文件停止個人交易,到時扔進去的一二百萬資金,那可就全砸自己手裡了。
04
近些年商改住公寓的大行其道不是偶然。
最主要的原因還是高房價,高房價之下必然會有人選擇投機取巧,而開發商正是拿捏準了這部分人“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的投機心理,才開發出了低質量的loft公寓。
從本質上說,這是一種利用資訊不平等做生意的基本手段,算不上詐騙,但絕對沒有多高雅,我們作為普通人想要購房,還是要老老實實去正規房產交易中心,才能避免“一入loft深似海,從此無緣商品房”的人生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