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話(借別人錢)
他跟我是上下鋪的好兄弟,我們是大學室友,我們一起抗過鋼筋搬過磚。睡過公交站牌,一起深夜步行,從鄭州龍子湖,去過開封。
就是這樣的好朋友,好兄弟。想不到有一天,我們的關係還是破裂了!
我是一個執拗的人,從來不肯求助於人,我的父親不求,叔叔伯伯不求。即便是2014年我買房子的時候也沒有求過。我寧願麻煩朋友也不願意麻煩親人。
也就是這一年年底,我買房子,差了些許,我問他借了1萬塊錢。很爽快,也很利索,儘管那時候他過的不太好。我想這就是好兄弟吧。後來發生的事情,讓我明白了現實的殘酷,我自以為是了。
2015年的時候,他要在鄭州買房子,付首付。
有一天深夜,他(特別愛面子)突然給我打電話,我們聊了天,我問他還有什麼事情嗎?他說沒有!
可是第二天的時候,他的女朋友(我們是校友),突然給我打電話,指責我,他們幫了我,而我不幫他們。我說你男朋友沒告訴我這事,然後她就說需要用錢。我說行啊,不過我手頭暫時有5000先給你,明天下午我在給你弄。然後她就告訴我,不行,態度十分強硬,今天他們就要交首付。
然後可能我是直性子,我就火爆了,“明天下午行不行,你們不起前說,讓我給你去哪弄”,半天時間就不給我,你說我招誰惹誰了?就這樣不歡而散!第二天他們也不用錢了!我們的關係就這樣破裂了!
2015年的時候,我把錢去理財了,也買了點股票,手頭沒有那麼多,如果變現需要一天時間。就因為這一天時間,關係就破裂了。
你說,這“一天”滑稽不不滑稽,可笑不可笑?
第二話(把錢借給別人)
記得當年在焦作上班的時候,大約是2014年,那時候我還是一枚單純的小男孩。大學畢業沒兩年,涉世不深,熱心交友,也熱心幫助別人。透過這一次事件,令我感到後怕,同時也讓我變得不再那麼相信別人!也讓我變得多少有點不“近”人情。
在焦作那個時候,我是代表公司負責這一地區的所有業務。客情,對於我們業務來說那就是生命線,無論如何你也是要搞好的。
突然某一天,XX超市(全國連鎖,很大)的經理給我打來電話,破天荒的問我借錢,出於業務的考慮,同時平時關係也不錯。他承諾我一個月就會給我,所以我想也沒想借給了他1萬塊錢。
然而,等到還錢時間到的時候,他一直也不提,起初我也沒在意,直到他又拖了一個多星期,我才開始催他,他的回答也是絕了“明天下午之前”。等我明天再問他他的時候,依舊是“兄弟,不好意思啊,明天下午之前”。就這樣反反覆覆,來來回回就是這個樣子。
當時的我非常的煩躁和著急,我是一個非常耿直的人,我不願意把自己的辛苦所得,就這樣莫名其妙的付諸別人。於是,我就坐車去了他所在的超市,訂了一個賓館,等他上班,催賬,等他下班,催賬,就這樣反反覆覆幾次,每次幾百,一千,直到最後我實在沒有耐心了,我一看還剩下2000元,我就認栽了!
當我花錢買了一場罪受,當我花錢買了一次教訓!
然而令我震驚的還在後面,沒出大約幾個星期的時候,這個經理就出事了,他的膽子也真的是大,他竟然利用超市不完善的制度,把超市外場幾天所賣的錢,30多萬,全部給人卷跑了。
我一陣後怕,幸虧我還挽回了8000塊錢。後來我聽說,他被超市起訴了,至於後來也就不知道了。
從這一件事情上,我想告訴你們,不要做酒肉朋友,要做知交。對於明面上不知根知底的朋友,把錢借給他們需要謹慎!
不然,損失錢是小事,也給自己找一大堆不必要的麻煩,更是給自己好好的心情澆上一盆涼水!
透過這兩件事,我想告訴你們!
一、
你們向借別人錢時,一定要考慮對方的經濟狀況還有時間狀況。
金額少,可以不提前告知,如果用錢金額大,一定要提前告訴對方,讓對方提前留心,給你準備著。不然你到時候急用的時候,人真沒有。可能也就如我同學與我一般,關係破裂,開始變得陌生。
二、
我們借錢給別人時,也一定要去考慮對方是什麼樣子的人。信得過信不過。如果不瞭解他的底細,不要怕得罪人,為了面子而把錢借給別人。
不然就如我一般,最後還是得罪了人,丟了面子,還損失了金錢,更破壞了自己的心情,花錢買煩惱,買一大堆麻煩。
最後,囑託你們一句:做人,一定要重諾。言既出!行必果!答應別人的事情,不要讓別人催,要提前,要如期!
君以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