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北方不是很適合冰釣麼,朋友就拉我入坑了,我在文章中向釣友們推薦了安卓手機和蘋果手機通用的探魚器,裡面有不少釣友評論稱推廣探魚器違規了。第一次我當他們寫錯了,第二次搞得我心裡有點發毛,不會真是我沒注意到。
就在上午查了很多資料,發現目前確實有省份把探魚裝置寫入了禁用的名單,比如目前我能查到的唯一的省份就是雲南省,明確的寫入了《雲南省長江流域禁捕水域禁止使用的漁具和捕撈方法名錄》,但是是有使用範圍的,長江流域,出了這流域能否使用估計就看當地的實際管理嚴格程度。
而在農業部2021年4月頒佈的《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用漁具名錄》中則沒有專門的探魚裝置內容,唯一跟探魚裝置掛鉤的就是夠刺耙刺(僅限錨魚、武鬥等)。其中也沒有提到探魚裝置一項。
然後在其他省份甚至湖南湖北省,在當地的禁用漁具名錄中都沒有查詢到探魚裝置被禁用,就更不要提冰釣流行的京津冀、東三省了。
我想有很多釣友可能把探魚裝置跟可視錨魚搞混了,可視錨魚是違規的,各地也都將錨魚列入了禁用名錄,但是目前錨魚裝置上的探魚器應該掛在錨魚工具裡,而正常的探魚裝置則應該單獨來看是否禁用。
打個比方,在禁用名錄之外的省份,如果有人在用可視錨魚,在管理人員到來前,把可視裝置掰下來,然後把錨杆給扔掉,管理人員只查到了可視探魚裝置,是沒辦法給他定性的,因為他的錨杆找不到了,只能讓別的釣友作證了。
也就是可視錨魚是錨魚,探魚器是探魚裝置,在名錄中會分開,不是一項。
同時你會發現這些禁用漁具裝置管理嚴格的地區基本上都是在長江流域,因為長江流域要十年禁漁,非長江流域的禁用漁具名錄規定則不那麼完善,就更不要提探魚裝置了。
實際上在漁業管理更為嚴格的美國,並不會禁用聲納和影片探魚裝置,反而是釣魚運動的一種輔助裝置。
所以,探魚器到底違規還是不違規?我這裡給出的結論是冰釣的這些省份肯定不違規,其他省份最好諮詢一下當地漁業管理部門,但是能明明白白查到的只有雲南。當然也許我有所疏漏,歡迎大家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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