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985、211高校畢業生不要”“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曾是不少用人單位招聘時的明文規定,儘管隨著教育部門三令五申,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就業歧視,這種明目張膽的學歷歧視已經不多見,但直接篩掉非名校畢業求職者簡歷的現象,仍然大量存在。而且,如今的學歷歧視鏈條不僅僅限於最高學歷,有時甚至延伸至第一學歷。即便求職者最高學歷為名校碩博,可如果本科只是畢業於普通高校,也可能受到歧視。
學歷歧視有違就業公平宗旨,可為何卻依舊屢禁不止?這首先源自一些用人單位從“提高招聘效率”層面的考慮。在招聘階段無法對求職者進行深入考察的情形下,有些單位為圖省事,乾脆“一刀切”,把學歷作為剛性篩選標準之一。而且,長久以來社會上一直存在的唯學歷論,也加大了用人單位的學歷崇拜,迷信高學歷、名校生,盲目將學歷與能力劃等號。
此外,全民學歷水平的提升以及由此帶來的“學歷貶值”和部分高校辦學缺乏特色,在人才培養及畢業生把關上“放水”,也是重要誘因。隨著大學教育的普及與研究生擴招,如今本科學歷含金量的確大大降低了。“3000元招不到農民工,但大學生卻能招一大把”的說法雖有戲謔成分,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大學生在就業市場上的尷尬。在高學歷求職者供大於求的條件下,用人單位自然有底氣用學歷進行篩選。還有一些普通高校辦學時“貪大求全”,丟掉了自身特色,畢業生在就業市場上缺乏專業競爭力,也在一定程度上為用人單位的學歷歧視提供了“合理性”。
要破除就業中的學歷歧視,還得對症下藥。一方面,要從法律層面為反對學歷歧視提供有力支撐。勞動法已有規定:“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同時,要暢通學歷歧視受害者的維權渠道,正如有學者所言:“在這個過程中,舉證責任應該是倒置的:勞動者只需要證明自己遭受了不公平的對待,用人單位則必須證明自己並沒有歧視存在。”降低維權成本的同時,也加大了用人單位學歷歧視的成本。
另一方面,則要在全社會大力破除唯學歷論的不正之風,剝落附著在高學歷、名校上的盲目崇拜與迷信,讓學歷迴歸學習經歷證明的本真,而非成為能力的代名詞。在這點上,公務員考試理應當好表率,取消本科及以上學歷限制的輿論呼聲已經存在一段時間了。而大力發展高質量的職業教育,讓職業院校的畢業生也能擁有不菲收入、上升空間,得到社會廣泛認可,也是消除學歷歧視的重要舉措,甚至可以說是治本之策。在提升學歷含金量、畢業生質量上,眾多目前可能處於被歧視狀態的普通高校及學生要知恥而後勇,透過自身努力向用人單位證明,即便自己不是高學歷的名校生,也同樣能勝任相應的工作崗位。
就業中的學歷歧視現象長期存在,而要解決這一問題,也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但是,即便日拱一卒,也有價值,當社會各界對反學歷歧視都形成共識後,就業公平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得到保障。
夏熊飛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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