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新官上任三把火”,指的是官員上任之初都要做幾件事來表達自己的才幹和施政理念,也有給屬下來個下馬威的意思。關於“新官上任三把火”源於何時,一直是有爭議的,很多人認為是典出諸葛亮,即火燒博望坡,火燒新野,火燒赤壁三把火。
其實這個說法大致是牽強附會,沒有根據。新官上任三把火的說法。在國人的詞彙中,這個“三”字是個很不確定的概念,也可以指很多把火的意思。這裡以清代的知縣為例,來看一看當時新官上任是如何燒三把火的?
清代的知縣是從候補進士、舉人、小京官,以及各州縣佐貳中銓選出來的。按照吏部的程式,被授予實缺的知縣拿到吏部的官憑後,就要到任職所在省份的督撫衙門報到,然後在規定期限內正式上任。
小小的七品知縣在督撫衙門中不過是個小角色,但是在他所任的縣中確實一件了不得的大事。按照規定,巡撫衙門在新任知縣啟程之前,就要事先向所在的縣發出一份“通知書”,官方的叫法為“紅諭”。
在這份“紅諭”中,會寫明知縣的姓名、籍貫、年齡以及長相等基本特徵,然後註明到任日期及當地的接待流程。“紅諭”發出之後,知縣便可慢慢悠悠啟程了,沿途的驛站為他提供服務,所經過的各州縣長官看在同僚的份上,也少不了要出面敷衍一番,送上一些特產銀兩之類的,這是清代官場的潛規則,大家是必須要遵守的。
而新任知縣所在的衙門在長官未到之前,便要忙碌起來,商議接待事宜。衙門要打掃修葺一新,六房要整理案卷、編造賬冊,以備知縣隨時查閱。
知縣到任後,第一件事便是要接印,衙門中所有的執事人員,諸如佐貳、書吏、差役等,都要按照品級、班次站好位置,等新任知縣上座訓話。訓完話後才會舉行一個隆重的歡迎儀式,知縣在隨行人員的陪同下,照例要繞衙門巡視一圈,即所謂的“兜青龍”。
“兜青龍”以後,就要進行重要的活動。知縣穿著公服往北面而跪,意為叩謝聖恩。此時,差役們要發梆,第一次擊七梆,代表“為君難為臣不易”;第二次擊五梆,代表“仁義禮智信”;第三次擊三梆,即代表衙門正堂匾額上的“清慎勤”。
三梆敲過,再敲堂鼓。一為三下堂鼓,表示“奉聖命”,二為四下堂鼓,表示“叩謝皇恩”。至此新官上任的基本程式算是走完了。緊接著,知縣朝南而坐正式升堂,開始放“三把火”。
清代知縣上任的這“三把火”,不是個例而是慣例,而且也不是特指這三件事。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燒香拜神:古代州縣都設有孔廟、關帝廟、文昌帝君廟,以及城隍廟等。官員正式上任行使權力之前,必須要先拜這些神,表示自己上敬天下敬地,是皇帝派來為百姓主持正義的,略有向天發誓的意思。
2、盤查賬目:這是對前任知縣留下的銀庫、糧庫、料庫的一次盤點,要確保與賬目上的數字相符,並要親自到各庫中詳加複核,以免被書吏欺瞞。
3、檢閱城池:守衛城池保一方百姓安寧是知縣的重要職責,所以新任知縣上任之初便要檢查城池是否堅固,守衛兵丁人數是否存有缺額,地方上的治安措施是否得當等等。
4、清點人員:衙門中六房、差役、書吏都是有固定人數的且都是記錄在案的。知縣要按照實際人數進行清點,看是否存在吃空餉的情況,對屬下人員有一個大致的瞭解。
5、視察監獄:刑名也是知縣最重要的工作之一,監獄關押了多少犯人,他們是否受到了公正的待遇,監獄的管理是否正常,這些都是必須要親自查閱的。
除了以上這些外,新任知縣還要對本縣的學子(童生)進行一次書面考試,以瞭解他們的才學優劣。另外按照規定,知縣要和當地計程車紳互換名帖,一一回拜。最後才會在衙門外貼上告示,宣佈正式辦公,並規定從某日起接受民間訴訟案件。
不難看出,清代州縣官上任燒得“三把火”,並不是具體的行政事務,大多走得是上任的一些既定程式。事實上,清代的州縣官在上任時通常都要先適應當地的風氣,瞭解當地的民情,然後才會具體介入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