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閱讀史源歷史專欄第2504期。解放戰爭後期,我軍開始使用帶統一數字番號的兵團建制。而在建國之後,把一些兵團幹部進行定級,出現了正兵團級、副兵團級等級別。1955年之後全國設立了12大軍區(原先的六大軍區拆分而來),首長為大軍區級別。那麼戰爭時期的兵團和建國後的大軍區,究竟哪一個級別更高呢?兵團司令和大軍區司令員哪一個權力更大?
其實要分兩個階段來看。建國前我軍主力野戰兵團通常轄三到四個軍的規模,人數約為十餘萬人。解放軍主動建立了16個兵團,加上國軍起義的二十一、二十二和二十三兵團,解放戰爭末期共有19個正式兵團。而在建國之後,有6個大軍區,後來逐步撤銷兵團建制改為12個大軍區。最簡單的辦法:從數量上就可以基本判斷出,早期6個大軍區的級別要高於之前的兵團建制,而後期拆分完的12個大軍區就相當於戰爭時期的兵團。
1955年的各大軍區司令員,大部分都是開國上將(也有部分中將),比如鄧華出任瀋陽軍區首任司令員,楊成武擔任北京軍區第一任司令員。這些大軍區司令之前有不少人就是兵團司令,改為12大軍區後,繼續出任對應職務,算不上真正意義上的晉升。有朋友問五十年代的高階將領不是分大軍區級、正兵團級等說法嗎?那是在1955年大軍區拆分之前。六大軍區時代,軍區首長的級別確實是高於兵團的。
戰爭年代的兵團事實上相當於集團軍,而解放戰爭時的野戰軍,其實就是集團軍群級別建制。那麼大軍區級和之前的野戰軍級是一樣的嗎?在建國初期是這樣的,因為一開始只有6個大軍區。野戰軍的級別等同於當時的大軍區,野戰軍司令員的職務跟大軍區司令員平齊。比如林總是四野統帥,同時也是中南軍區司令員。後來中南軍區又拆分出廣州軍區和武漢軍區。
與此情況類似,其他建國初期的大軍區也進行了拆分,1955年變成了12個大軍區,在1956年又建立了福州軍區,達到13個。拆分後的大軍區首任司令員,不是開國上將就是中將,而拆分之前基本都是元帥級別的人物擔任。在新中國的歷史上,大軍區的數量有增有減,根據形勢和國防需要而變化調整,目前已經改為戰區制,全國只有五個戰區,受中央軍委領導。
在五十年代初我軍兵力超過五百萬人,而經過多次裁軍,兵力人數也在相應減少,以適應現代化戰爭的需要。各大戰區所轄的集團軍,編成情況已不像解放戰爭時期那樣刻板固定,並非固定幾個軍、幾個師,多少萬人,而是需要進行多兵種的綜合編成,人數雖然大大減少,戰鬥力卻更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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