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頭債權,多次抵押,多方查封
很多“法拍房”的業主(被執行人),往往有多頭負債,甚至資不抵債,否則也不會淪落到房產被強制拍賣的地步。比如他在長沙有負債,房屋就被長沙的法院查封,他同時又在株洲有負債,可能又被株洲的法院查封了;除此之外,他可能還有民間借貸和高利貸,這種個人與個人的債務關係,是最難理清的。
2、惡意租賃,拍房易交付難
買到毛坯或者是空置房還好,如果裡邊還有人住,這就需要清場才能交付了。很多的司法拍賣公告裡,明確寫了“法院不負責清場和交付(騰房)”;即便是法院承諾負責騰房,也是困難重重。特別是商鋪、寫字間或者酒店式公寓,如果簽定有10年甚至20年的長期租約,等於你10年、20年無法使用這套房,如果出租收益已經被原房主拿走了,你也不太可能讓他返回給你,損失就會很慘。
3、暗藏其他稅費
“法拍房”稅費的特殊性在於:轉讓和受讓兩家的稅費都是由買受人一人承擔,所以,和買二手房一樣,你得搞懂該房屋是否“滿五唯一”,否則除契稅外,要支付個稅;另外,該房屋前業主拖欠的物業費、水電費、燃氣費、寬頻費、有線費等欠費,均由買受人負責承擔,如果惡意拖欠多年,加上違約金,也會是一筆不小的數目。法拍房還可能存在拖欠物業費、水電費、有違規搭建需要拆除等,參與拍賣者也要注意,如果以上花費金額比較大,拍賣成交價格加上這些花費,可能與市場同區域、同小區二手房價格相差無幾了,還不如選擇其他二手房而不是法拍房。如果該房產在此前還有過“非夫妻直系親屬之間贈與或繼承”的交易方式,那麼再次過戶會產生20%的個人所得稅。
4、戶籍遷入難,學區沒保障
現在除非達成協議,否則法律並沒有條款,可以強制遷移戶口,如果原房主戶籍佔用,特別是某些學區房,你是無法享受到的。因為目前沒有任何相關法律規定可以強制要求原房東遷出戶口,所以如果你是衝著學位去買法拍房,你就面臨可能買了房也拿不到學位的問題。如果你是買普通的二手房,你可以透過第三方資金監管的方式來規避這個風險,讓原業主把戶口遷出去。
5、原房主身份起底
法拍房之所以成為法拍房,一定是原房主因為債務無法償還或其他經濟糾紛,被債權人起訴,進入司法流程,然後由法院凍結其房產,進而裁定拍賣其房產用於償還債務。
原房主產生債務的原因,有的是創業、生意失敗,還有的是因賭博、吸毒、詐騙等原因導致的。
如果是後面的那些原因,像賭博、吸毒是很難戒掉的,房東大機率會繼續舉債賭博、吸毒,後面會陸續產生新的債權人,他們會到你拍得的房子裡討債、鬧事,你再宣告此房產是你拍賣所得也無濟於事。
要知道借錢給賭博、吸毒人士的很可能是涉黑背景的人,本身就是開賭場或者是毒販,他們在暗你的房子在明,作為小老百姓你禁不起他們一而再、再而二的無理取鬧,到時候新房沒住上,糟心事一籮筐。
6、房屋產權性質
在參與拍賣之前,你應該瞭解清楚該套房子的土地性質、土地使用年限、房屋產權性質、產權有無共有人等。
一般情況下,不同房屋性質土地使用年限是這樣規定的:住宅用地是70年,寫字樓是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及工業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加油站、加氣站用地為20年。
早期的房屋也有住宅性質但土地使用年限只有50年的,住宅土地年限規定70年是10多年前出臺的規定,之前的一般都是50年。
所以不要認為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的房屋就是商業性質,要以產證和房產局備案為準,如果你參與的法拍房產證是2003年以前,很有可能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的住宅。
對於70年產權的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自動續期,無前置條件。但對於40年產權的公寓,暫無明確規定。
合肥市國土資源局回覆有關“40年公寓產權到期”的問題,表示:產權到期,房子不會收回,可以續期,但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只是個案,其他城市如果施行還沒有統一標準。
結論是買法拍房,70年產權住宅要明顯優於40年產權公寓,一是未來可使用年限長,二是土地使用權到期後住宅獲得的保護更明確,即使拆遷的話住宅的補償金也更可觀。
法拍房除了土地使用年限,還有共有人的問題需要重點考慮。
有的房產證上除了債務被強制執行人以外,還有其他共有人,比如父母、配偶、子女,參與競拍首先要搞清楚此套房的共有人還有誰。
以房產證為夫妻共同共有為例,債務人如果夫妻雙方在結婚之前做過公證,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那麼夫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也就是說,債務人的配偶不承擔連帶責任,房產的一半歸配偶所有。
一定要提前瞭解房屋情況
所謂瞭解,就是要知道房屋的情況,那如何瞭解呢?相信大家都有自己的辦法,法院、中介兩個路徑,發揮自己所有的力量去確認。
即使是使盡全力也可能被坑,所以法拍房確實是是一件風險和收益並存的投資,各位看官一定要做好決策,做好對比,做好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