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財經訊 張夢怡1月1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等四部門釋出關於加強北京市市共有產權住房政府產權份額代持機構管理的通知。
通知提出,各區人民政府確定一家代表政府集中持有本區共有產權住房政府產權份額的保障性住房專業運營管理企業,共有產權住房政府產權份額單獨核算管理,該企業未經批准不得參與商業性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
通知指出,市級代持機構除按照有關規定和購房合同約定負責管理服務工作外,還應當建立共有產權住房網路服務平臺系統,並依規提供共有產權住房出租、產權份額轉讓等管理服務。
同時,共有產權住房代持機構的管理服務工作,納入保障性住房專業運營管理企業績效考核的業務指標體系,由同級國資委會同住房城鄉建設委(房管局)共同實施考核。其代持共有產權住房政府產權份額的收益及支出情況不計入企業年度績效考核經濟效益指標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