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每秒約30萬公里的光速,是如何測算出來的嗎?
1638年,義大利物理學家伽利略帶著助手各自登上了 兩座山峰,他們手裡拿著光源和擋光板,想透過觀察光線從一座山峰跑到另一座山峰,所需要的時間來測算光速。
但遺憾的是,伽利略的實驗並沒有成功,他沒有測出光線在兩座山峰之間跑個來回,有任何微弱的延遲。
雖然實驗以失敗告終,但伽利略得出結論“光的傳播速度,肯定快得無法想象”!
1676年,丹麥天文學家奧勒·羅默透過觀測木星與木衛一公轉週期的時間差,測算出光繞行地球一圈所花的時間,竟然還不到一秒(實際上,光1秒可繞行地球約7.5圈)。
並且,奧勒·羅默首次提出,光速為每秒約22.5萬公里。
羅默的觀測資料雖然得到了牛頓、惠更斯等科學巨匠的支援,但所有人都知道,這個資料跟光速的真相,依然存在著很大的差距。
兩百年後,法國物理學家阿曼德·斐索,利用他發明的齒輪旋轉法來測算光速。
斐索在光源和一面反射鏡之間放置了一個齒輪。
原理是這樣的:齒輪在靜止的狀態下,光線透過齒縫照射到對面的反射鏡之後,會透過原路反射回來。
當齒輪開始轉動,並達到一定的轉速之後,光線在返回時,原先的齒縫剛好轉過,光線就會打在齒輪上而無法透過。
如果繼續將齒輪的轉速加快,此時光線就會穿過下一個齒縫再次反射回來。
但經過幾次實驗失敗之後斐索發現,因為光速實在太快,實驗距離、齒數、和轉速都達不到要求,齒輪根本擋不住光線。
也就是說,即便是齒輪高速轉動,光線依舊能夠透過原先的齒縫。
無奈之下,斐索只能不斷延長實驗距離和齒數,以及提高齒輪的轉速,希望能擋住反射回來的光線。
於是,光源到反射鏡之間的距離被拉長到了八公里,齒輪的齒數也被增加到了720齒,轉速更是達到了驚人的每秒12.67轉。
終於,斐索的齒輪旋轉法成功了!
光線被反射回來後,因為距離、齒數、和轉速的增加,光線錯過了原先的那個齒縫而被齒輪擋住。
而當齒輪的轉速再次被提高一倍之後,光線又能從下一個齒縫中反射回來。
實驗說明,只要將齒輪的轉速、齒數、以及光源到反射鏡之間的距離加以運算,就可以計算出光速了。
1849年,在沒有任何先進儀器的幫助下,斐索透過他的齒輪旋轉法,終於成功地計算出光速為每秒約 31.5萬公里。
這一結論跟170多年後,今天所測量出的光速為每秒約30萬公里的結果,誤差幾乎是微乎其微。
光速的測量給近代宇宙探索提供了有力的基礎支援,讓後來的科學家們能夠更加精確地計算出宇宙天體之間的距離,物質運動的時間,甚至是 可觀測宇宙的直徑。
人類科學的發展,離不開那些偉大的科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