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滅亡距今已有近 400 年,然對其滅亡原因的探究,各家依然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歷史學家多從政治、經濟、軍事等社會科學的角度出發,將其滅亡的原因歸結於政治腐敗、吏治黑暗、農民起義、軍事失利等,很少或幾乎不考慮自然環境變遷對其造成的影響。事實上,認真研究中國古代王朝興替原因後就會發現,無論是夏、商、周的更替,還是漢唐的興盛,抑或明朝的滅亡,都與氣候變遷有著重要聯絡。
史君今天講的“小冰期”對明朝的滅亡下了黑手。
在我國,通常將 15 世紀後期—19 世紀末氣候寒冷期作為小冰期,由於這一時期恰是明清時期,因此,在中國也稱為“明清小冰期”。
“小冰期”使農業癱瘓
明清“小冰期”的氣候變化表現為氣候冷暖變化和乾溼變化的異常。這一時期中國的冬季十分寒冷,而夏季乾旱、洪澇災害多發,在眾多產業中,農業對氣候變化的敏感度要遠遠高於其他產業,而古代中國又是一個以農業為本的國家,“像中國這樣一個把經濟的發展建立在農業基礎上的國家,在氣候的變化面前顯得格外的脆弱”據明史專家研究表明: “無論從災荒總數,還是成災頻度,以及災荒的破壞力,明代的災荒都是空前的,僅以災荒頻度而言,明代也首當其衝。” 究其史實,其結論是可信的。晚明時期自然災害爆發的頻率、受災範圍和破壞程度都是世所罕見的。自萬曆至明朝滅亡,洪澇、乾旱、地震、蝗災等自然災害就未曾間斷,而在這些自然災害中,尤以旱災和洪澇出現得最為頻繁且破壞力度最大,在《明史》《明會典》《明實錄》等文獻中均能找到相關記載。下面以《明史·五行志》為例,羅列如下,以觀其概。
明末饑荒四起
“萬曆十一年八月庚戌朔,河東鹽臣言,解池旱涸,鹽花不生。十三年四月戊午,因久旱,步禱郊壇。京師自去秋至此不雨,河井並涸。十四年三月乙巳,以久旱,命順天府祈禱。十七年,蘇、松連歲大旱,震澤為平陸。浙江、湖廣、江西大旱。十八年四月,旱……三十九年夏,京師大旱。四十二年夏,不雨。四十三年三月,不雨,至於六月。山東春夏大旱,千里如焚。四十四年,陝西旱。秋冬,廣東大旱。四十五年夏,畿南亢旱。四十七年,廣西梧州旱,赤地如焚”; “天啟元年,久旱。五年,真、順、保、河四府,三伏不雨,秋復旱。七年,四川大旱”; “崇禎元年夏,畿輔旱,赤地千里。三年三月,旱,擇日親禱。五年,杭、嘉、湖三府自八月至十月七旬不雨。六年,京師及江西旱。十年夏,京師及河東不雨,江西大旱。十一年,兩京及山東、山西、陝西旱。十二年,畿南、山東、河南、山西、浙江旱。十三年,兩京及登、青、萊三府旱。十四年,兩京、山東、河南、湖廣及宣、大邊地旱。”
農業癱瘓 盜賊大起
小冰期的低溫使農業生產受到致命的影響,民生日苦,同時也直接加劇社會矛盾,影響社會穩定,進而造成中國傳統社會劇烈的社會動盪,形成大遷移、大移位、大戰亂。此種情形的出現,在史書中不乏其例。
“山西列郡俱荒,太原尤甚。三年於茲,百餘里不聞雞聲。父子夫婦互易一飽,命曰‘人市’。宗祿八十五萬,累歲缺支,飢疫死者幾二百人”。
“( 萬曆) 二十二年春正月己亥,詔以各省災傷,山東、河南、徐、淮尤甚,盜賊四起,有司玩愒,朝廷詔令不行”。
“( 萬曆四十四年七月) 是月,陝西旱,江西、廣東水,河南、淮、揚、常、鎮蝗,山東盜賊大起”。
明末李自成起義
崇禎煤山自縊
“小冰期”致使農業崩潰,而農業崩潰以致盜賊四起,明王朝的喪鐘也就被敲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