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022年1月11日《解放軍報》報道:解放軍總醫院第四醫學中心拓寬為軍服務“綠色通道”。在有關報道中,經常聽到一些部隊總醫院的名字,如解放軍總醫院、中部戰區總醫院、新疆軍區總醫院等。那麼,總醫院是什麼性質的醫院?軍隊有哪些總醫院?醫學中心又是怎麼回事?
解放軍總醫院為火神山醫院患者開展5G遠端會診
紅軍就有總醫院
在革命戰爭年代,由於條件所限,我軍醫療設施和機構還很不完備,但即便如此,在不同時期,我軍都建有總醫院,以適應戰爭的需要。
早在紅軍初創時期,由於革命戰爭發展的需要,就建立起一批紅軍醫院。1930年將紅軍醫院區分為前方野戰醫院和後方醫院。1932年,中央軍委明確將紅軍醫院編為野戰醫院、兵站醫院、預備醫院、後方醫院四種類型。這期間,各地紅軍還建立了為數不多的總醫院,如1931年在江西瑞金的紅軍總醫院、福建軍區後方總醫院、贛東北紅軍總醫院、湘鄂西革命軍事委員會總醫院、紅四方面軍後方總醫院;1932年的西北革命軍事委員會總醫院(又稱紅四方面軍總醫院);1933年的中央紅軍總醫院、湘贛軍區總醫院;1935年長征期間的中國工農紅軍總醫院、紅四方面軍臨時總醫院等。這期間紅軍總醫院的規模不大,如1933年初,紅四方面軍總醫院有醫生14人,護士30多人,以後醫生髮展到30多人。傅連暲、賀誠、錢信忠等開國將軍都曾擔任過紅軍總醫院的領導工作。
位於江西省興國縣的中央紅軍總醫院舊址
位於四川省通江縣的紅四方面軍總醫院舊址
1932年紅軍後方總醫院飯票
抗日戰爭時期,八路軍總部和各師、軍區根據實際情況,逐步加強了後方醫院、野戰醫院、兵站醫院的建設。1937年秋,紅軍後方醫院改稱八路軍總醫院(也稱八路軍軍醫院),駐紮在陝北延川縣高家灣。1939年院址遷往延安縣柳樹店,同年12月為紀念白求恩大夫以身殉職,八路軍總醫院改名為白求恩國際和平醫院。
1939年2月1日,朱德總司令、彭德懷副總司令釋出《醫院組織標準》通令,統一規定了八路軍醫院的編設標準,將醫院分為甲、乙、丙三種類型。八路軍的醫院規模和醫療設施比紅軍時期有很大發展,這期間建立了晉察冀軍區總醫院、晉綏軍區總醫院、冀熱遼軍區總醫院、冀魯豫軍區後方總醫院等。1944年3月,新四軍一師暨蘇中軍區江蘇寶應東蕩地區建立了後方總醫院。
蘇中軍區後方總醫院舊址銘牌
抗戰結束後的張家口晉察冀軍區總醫院
1946年4月,晉察冀軍區總醫院已經使用X光機(當時八路軍官兵帽子上的國民黨帽徽還沒有取消)
解放戰爭後期,為適應戰爭形勢的發展,完成大量傷病員救治任務,各野戰軍和軍區都很重視醫院的建設,醫院的數量不斷增加,床位不斷擴大。根據實施階梯治療任務的不同,大體上將醫院分為野戰醫院、兵站醫院(機動醫院)和後方醫院(基地醫院)三類。有些軍區和野戰軍的後方醫院也稱後方總醫院,如晉冀魯豫軍區後方總醫院、中原軍區後方總醫院、第二野戰軍後方總醫院、華東軍區總醫院、華北軍區後方總醫院、華北軍區第三後方總醫院、西南軍區後方總醫院。
50年代中期建立軍種、軍區總醫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我軍開始正規化建設,同時接管了國民黨軍隊的一些醫院,醫院建設有很大發展。1953年,中央軍委釋出《關於整編全軍醫院的命令》,統一整編軍隊醫院的番號、名稱、編制、床位數。1954年5月22日,總參謀部、總後勤部頒發醫院整編方案,將全軍醫院分為五類,即總醫院、駐軍醫院、預備醫院、療養院、教學醫院。
根據國防建設需要,1954—1956年,在原有醫院基礎上,在北京建立了海軍總醫院、空軍總醫院,並在各軍區建立軍區總醫院,1957年6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〇一醫院正式命名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
海軍總醫院
空軍總醫院
北京軍區總醫院
成都軍區總醫院
1955年全國軍區重新劃分時共有12個大軍區,即:瀋陽、北京、濟南、南京、廣州、武漢、昆明、成都、蘭州、西藏、新疆、內蒙古軍區。1956年成立福州軍區,全軍共13個大軍區。但是個別軍區總醫院成立較晚,如西藏軍區總醫院1962年成立。1965年4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五三醫院改編為內蒙古軍區總醫院;1967年5月,為統一華北戰場作戰指揮,中央軍委決定將內蒙古軍區降格為省軍區,劃歸北京軍區建制領導;1970年,撤消內蒙古軍區總醫院番號,恢復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五三醫院。1970年8月,解放軍總醫院由師級單位升格為軍級單位,其他總醫院為師級單位。
這期間,還建立了鐵道兵總醫院。
西藏軍區總醫院
1978年7月12日,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發出《關於醫院、療養院的整編方案》。規定醫院分為總醫院、中心醫院、駐軍醫院。戰時不編設野戰醫院,各醫院編組野戰醫療所(隊),擔負緊急救治任務。
總醫院是全軍或軍區、軍種、兵種的醫療、臨床科研和專科訓練的基地,主要任務是負責全軍或軍區、軍種疑難、危重傷病員的收治、直屬單位傷病員的專科治療和高階幹部的醫療保健工作,並對下級醫院進行技術指導。
中心醫院是一個地區幾所駐軍醫院的醫療技術中心,它除收治駐地附近軍隊的傷病員外,並負有收治各駐軍醫院的疑難病症傷病員和對駐軍醫院進行技術指導的責任。
駐軍醫院的主要任務是按區域分工收治駐地附近的軍隊傷病員,指導駐軍部隊的醫療、預防工作。
此外還有教學醫院,教學醫院是軍醫大學附設的,主要為其醫學教學及科研提供實踐條件的醫院。
濟南軍區總醫院
80年代以後軍隊總醫院的調整
1985年百萬大裁軍時,裁掉了4個大軍區,其中:
福州軍區併入南京軍區,原福州軍區總醫院改稱南京軍區福州總醫院;
武漢軍區併入廣州軍區,原武漢軍區總醫院改稱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
昆明軍區併入成都軍區,原昆明軍區總醫院改稱成都軍區昆明總醫院;
烏魯木齊軍區降格為新疆軍區,隸屬蘭州軍區,原烏魯木齊軍區總醫院改稱蘭州軍區烏魯木齊總醫院。
南京軍區福州總醫院
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
裁減後,大軍區由11個減為7個,即:瀋陽、北京、濟南、南京、廣州、成都、蘭州軍區,但軍區總醫院仍是11個。由於南京、廣州、成都、蘭州4個軍區轄區內都有了兩個總醫院,為便於區別,原軍區總醫院冠名又加上了醫院駐地的地名,如南京軍區南京總醫院,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但通常也稱南京軍區總醫院、廣州軍區總醫院等。
南京軍區南京總醫院
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
蘭州軍區蘭州總醫院
1983年命名的武警總醫院
從上世紀末到新世紀初,解放軍第二六二醫院更名為第二炮兵總醫院,三〇六醫院更名為總裝備部總醫院,三〇九醫院更名為總參謀部總醫院。
第二炮兵總醫院
總參謀部總醫院
新時代軍隊總醫院的調整
一些總醫院更名“醫學中心”
2016年,隨著新一輪軍改的展開,成立新的軍種領導機關,七大軍區合併改編為五大戰區,一些軍兵種和軍區總醫院也相繼更名:
原北京軍區總醫院更名為陸軍總醫院;
原第二炮兵總醫院更名為火箭軍總醫院;
原總裝備部總醫院(第三〇六醫院)更名為戰略支援部隊總醫院;
原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更名為聯勤保障部隊武漢總醫院;
原蘭州軍區烏魯木齊總醫院更名為新疆軍區總醫院。
原北京軍區總醫院更名為陸軍總醫院
火箭軍總醫院
戰略支援部隊總醫院(第三〇六醫院)
2018年11月,隨著軍改的繼續深入,軍隊總醫院再次進行調整:
陸軍總醫院更名為解放軍總醫院第七醫學中心;
海軍總醫院更名為解放軍總醫院第六醫學中心;
空軍總醫院更名為空軍特色醫學中心;
火箭軍總醫院更名為火箭軍特色醫學中心;
戰略支援部隊總醫院更名為戰略支援部隊特色醫學中心;
武警總醫院更名為解放軍總醫院第三醫學中心;
總參謀部總醫院(第三〇九醫院)更名為解放軍總醫院第八醫學中心;
原南京軍區南京總醫院更名為東部戰區總醫院;
原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更名為南部戰區總醫院;
原成都軍區成都總醫院更名為西部戰區總醫院;
原瀋陽軍區總醫院和原解放軍第二〇二醫院合併組建北部戰區總醫院;
以原聯勤保障部隊武漢總醫院(前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原解放軍第一六一醫院為基礎成立中部戰區總醫院;
原南京軍區福州總醫院更名為解放軍聯勤保障部隊第九〇〇醫院;
原成都軍區昆明總醫院更名為解放軍聯勤保障部隊第九二〇醫院;
原蘭州軍區總醫院更名為解放軍聯勤保障部隊第九四〇醫院;
由原濟南軍區總醫院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八十八醫院、第一四八醫院、第四五六醫院共同組建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聯勤保障部隊第九六〇醫院。
空軍總醫院更名為空軍特色醫學中心
武警總醫院更名為解放軍總醫院第三醫學中心
原南京軍區福州總醫院更名為解放軍聯勤保障部隊九〇〇醫院
原濟南軍區總醫院等組成聯勤保障部隊第九六〇醫院
至此,我軍只保留了8所總醫院,即:
解放軍總醫院;
東部戰區總醫院;
南部戰區總醫院;
西部戰區總醫院;
北部戰區總醫院;
中部戰區總醫院;
新疆軍區總醫院;
西藏軍區總醫院。
解放軍總醫院
東部戰區總醫院
南部戰區總醫院
西部戰區總醫院
北部戰區總醫院
中部戰區總醫院
(作者:軍史專家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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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平
編輯:柴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