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 schizophrenia)是所有重大疾病綜合徵中最難以定義和描述的。一百多年來,在不同的國家,不同的精神病學家賦予它各種各樣的概念。目前大多數專家認為精神分裂症是一組病因未明的重性精神障礙,具有認知、思維、情感、行為等多方面精神活動的顯著異常,並導致明顯的職業和社會功能損害。
精神分裂症在治療時比較緩慢,治療分為急性期、鞏固期和維持期三個階段。急性期治療目標為快速控制精神病性症狀和相關症狀,降低不良反應發生,併為長期治療做準備,一般持續8~12周,初始治療的療效不佳則急性期持續更長時間。鞏固期是在急性治療後,為進一步緩解症狀、促進恢復而進行的治療,繼續使用急性期所有的有效藥物治療至少6個月,同時應降低應激、監測不良反應、提供支援以便降低復燃的可能性。維持期治療目標為維持症狀持續緩解,促進患者社會功能和生活質量的持續改善,預防復發。整個過程中抗精神病藥物治療貫穿始終,鞏固期和維持期應加強社會心理干預。
1. 急性期治療, 精神分裂症急性期是指首次出現滿足精神分裂症診斷標準的發作,或有精神分裂症病史的患者出現精神病復發。急性期以幻覺、妄想、精神運動性紊亂為特徵,多伴有情感症狀、行為衝動。這一時期,治療的目標是減輕精神病性思維和行為障礙的嚴重程度,減少傷害;確定導致急性發作的因素;建立治療聯盟;儘快恢復功能水平。治療計劃需要兼顧短期和長期的療效,並預防嚴重不良反應的發生,還要注意攻擊和自殺的風險。
2. 鞏固期和維持期,急性精神病發作控制後,所有精神分裂症患者均需要長期治療,此階段需要儘可能長時間維持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其目標是儘量減輕症狀和功能障礙、避免復發,促進患者社會功能恢復、提高生活質量。同時採用多種針對性的社會心理干預可以增加藥物治療的療效,並改善最終結局。鞏固期是指急性期治療後的至少6個月,所需藥物劑量應維持急性期的藥量,過早減藥會導致症狀波動,同時需要監測不良反應並做相應干預以提高治療依從性。此外,應個體化給予社會心理干預,家庭教育和支援,以減少對患者的應激、增加日常生活能力,促進康復,減少復發。維持期患者精神症狀相對輕微,繼續使用抗精神病藥物治療目標是維持精神狀態的平穩和促進功能恢復、避免復發,使得患者獲得自我決定、全面融人社會和追求個人目標的能力。在此階段,可以結合個體意願,採用藥物治療和多種社會心理干預方式,其中藥物治療更為優先,一般沿用急性期的藥物方案,儘可能不在維持期換藥。
駐馬店市第二人民醫院 精神一科 岳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