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殺人犯,一定會想到血腥和殘暴,而我的理解是殺該殺之人,犯了不該範的法律。
事件要回到六年前的上午,記得這一天的天氣非常好,怎麼也不能和犯罪聯絡到一起。
哥哥是一個任勞任怨說話不多又孝順的人,媽媽是智障,別人總欺負嘲笑她,哥哥從小就目睹這些,基本是常態。
這天他又看見別人圍著媽媽,現在他長大了,有了反擊的能力,拿起水果攤的尖刀衝向人群揮舞起來,有的人跑了,有的傷了,有一個人倒下了他倒下了,哥哥人生前途定格在這裡,哥哥沒有跑,沒有驚恐和擔心,更沒有後悔去搶救,他多年的壓抑此時得以釋放,也在這之後他失去了自由。
死者是我家的鄰居,他和影視劇當中武大郎的形象及其相似,都叫他武大郎,但是他沒有武大郎的勤勞和善良更沒有漂亮的老婆,有的只有人品的低劣。就是他改寫了別人斷送了自己。
當然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哥哥判了10,十年對一個人來說是青春是未來是很多的遐想,但是在哥哥這隻有改造。
由於表現好,多年來減刑四年,還有一個月就出獄了,我作為妹妹唯一能做的就是迎接他,對他說,我一直想著你。
哥哥我從沒因為你受刑而忘記過你,也沒有把你當過殺人犯,在我心裡你的位置和形象從未動搖和改變,你是我的後盾。你出來之時就是我們的喬遷之日,新家新人新日子,祝哥哥快樂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