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因房地產政策、房貸政策調控、房產稅試點、疫情影響、經濟不景氣等原因,多地爆出房價下跌的訊息,有些降幅甚至到20%-30%,可謂幅度相當之大,但一些在高位接盤的業主就不樂意了。
例如山東青島某樓盤,部分業主在購房時房價高達1.4W,但在2021年最低價時僅1W元,這樣一算,部分業主虧損少則30W,多則高達80W,業主覺得利益受損,到開發商又吵又鬧,引發網友熱議。
網上大概分持兩種意見,一部分網友認為是房價有漲有降很正常,這是市場的規律,漲的時候也沒有見業主給開發商補錢,降的時候就找開發商退錢,就是無理取鬧,而且部分業主本就是炒房客,炒虧了活該,只要開發商沒有違反法律規定,怎麼定價是開發商的事,不該補償!一部分網友對業主表示同情,認為大部分人一輩子辛辛苦苦也就只能買一套房,因房地產管理制度不健全,市場宏觀調控缺失等原因,很多人因剛需迫於無奈在房價高點買了房,是房地產泡沫的受害者,開發商怎麼都是賺錢的,但普通老百姓窮其一生購買的房子,最後連保值都做不到,實在令人唏噓。
其實,對這個問題,可以從民法典中找出答案,購房是屬於民事法律行為,根據自願原則,業主在自願購房的前提下,除合同有特殊約定外,在不享有解除權的前提下,因房價下跌要求退房或退錢,都不能得到法律支援。
所以,買房需謹慎,畢竟隨著改革進入深水期,為保持經濟長遠健康發展,會繼續出臺相應政策來抑制房地產泡沫,房產稅試點、長租房政策的出臺就是一個強烈的訊號,加之疫情原因,實體經濟受到較大影響,未來的很長一段時間,房價都不可能再像之前一樣瘋狂,平穩將是長久趨勢,即便部分地區有一些回升,也是為了保持經濟平穩、去庫存的一些調控,想靠投機炒房獲利的時代已經過去了,房住不炒,讓房子迴歸住的用途才是大勢所趨。
以上僅是個人觀點,不喜勿噴,對於房價下跌給業主造成的損失開發商該不該補償,您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