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8年房改開始,房地產推動了我國經濟的長期發展,投資房產是大多數人致富最快的選擇。在我國房產不僅僅是投資收益的手段且賦予了更深的含義。房子不僅僅是居住之所更是家庭幸福的定海神針。這兩年來由於大中城市地價持續上漲、限價政策的出臺、金融政策的限制等多種原因,房企風險普遍上升。有些大城市新房價格倒掛,二手房交易量持續下降,對於買房的客戶而言新房往往是第一選擇。房子的重要不言而喻,下面就來說說購買新房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1、房企虛假廣告宣傳的風險。現在房企對產品宣傳的創意越來越有創意,宣傳的單頁、海報、短影片讓人眼花繚亂,在網際網路等平臺請各種媒體、專家造勢,很會抓住客戶心裡。自《廣告法》頒佈後,法律對房企出售房屋要求越來越嚴,必須在售樓處把所有可能引發維權衝突的不利因素都公示,包括小區內或者附近的市政路、隧道、垃圾場、化工廠、無線通訊基站等。一般房企會把公示放在售樓處稍微隱蔽處,在售樓處看房不僅僅要看沙盤,還要找找不利因素公示牌。
2、客戶支付定金風險。在新房銷售中,大多數開發商並不會和購房者直接籤房屋買賣合同,而是在購房者支付定金時簽訂購房協議或是預售協議,協議上無公司公章,也不會在購房者簽字後給購房者一份。如果後期購房者不滿意開發商提出的交易條件(如房款支付時間、貸款是商代、合同違約條款等),開發商就拒絕退還定金,致使購房者由於證據不足陷入被動地位。
3、樓盤爛尾或不能按時交付的風險。近兩年來由於政策變動、金融限制、新冠疫情等影響,開發商資金普遍偏緊,房企暴雷不斷,誰也不知道下一個是誰?很多開放商為了回款,專案在不符合預售的條件下便開始團購或內部認購,房屋能按時交付都成了開放商正面新聞。購房者能買現房最好,如果不能儘量買國企背景等房企專案,偏遠地區謹慎購買。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詳細閱讀不能按期交房開放商的賠償標準,一般越好的開放商在違約時賠償的標準也越高。
4、房屋質量和裝修不達標風險。很多購房者在參觀樣板間時對房屋非常滿意,銷售也會在帶看過程中宣傳房屋品質,卻不知道樣板間中的貓膩。現如今房企的利潤很低,地價成本很高,近幾年大城市能買到的新房大多數質量、品質堪憂。為追求利潤開放商會降低宣傳時的裝修標準,建議購房者在參觀樣板間時帶個尺子,保留宣傳的裝修材料,為後期維權做準備。
5、專案規劃變更的風險。售樓處的沙盤和區點陣圖最好拍影片、照片保留,沙盤和區點陣圖都是開放商宣傳房屋最直接的工具。為了更好的去化,開放商會把專案小區內部和周邊有利
規劃都進行宣傳。待後期開發商擅自變更專案規劃設計,在配套設施、綠地、容積率、環境設施等方面隨意改動,將小區中本是綠地的地方改做他用,有的加建新樓,有的變成了停車場。所以購房者要注意收集證據,對區點陣圖顯示的規劃資訊要進行甄別。
6、土地產權抵押風險。現實中開放商為了融資往往會把在建專案的土地進行抵押融資。建議在籤購房合同時瞭解下產權抵押情況,過多的抵押專案風險大。在購買後開發商如果以各種藉口拒絕、拖延辦理網籤或產權證,一定要及時維權。
7、合同文字風險。一般新房需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籤合同等,合同條款多、專業性強,購房者難以掌握。很多大多數購房者都是第一次購房沒有經驗,在簽訂合同時又過於喜悅,很多人連合同內容都不看,導致自己權益損失,在後期違約也處於不利地位。
除了上面提醒的情況外,買新房一定要實地考察樓盤周邊環境、交通等,檢視開放商的“五證”,不輕信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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