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房屋的年限主要有70年的、50年和40年的,我們買房時要多關注房屋年限的一些問題,尤其是購買二手房,因為二手房的房屋年限已經使用過很多年了,很多人擔心房屋年限到期。那麼房屋年限到期了怎麼辦?房子年限到了怎麼續期?下面為大家介紹房屋年限到期續費標準,一起來看看吧。
一、房屋年限到期了怎麼辦
對於購房者來說,不僅需要注意房屋的產權年限,還要了解房屋年限到期了怎麼辦,下面簡單為大家介紹下吧。
1、續期,繳費,延長土地期限
可由物業和業主聯名向當地政府相關部門提出,透過補交土地出讓金,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合同,來獲取新的使用年限。但是補交的土地出讓金價格應低於同類土地價。
2、等待拆遷,獲取補償
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如果有必要的話,可以根據房屋的破損和質量情況以及政府統一規劃的需要,等待政府的統一拆遷或因市政規劃,政府需要收回土地和建築物對業主做出相應補償。無論是哪種*,對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業主來說,都是非常好的。
我們在購買時,一定要檢視原單位或賣方的土地使用證或者到發證機關的網站上查詢該地塊或者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對房屋剩餘年限有一個清晰的瞭解,衡量自己是否能夠接受那麼短的使用年限。
二、房子年限到了怎麼續期
房子年限到了怎麼續期?按照法律規定自動續期。如果房屋使用權性質不是居住,就要看當初土地轉讓合同是怎樣約定的,有三種可能:
1、可以續期,需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不可續期,土地使用權收回,對土地上建築物、構築物予以補償。
3、不可續期,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請續期,以及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未批准其續期申請,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1)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國家是國有土地的所有者,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相對獨立的財產權,它只是以通過出讓的*,在一定年期內由國家讓渡於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取得在該年期內使用土地的權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權。當出讓年期屆滿,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擁有該土地使用權。所以國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權應當是無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