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灰灰菜編輯解答
諮詢:
你好軍路,我是一名2009年退役計程車官,當時是以城鎮戶口入伍的,退役後一直沒有給我安置工作,我找到民政局被告知只能選擇貨幣化安置,給了我2萬多簽了個自謀職業的單子就買斷了。
最近聽說當兵的兵齡可以計算到現在上班的單位工齡上,跟我們人力資源主管說了,她說像我這種退役後自謀職業的沒有相關政策支援,讓我去找政策去才可以,我想問下自謀職業的真的不支援兵齡與工齡合計嗎?有沒有相關的政策幫幫我!
答覆(本期由灰灰菜編輯解答):
你好戰友,對於你說提到的兵齡與工齡合計的問題,小編查詢了相關政策,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
“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與所在單位工作年限累計計算,享受國家和所在單位規定的與工齡有關的相應待遇。”
這裡的退役士兵包含選擇自謀職業方式退役安置的,結合上述規定,服現役年限應計算為工齡,與所在單位工作年限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