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嘲
全國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簡稱“高考”,始於1905年。
1904年,清朝政府頒佈《奏定學堂章程》,規定了學制。第一段初等教育分為:蒙養院四年、初等小學五年、高等小學四年;第二段中等教育:中學堂一級,五年;第三段高等教育:分為高等學堂(或大學預科)三年,分科大學堂三年到四年,通儒院五年。另外有:師範教育和實業教育兩個系統。
這個欽定學制開始了我國新式學制之先河,所以從1905年起,廢除了從隋煬帝始千年科舉考試製度,改成現代高考制度。
當時我國已有24所高等學校。高校招生考試科目是外語、國文、理化、文史等課程。例如京師大學堂(北京大學前身),考試科目分經科、文科、法政科、商科、農科、格致科、工科,學制4年(商科3年)。該學制一直執行到1911年清帝退位。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設教育部,蔡元培任教育總長,主導制定頒行了“壬子癸丑學制”,規定高等教育階段分為預科和本科兩層,共計6年或7年,還制定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學位制度。到1948年,全國已有大學210所。但民國時期沒有全國統一的高考,由各大學自主命題,自主招生,自主錄取。例如1917年高考,羅家倫報考北大文科,胡適給他的作文卷打了滿分,但數學成績卻是0分。蔡元培校長力排眾議,破格錄取了羅家倫。沈從文也是這種情況被錄取的。到1929年,成為清華大學校長的羅家倫,同樣破格錄取數學只有15分的錢鍾書。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繼續用民國招生辦法。1952年6月12日,教育部頒發《關於全國高等學校一九五二年暑期招收新生的規定》,明確規定所有高校實行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統一命題,統一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組織考試、評卷。
1966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改革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指出:“從今年起,招生工作下放到省市自治區辦理”;“高等學校招生,取消考試,採取推薦和選拔相結合的辦法”;“高等學校選拔新生,必須堅持政治第一的原則”。這就宣佈了1952年以來全國統一高考制度正式被取消。
接下來1966、67、68三年,高校沒有招生。這三屆初、高中學生被稱為“老三屆”,畢業後基本都下鄉回鄉當了“知識青年”。
到1970年,毛澤東主席指出:“大學還是要辦的,我這裡主要說的是理工科大學還要辦,但學制要縮短,教育要革命,……要從有實踐經驗的工人農民中間選拔學生,到學校學幾年以後,又回到生產實踐中去。”
這樣,各高校又重新開始陸續招生,不過是直接從工人、農民、解放軍或生產建設兵團中,採取推薦選拔,政治條件第一,文化考試居次的方式選拔學生進大學學習,被稱為“工農兵學員”,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從1970年到1976年(1971年未招)共招六屆工農兵學員,總人數大約94.5萬人。
1977年8月4日,鄧小平在人民大會堂臺灣廳主持召開“全國科學和教育工作座談會”。武漢大學查全性副教授尖銳批評了當時的招生制度,說有些推薦來的大學生連初中課程也不會,沒法教。與會的許多專家也都有同樣看法,建議對當時“文革”期間的高校招生制度進行改革。鄧小平同意大家的意見,主張立即恢復高考。他說:“改變現行招生辦法,既然今年還有時間,那就堅決改”,“今年就要下決心恢復從高中畢業生中直接招考學生”,“不能再等了!”。
1977年10月5日,中央政治局討論通過了新的招生檔案。10月12日,國務院批轉教育部《關於1977年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和《關於高等學校招收研究生的意見》兩個檔案,宣佈當年立即恢復高考。
1977年的高考是省、市、自治區自己命題,1978年開始全國統一命題。考試科目是政治、語文、數學,理科加物理、化學,文科加歷史、地理,總分5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