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對房子的分類很簡單,只有商品房和存量房兩種,商品房就是一手房,存量房就是二手房。
商品房採用期房預售制,購房人從開發商手裡買房。雖然取消預售的呼聲越來越高,但目前依然是預售制。存量房是購房人從業主|賣家手上買。
過去一套合規的房子有土地證和房產證,兩證齊全。現在是不動產權證,“房地一體”。
房產證要不要換成不動產權呢?
不用,憑房產證和土地證同樣可以交易,只是停辦了房產證,沒有作廢。
70年是土地使用年限,房子是所有權。
在我們國家,土地歸國家和集體,關於使用權的年限都是土地使用年限。40年商業、土地承包40年等等涉及到的使用年限都是土地。《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明確,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我們所建造的房屋是所有權,可以按照規定處置,買賣,出租,包括百年之後子孫後代可以繼承。房屋是終身,沒有年限限制。
70年土地使用年限從什麼時候開始算呢?
從規劃審批之後就開始計算。簡單來說,開發商買地,手續齊全之後,土地年限就開始計算,等他們建房,賣房,交房,到我們手上已經過了三、四年。所以,我們到手的證都不到70年。不動產權證上有一欄使用期限,從xx年起至xx年止,就是土地使用年限。
存量房的種類繁多,除了常見的開發商建造的房子之外,還有小產權房、回遷房、房改房等。我們來了解一下交易量比較大的幾種房子。
一、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辦理相關證件,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按國家的相關規定,"小產權房"不得確權發證,不受法律保護。
作為買家遇到這種房子要不要買呢?答案:不買。
對於實在買不起商品房,非得要買的朋友。我們只能提醒會遇到的風險。
風險提示一:不能過戶,類似租房; 提示二、遇到拆遷,補償安置給原房東。房款以借貸的名義歸還。總之,是風險大於回報,要不要購買就看自己願不願意承擔風險。
講個真實案例便於大家理解,老梁夫妻在二十年前買了一套小產權房,雖然沒有證,可是房子便宜,位置也不錯。
老梁非常滿意,最近聽到一個說法,如果原房東過世了。房子會當作遺產繼承給房東的子女,(小產權房繼承的是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如果房東的子女不認可老梁與原房東的交易,那麼房子得歸還。而老梁只能拿回20年前的購房款和20年來的利息。
老梁不同意,雖然是小產權房,由於區位好,房子至少漲了10倍。用20年前的購房款,現在根本買不回同樣的房子。老梁愁壞了。
老梁的顧慮是對的,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小產權房"不得確權發證,不受法律保護。既然買了這種房子就得承擔後果,他著急也沒用,只能期待對方子女將人情,認可這個買賣。
有人可能會說,這不公平。舉個例子,法律一直說不能殺人,不能犯法,還是有人殺人,犯法,那就承擔判刑的後果。同樣,不要買小產權房,不要買小產權房,法律不保護,還堅持要買。那麼,出了問題就別怪法律不講情面。
二、拆遷安置房
這種房子能不能買賣的依據是什麼呢?土地性質。
1、原土房屋的土地是集體土地,徵拆之後的返遷房也是集體土地,這種房子不能上市交易。集體土地上的房子不得買賣。
2、原本房屋的土地是國有土地,正常回遷也是國有土地,可以交易,這種房子多回遷在商品房或者經濟適用房小區。
所以選擇購買這類房子找專業人士詢問清楚土地性質,不然付了錢又不能過戶,就麻煩了。
三、自建房
自建房顧名思義就是自己建的房子,這種房子有手續齊全的,也有沒有手續的,全看業主有沒有辦,當然有些也是政策不允許辦。
我們就來了解一下手續齊全,可以上市交易的自建房,
這類房子在中小城市比較多,一棟三四層的房子,沿街聯排或者獨棟。買不起別墅,又想獨棟就會選這樣的房子。
這種房子分為商住、住宅和商業。
1、商住,,價格不高,稅費高,自建零成本,一層按店面計算。貴,多貴呢,假如100萬的房子,一層店面30平方,差不多10萬左右的稅。店面面積越大,稅越高。所以遇到商住自建房,先去稅務機關了解稅費再考慮要不要購買。
至於為何是零成本,稅務核稅滿幾年是以稅票為依據,自建房建成後不繳稅,所有以零成本計算。成本是可以扣除的,零成本無法扣除,自然金額就高。
2、商業,整棟都按商業最貴,雖然樓上會打折,但總價折算下來,比商住貴。
3、住宅,按住宅計算,和別墅的演算法一致,在可接受範圍內。
房子能不能買?和土地性質有著直接的關係。
應該有人遇到過,同一個小區,為什麼有人的房子不能賣。比如經濟適用房,滿五年可以買斷,不是滿了五年就能上市交易。而是要補交部分房款和土地出讓金,將經濟適用房轉成商品房才能買賣。
互動:大家有沒有想買又拿不定主意,或者想要了解的其他房屋的其他種類,留言、私信都可以。我會第一時間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