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煙雨朦朧的江面之上,一大片草船就像即將靠近獵物的響尾蛇,正在逆著呼嘯而過的江風緩緩行動。突然,彷佛聽到了什麼號令,江上凜冽寒風的呼嘯迅速被草船上所發出的戰鼓聲和吶喊聲掩過,引得江水對面,也迅速傳來陣陣戰鼓。
就在這戰鼓的間隙,數萬只弓箭組成的箭雨遮天蔽日,從江對面朝行進的小船射來……
沒錯,這就是我們耳熟能詳的“草船借箭”。在羅貫中的《三國演義》中,諸葛亮憑此一役,不僅免遭周瑜因嫉妒而起的暗算,反而為孫劉聯軍補充了軍備,可謂一舉兩得。雖然“草船借箭”的故事設計得異常巧妙,聰明的讀者卻也不免產生疑問——
諸葛亮草船借箭時,曹操為什麼不放一隻火箭呢?
● 諸葛亮 or 孫權:草船借箭的故事 ●
作為一部文學作品,《三國演義》中有很多虛構的成分,例如曹操並未刺殺董卓、關羽也未曾過五關斬六將、張飛並非不通文化的粗野武夫等。除了這類虛構故事以外,還有些頗具移花接木色彩的故事,例如鞭打督郵的不是張飛,而是劉備;斬殺華雄的不是關羽,而是孫堅;出計火燒博望坡的不是諸葛亮,而是劉備等。
那麼,《三國演義》中膾炙人口的“草船借箭”是真的嗎?出計“草船借箭”的人,又真的是諸葛亮嗎?
在《三國演義》中,東吳大都督欲籠絡諸葛亮而不得,在攘除後患和嫉妒心理的作用下,要求諸葛亮在十日內湊足十萬支箭,並促使諸葛亮立下軍令狀,以為日後的東吳大業掃清障礙。雖然羅貫中把這段故事描繪得扣人心絃,有趣的是,在正兒八經的史書《魏略》中,“草船借箭”的故事主人公卻並不是諸葛亮,也不是周瑜,而是東吳的領導人孫權。
按照《魏略》記載,曹操雖在赤壁之戰中戰敗,但仍然佔據著襄陽,不僅實力仍在眾諸侯之上,還掌握著南下的主動權。幾年的時間內,曹操擊破了西涼的韓遂、馬超,逐步穩定了後方,公元213年 (建安十八年,也即赤壁之戰五年後) 他再次伐吳,與孫權對峙於濡須口 (今安徽曹縣) 兩岸。在對峙間,《魏略》雲:
“權乘大船來觀軍,公使弓弩亂髮,箭著其船,船偏重將覆,權因回船,復以一面受箭,箭均船平,乃還”。
這段話的意思是,正在曹操與孫權對峙時,孫權竟大搖大擺地乘坐大船來視察曹操的水軍。由於曹操軍隊水戰水平不佳,此前屢有敗陣,在不知地方虛實的情況下,曹操下令弓弩齊射,箭矢射在孫權的船上,使得船身受箭的一面受力太多,即將傾倒。眼看大船即將傾倒,孫權令部下調轉船身,使得另一面也同樣受箭,直到兩面平衡,這才沒翻船,回到了自家營寨。
實際上,在史籍中,最接近“草船借箭”的故事,乃是“草人借箭”,出自《資治通鑑》,記載的是唐將張巡的故事。《資治通鑑》雲:
“城中矢盡,巡縛藁為人千餘,被以黑衣,夜縋城下,潮兵爭射之,久乃知其藁人;得矢數十萬。”
這段話寫的是安史之亂中,唐將張巡守城的故事。具體而言,張巡在守城時,用完了城中箭矢,便令手下士兵做了千餘個草人,給它們裹上黑衣,在夜晚懸放城下。看到這一場景,敵方將領令狐潮不敢輕舉妄動,手下的兵士爭先恐後以弓箭射之,射了很久才知道放下來的是草人,但後悔為時已晚,因為張巡的軍士已經“草人借箭”了數十萬。
從以上的故事中我們得知,所謂的“草船借箭”並非孫權有意為之,而是為避免自己的船隻傾覆,不得已的做法。實際上,歷史中真正的“草人借箭”橋段要到唐代才有,《三國演義》巧妙地將孫權之事與張巡之事結合,並把故事的主人公換成了諸葛亮,為《三國演義》增添了不少戲劇性和趣味性,也不失為一例成功的改編。
實際上,在三國正史中,孫權“草船借箭”的橋段,還引出許多耳熟能詳的典故。例如,正是在濡須對峙期間,曹操觀看孫權軍陣時,發出了“生子當如孫仲謀”的感慨。
不唯如此,隨著對峙期的加長,不識水戰的魏軍不僅軍心渙散,還染上了疫病,戰鬥力嚴重下降。孫權得知後,給曹操寫通道:“春水方生,公宜速去”,結果曹操果然退兵。
不過,“草船借箭”的人雖然不是諸葛亮,我們的問題似乎還可以成立——為什麼在孫權乘大船觀看魏軍水陣時,曹操不令魏軍放火矢呢?
● 火矢簡史 ●
史籍中最早可見有關火矢的記載,在《墨子·備城門》中,雲:
“城上為攢火,矢長以城高下為度,置火亓末。”
這段記載同時提到了“火”“矢”二字,我們卻不知“攢火”為何物。特別是所謂“矢長以城高下為度”,如果把“矢”解釋為箭矢,則“矢長以城高下為度”就顯得十分不合邏輯,因為城牆的高度顯然要大於箭矢的長度。在一些史家看來,這裡的“矢長”可能是“夫長”,這樣一來,火矢便成了火竿,與箭矢沒有什麼關係了。
除了《墨子·備城門》,在《周禮·夏官·司弓矢》中,則可見有關火矢的確切記載:
“凡矢,枉矢、絜矢利火射,用諸守城、車戰”。(鄭玄注:“枉矢者,取名變星,飛行有光,今之飛矛是也。”)
由於《周禮》成書至遲在漢代,說明至少在西漢時已經有用“火射”的弓箭“枉矢”。因此,既然火矢已經存在,在孫權乘坐大船去刺探曹軍水軍軍情時,曹操完全可以射出火矢。然而,曹操為什麼沒有這麼做呢?
首先,雖然歷史上有關火矢的記載最早可追溯至《周禮》,但火矢在實戰之中的正式運用,要晚到宋代之後。例如,在《宋史》中,便有記載,宋太祖開寶三年 (970年) 五月:
“兵部令史馮繼昇等進火箭法,命試驗,且賜衣物、束帛。”
到了宋真宗鹹平三年 (1000年) 八月:
“神衛水軍隊長唐福獻親制火箭、火球、火蒺藜”
真宗年間,可以製造火矢的不止神衛水軍一家,根據《續資治通鑑長編》,還有冀州團練使石普。記載中可見,火矢在宋代時已經成為弓箭作戰的常規武器。
對馮繼昇、唐福獻和石普所製造的這類“火矢”,在《武經總要》中,明確記載其形制。根據《武經總要》的論述,宋代的火矢,主要有兩種形制,一是在箭首放置火藥,二是在鏃後放置火藥 (“火箭,施火藥於箭首,弓弩通用之,其縛藥輕重以弓力為準”;“火藥箭,則如樺皮羽,以火藥五兩貫鏃後,燔而發之”) 。總而言之:
(火矢)“凡燔積聚應可燔之物,並用火箭射之,或弓或弩或床子弩,度遠近放之”
宋代時,不僅出現了大量有關火矢的記載,還詳細描述了火矢參與實戰的情況。據《三朝北盟彙編》引《避戎夜話》的記載,宋欽宗靖康元年 (1126年) ,當金兵南下直搗汴京時,汴京守軍就用火矢與金兵展開激戰。在這場保衛戰中,宋軍統制姚仲友建議在汴京的城東壁佈防500人,每人發火矢20支,幹矢50支,並在城牆上佈置火盆,每個火盆內燒鐵錐10個,以供20名火箭手發射火矢。
將火矢運用於實戰方面,除了用火矢守城,在宋代,也可見用火矢進行水戰的記載。從中可知,火矢用於水戰的作戰效果的確很好。例如,在《宋會要輯稿》中,就記載宋高宗建炎三年 (1129年) ,監察御史林元平向朝廷建議造船以防東南沿海賊寇時,建議在水軍戰船中載入火矢的建議。
至於實戰,根據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到了宋高宗紹興三十一年 (1161年) ,金工部尚書蘇保衡曾率軍隊從海路南下攻打臨安,結果在蘇保衡大軍行至密州膠縣陳家島 (也即今膠州灣) 時,遭到宋將李寶軍的襲擊,“寶命火箭射之,煙焰隨發,燒廷數百艘”,導致金兵船隻被焚,折損大半。
由此可見,水戰中,火矢確實能夠發揮比較好的效果。
至於在孫權大搖大擺地跑去“參觀”魏軍水軍時,魏軍為何不放火矢,除了考慮到三國時期火矢並未大規模運用到實戰中,還有許多軍事上的原因。
首先,在《三朝北盟彙編》引《避戎夜話》的記載中,我們不難看出,在運用火矢之前,軍隊必須先準備點火裝置。正因如此,在宋金激戰的汴京城中,由於宋人早就知道金人入侵,便在城牆上佈置了火盆和燒鐵錐。即便早有準備,宋軍所佈置的點火戰備也只夠20名火箭手同時發射火矢,可見,火矢準備的成本之高。有關火矢製作成本的問題,在《武經總要》的相關記載中也有體現。書中認為,火矢的製作要在普通箭頭上或箭鏃後綁縛易燃物,然後再進行點燃,以達到焚燒敵軍的效果。然而,由於點燃火矢所需的油、火需求量大且不易運輸,往往需要就地製作,在遭遇戰和偷襲戰中很難發揮作用。如此,即使在三國時期火矢已經被應用,由於魏軍不可能料到孫權會親自出寨觀察曹操水軍,他們並沒有足夠的時間準備火矢,也就無從放矢了。
除了軍備製作成本較高,難以大規模運用外,火矢也有難以精確瞄準目標的缺點。根據《武經總要》記載,火矢製備需要“凡燔積聚應可燔之物”,由於箭矢在綁縛可燃物後容易改變飛行軌跡,因此需要“縛藥輕重以弓力為準”且“度遠近放之”。
這些記載表明,相較於普通的幹矢來說,火矢的命中更加難以把握。此外,由於火矢綁縛可燃物會導致穿透力減弱,最好用以焚燒特定作戰單位 (如穀倉等輜重單位) ,而非用以直接射殺敵軍,因為如果距離掌握不好,火矢有可能會在未靠近敵方對戰單位之前便落入水中,失去應有的作戰效果。
總之,火矢用於實戰時還需要考慮具體情況,像遊戲《全面戰爭:三國》之中的“燃火投矢”一般可直接命中敵方的完美拋物線,則近似神話傳說了。
總而言之,即使從嚴肅歷史的角度觀察,“草船借箭”的故事發生時,魏軍不放火矢也是有跡可循的。當然,作為《三國演義》的作者,羅貫中在描寫“草船借箭”的故事時未必有如上考慮,但這不妨礙我們討論一點有關火矢的歷史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