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第四爻為陽爻,陽爻稱“九”,故題“九四”。文王所繫爻辭為“解而拇,朋至斯孚”。
“而”通“爾”。“拇”,腳大趾。
九四體震互坎,震為足,震之初為“拇”,坎為桎梏,震為行,行則脫坎,故曰“解而拇”。
六三陰居陽位失正,上“負”九四,如足拇之贅疣,“解而拇”謂擺脫六三桎梏。六三連兩坎,震行則脫離下坎,互坎也消失。與三絕,震足解脫束縛,可以闊步向前了。
“斯”,則。“孚”,人信之。
震,陽卦,一君二民,五、上兩爻逆比九四,初爻與九四相應,震動出險,三陰相從,故曰“朋至斯孚”。
程頤朱熹以初六為拇,初六在下或可以拇喻,然四與初應,《易》以陰陽相應為合德,乃其朋,似不宜解。
王弼注:“三為之拇,則失初之應,故解其拇,然後朋至而信矣。”以三為拇。李鼎祚從之曰:“九四體震,震為足。三在足下,拇之象。”拇為足趾,乃足體,三在足下,明非足體。以三為拇,然則“解而拇”乃斷其趾乎?
《象》曰:解而拇,未當位也。
九四陽爻居陰位,履非其位,故曰“未當位”。
爻辭曰“解而拇”,因為居非其位。
四近五,三承之,己行不正,則小人趨附之,瞻前顧後,裹其足而舉步艱矣。倘解脫束縛,放開手腳,無所羈絆,則可昂首前行,大展宏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