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1日中央下發一號檔案,全面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2018年3月,國家正式啟動農村房屋不動產登記發證試點工作。
對於土地確權,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解釋土地確權是指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簡稱確權,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確定某一範圍內的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係和他項權利的內容。說白了就是給咱們農民的土地發證了,以後有法律承認的證件證明自己的土地權屬了。
土地是農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是農民的“命根子”,一經確權,農民就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權利人,有利於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如果遇到四至不清、面積不明確的承包地流轉,農民就要承擔較大風險,從而也必然會影響農業發展及農民的個人生活。土地確權明確了土地承包經營權歸屬,為解決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的各項合法權益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依據。
所以說,農村土地確權對於農民來說至關重要。接下來,我們就將土地確權中存在的一些常見問題在這裡給大家做個解答。
沒有確權,怎麼申請確權呢?
1、向土地確權的法定登記機關提出確權申請。
2、如果確權登記機關接受申請,則直接去登記即可。
3、如果確權登記機關不接受申請,農民朋友可就其不予確權行為提出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法律程式。
確權證上的土地面積錯了該怎麼辦?
如果發現自己的確權證上的姓名、面積、土地位置等資訊登記錯誤,一定要及時申請修改。
一是由權利人持權利證書主動向登記部門申請糾正;二是登記部門依職權對該登記事項予以糾正。
如果是村裡不給確權怎麼辦?
如果自己有承包地,村裡不給確權,您可以這樣做:
首先向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處理。
如果對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的處理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行政處理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結果不服或複議機關受理後超過行政複議期限不作複議決定的,可以自收到行政複議決定書之日起或行政複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最後,如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拒不執行行政處理決定,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土地已經測量登記完成,一直沒有發證該怎麼辦?
各個村的土地確權不是同時開始的,所以土地確權的進度也會有所差異,大部分政府相關部門是等到所有確權工作全部結束的時候,才會進一步進行稽核,然後再發放證書。
按照我們律所接觸過的情況來看,證書發放時間通常在確權工作完成後的1-3個月,如果農民朋友沒有及時收到土地確權證書,建議多向村委會或者政府機關詢問或者反映情況,以免因為土地確權證書發放的延遲,影響相關補貼的實時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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