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體人是很少見的,但世界上也有這種罕見的存在。
暹羅雙胞胎
Chang 和Eng 他們出生在泰國
他們的父親是一名華裔漁夫,而母親未知。
1870年1月,Chang在睡夢中去世,而Eng,在短短2個多小時候,也死亡了。
經過檢查後發現,Chang因腦血栓死亡,而Eng死因不明。
醫生推測,很有可能Eng是因為失血死亡,因為他們兩個的迴圈系統是相通的,當Eng把血液泵入兄弟身體時,因為Chang已經死亡,無法將血液泵回,導致死亡。
可以說,連體雙胞胎一詞,是由暹羅雙胞胎創造的。
這種連體人,如果一個吃東西,另一個會被餓死嗎?
從醫學上來說,這是不一定的,他們可以共享食物,也共享這同一個大腦。
如果連體人其中一個人犯罪,該如何判罪呢?
其實這一個問題一直都是爭議非常大的一個問題,因為他們很難確定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但是科學家認為,主要大腦健全,且有判斷事物正確與否的能力,意識也是獨立的,那麼連體人也應該享有法律責任,具有獨立的法律人格!
例如,一對臀部相連的連體雙胞胎兄弟,其一因交通事故被訴訟,雖然法院判其有罪,但考慮到兩者的特殊關係,有罪的一方因另一個無罪的兄弟,避免了牢獄之災。
還有一些大腦相連的連體雙胞胎,雖然犯罪的是其一,但另一個極有可能因為“共犯”而牽連,畢竟他們是共享意識的。
當然也有可能以“脅迫”為理由,其中一方逃脫法律責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