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博物館作為文化打卡好去處吸引著各個年齡層的觀眾們,博物館中的藏品被大眾關注,其衍生的文創產品也風靡一時,形成了“博物館熱”,但很多去過博物館的人都會注意到,在館內許多地方存在“禁止拍照”的標識。而且這種禁止行為並不是一家博物館的獨例,世界各地或大或小的博物館都有這樣的規定,這是為什麼呢?
對於博物館內禁止拍照的原因,首當其衝的當然是出於保護文物的需求。雖然當前有很多證據顯示,單純的拍照行為並不會對文物造成傷害,但是拍攝時的閃光燈,對於珍貴的藏品來說,存在一定的風險。從理論上說,幾乎所有光線都會對文物造成損傷,尤其是紫外線和紅外線,能對器物表面造成結構性的傷害,促使其加速老化。很多秦兵馬俑在剛出土時表面都有彩繪,但是出土後不久多因溫溼度、光線等儲存環境突變而脫落。
英國國家美術館的藏品保護專家大衛·桑德斯曾做過實驗,他將五組顏料分別暴露在閃光燈和正常的展覽用光下。結果表明,實驗時每七秒就被閃光燈閃一下、三年內一共被閃了四十多萬次的顏料,與放置於正常展覽照明燈光下的顏料所受的損害並無差異。由此,桑德斯認為,光線對顏料造成的損害程度取決於光照強度和光照時間的組合。
因此,最理想的文物儲存環境應該絕對無光。然而在漆黑的環境中展示藏品顯然是不現實的,光線對博物館展覽必不可少。而閃光燈拍照則不是必要行為,其傷害完全可以控制和避免,因此,針對各種文物對於光線的敏感程度,文物保護部門出臺了相關的規定,嚴格控制文物在展覽過程中承受光照的限度。
此外,還有部分材質的藏品對閃光燈較為敏感,需要特別注意。曾有研究者對六種由不同植物顏料浸染的絲綢,做了多達四千多次的閃光燈照射實驗。結果顯示,被閃光燈拍攝的絲綢不僅會出現褪色、變暗,甚至還會形成肉眼可見的焦化點。由此可見,至少對於絲織品、古代紙張等藏品來說,閃光燈的頻繁照射確實會造成一定程度的傷害。也就是說,每一次對此類展品的閃光燈拍照行為,就會造成一次不可逆的破壞。
曾有媒體就閃光燈拍照行為採訪了成都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護與修復中心的工作人員,他們表示:“閃光燈中含有紫外線和紅外線,在曝光過程中會對文物造成傷害。不同文物的光敏性不同,一般以三個梯度劃分。像對光特別敏感的紡織品,照度應該小於50勒克斯(照度單位);對光較為敏感的骨器、壁畫,照度應該小於150勒克斯;對光一般敏感的展品,如不帶顏料、彩繪的石刻,照度應該小於300勒克斯”。而一般相機閃光瞬間的照度高達8000勒克斯。曾經有昆蟲標本在被多次閃光拍照後,出現褪色現象。華希昆蟲博物館館長趙力表示,“昆蟲標本在被閃光500次以上後,顏色會褪10%—20%,在被閃光2000次以上後,標本顏色會褪一半以上,希望遊客在參觀博物館時管好手中的相機。”
由此可見,閃光燈對文物的損害是一個日積月累的過程,這些珍貴的文物穿越時光為人們所見,欣賞是第一位的,開閃光燈拍照造成不可逆的損傷就得不償失了,因此博物館中展品的陳列會綜合考慮“如何更好展現藏品之美”和“保護藏品”的需求,工作人員會提前制定能夠最大限度延長藏品儲存時間的陳設方案,對於不能接受強光照射的展品,他們會掛上“禁止拍照”的牌子,並將展品陳列在光線較暗的展館內。
不過也有人提出這樣的疑惑:為什麼即使在不使用閃光燈的情況下,仍然有很多博物館不允許觀眾拍照呢?這一原因主要還是出於監管難的問題,囿於博物館的人力有限,很難保證每個人都關閉閃光燈拍照。所以為了保護文物,我們還是要遵從博物館的相關規定,將文物的美麗永久地流傳下去。與其用此起彼伏的快門聲記錄文物的魅力,不如“眼見為實”。
作者:程方潔
文字稽核:柏雙玲
科學性稽核:羅會仟 中國科學院物理研究所副研究員、科普作家
參考來源:人民日報、成都商報、新華網
本文來自:中國數字科技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