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湖北省能源局正式公佈2021年平價新能源專案名單,明確2021年湖北省安排新能源專案總容量1227.9萬千瓦,其中,百萬千瓦基地10個、2021年安排容量400萬千瓦,平價風電專案9個、容量96.4萬千瓦,平價光伏發電專案75個、容量731.5萬千瓦。安排集中式(共享式)化學儲能電站(不含基地配置的化學儲能電站)37個、容量2536兆瓦/5372兆瓦時。
根據光伏們對光伏、風電以及大基地專案的業主查詢獲悉,國家能源集團、華潤、華電、華能的綜合專案開發規模均超過1GW。
其中,國家能源集團以總計191萬千瓦建設規模排名第一。其中大基地120萬千瓦,光伏71萬千瓦。華潤以大基地80萬千瓦、光伏30萬千瓦、風電20萬千瓦,綜合總計130萬千瓦排列第二。華電總計112.4萬千瓦排名第三,大基地80萬千瓦,光伏32.4萬千瓦,其中10萬千瓦光伏與黃石電能合資。華能共103萬千瓦,大基地40萬千瓦,光伏63萬千瓦。業主具體規模如下:
備註:業主建設規模統計
根據上述檔案,百萬千瓦基地先期均按照100萬千瓦規劃,根據專案進展情況,分年度配置建設規模。2021年每個基地配置建設規模40萬千瓦,配置的建設規模應在2023年底前全容量併網發電。對建設進展快且有建設空間(規模超過100萬千瓦)的基地,後期可適當增加建設規模。燃煤電廠機組靈活性改造用於配套基地的,其單個電廠所有新增靈活調節能力必須優先滿足基地專案靈活調節配置要求。
平價風電專案(不含百萬千瓦基地專案,下同)必須在2022年1月底前完成核準,平價光伏發電專案必須在2022年1月底前開工建設(開工標誌為升壓站澆灌混凝土或主裝置基礎開始施工)。其它繼續按照《湖北省能源局關於2021年平價新能源專案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1〕44號)要求執行。
為有序推進儲能電站建設,切實提高儲能電站利用效率,鼓勵企業按2021年配套的新能源專案建設規模減容建設(調減後的單個儲能電站容量不得低於50兆瓦/100兆瓦時),鼓勵1個企業集團的多個儲能電站,或多家企業的儲能電站,採取共享或購買服務方式合併集中建設。對未列入2021年建設計劃的化學儲能電站不得自行建設。請有減容或合併建設需求的企業及時將需求及相關材料透過專案所在地市州發改委(能源局)書面報送湖北省能源局。
以下是原檔案:
湖北省能源局關於公佈2021年平價新能源專案的通知
各有關市、州、直管市發改委(能源局),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於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1〕25號)、《湖北省能源局關於2021年平價新能源專案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1〕44號)要求,現將2021年新能源百萬千瓦基地、平價新能源專案、集中式(共享式)化學儲能電站予以公佈。
一、2021年全省安排新能源專案總容量1227.9萬千瓦,其中,百萬千瓦基地10個、2021年安排容量400萬千瓦,平價風電專案9個、容量96.4萬千瓦,平價光伏發電專案75個、容量731.5萬千瓦。安排集中式(共享式)化學儲能電站(不含基地配置的化學儲能電站)37個、容量2536兆瓦/5372兆瓦時。
二、百萬千瓦基地先期均按照100萬千瓦規劃,根據專案進展情況,分年度配置建設規模。2021年每個基地配置建設規模40萬千瓦,配置的建設規模應在2023年底前全容量併網發電。對建設進展快且有建設空間(規模超過100萬千瓦)的基地,後期可適當增加建設規模。燃煤電廠機組靈活性改造用於配套基地的,其單個電廠所有新增靈活調節能力必須優先滿足基地專案靈活調節配置要求。
三、平價風電專案(不含百萬千瓦基地專案,下同)必須在2022年1月底前完成核準,平價光伏發電專案必須在2022年1月底前開工建設(開工標誌為升壓站澆灌混凝土或主裝置基礎開始施工)。其它繼續按照《湖北省能源局關於2021年平價新能源專案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1〕44號)要求執行。
四、為有序推進儲能電站建設,切實提高儲能電站利用效率,鼓勵企業按2021年配套的新能源專案建設規模減容建設(調減後的單個儲能電站容量不得低於50兆瓦/100兆瓦時),鼓勵1個企業集團的多個儲能電站,或多家企業的儲能電站,採取共享或購買服務方式合併集中建設。對未列入2021年建設計劃的化學儲能電站不得自行建設。請有減容或合併建設需求的企業及時將需求及相關材料透過專案所在地市州發改委(能源局)書面報送省能源局。
五、市州發改委(能源局)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督促專案單位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要求,以及承諾的設計標準和時間節點加快推進專案建設,確保專案按期建成併網。同時,要加大協調服務和監管力度,對監管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並報送省能源局。一是要遵循生態優先、強化監管的原則,加強對新能源專案,尤其是風電專案建設全過程監管,會同有關部門督促專案單位落實生態環保舉措,做好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復工作,確保風電專案建設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二是要堅持安全第一、規範管理的原則,督促專案單位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技術標準、質量標準、安全標準、設計標準等實施化學儲能電站專案建設,確保化學儲能電站建設執行的全過程安全。三是要加大協調服務力度,做好宣傳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專案推進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專案順利實施,尤其是要做好百萬千瓦基地的協調服務工作,確保基地高標準按期建成投產。
六、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要進一步做好百萬千瓦基地、新能源專案和化學儲能電站併網論證工作,確保百萬千瓦基地、新能源專案和化學儲能電站及時併網、安全執行。按照我省2021年燃煤發電基準價與專案單位簽訂長期固定電價購售電合同(不少於20年)。鼓勵專案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以更好地體現風電、光伏發電的綠色電力價值。
七、省能源局將根據專案建設進展情況,適時組織開展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處理。
附件:
1.2021年新能源百萬千瓦基地資訊表
2. 2021年平價新能源專案資訊表
3. 2021年集中式(共享式)化學儲能電站資訊表
4. 2021—2022年燃煤火電機組靈活性改造資訊表
湖北省能源局
2021年10月15日
(聯絡人:新能源處 肖光武;電話:027-8789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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