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軍入伍,幹幾年合適?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這都是大家熱議的話題。
有人會說,“幹個2年、入伍一下得了!”
有人覺得,“2年只是體驗,5年才是學習,8年才是淬火……”
官方的口徑裡,一直都是“鼓勵長期服役”。
所以,對於相關方面來說,就是要透過一些更加具體的措施和手段,把“長期服役”的導向鮮明地樹立起來。
前幾天,我們介紹了“國考”的一些基本情況。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2年度公務員招錄,計劃有3.12萬人,其中,為退役士兵設定了2562個專項名額。
在定向招錄“退役士兵”為國家公務員的崗位中,設定了這樣一個條件:
“在軍隊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
在此,多說一句,在官方的語境裡,“以上”“以下”都是包含本數的,除了“不滿”,才是不包含本數的。
所以,“服役5年以上”,包括了“服役5年”。
套用到士兵服役的規定裡面,義務兵2年服役期滿之後,再幹滿下士的3年,就滿足了“服役5年以上”的條件。
什麼叫“鼓勵長期服役”的導向?
這就是鮮明的導向!
當有人抱持著“幹個2年、有個經歷享受福利”的心態去到軍營時,國家也在透過“定向招錄退役士兵”的條件設定,來強化一個訊號:
服役越久,是越吃香的;
乾的越長,是能有更多選擇的。
面對“服役5年”的硬槓桿,有人提出了困惑——
“我倒是想幹滿5年呀,可是學校不讓啊,學校說2年不回去就取消學籍了!”
學籍只保留2年?這是我們必須破除的一個“誤區”——
一直以來,不少大學生士兵在幹滿2年之後,都會選擇退役。理由是,要回複復學,否則就沒有學籍了。
這其實是一個巨大的誤區。
所謂“高校給大學生士兵儲存學籍的時限為兩年”,這個規定,具體是怎樣的呢?
《退役軍人保障法》第三十五條 明確:
現役軍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服現役期間保留入學資格或者學籍,退役後兩年內允許入學或者復學,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達到報考研究生條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優惠政策。
請注意!所謂的“保留學籍兩年”,是退役之後再保留兩年。
也就是說,大學時士兵在退役之後的2年之後,要回學校復學;至於,“保留學籍”,這是服役期間一直保留的。
哪怕服役5年、8年、12年,學籍都得保留。
說個案例:哨位君認識一位服役8年後回學校上學的,現在已經專升本了。
由此可見,學籍和復學,絕對不是大學生士兵長期服役的障礙。
此前,我們一直呼籲:
把年輕人徵入軍營變得不再困難,真正困難的是,如何留住他們再幹3年!
其實,不僅僅是我們意識到了這個問題,國家層面以及很多地方,都意識到了這個情況——
花費巨大人力、物力征召入伍計程車兵,不少是幹2年就想走人的。
遇到問題,解決問題,是我黨我軍一貫的作風。
具體到“留下年輕計程車兵再幹3年”這個問題,各地是怎樣解決的呢?
此前,福建省出臺了這樣的規定:
福建省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省公務員四級聯考“專門職位”名單收集稽核的通知中明確,服役滿五年的大學生士兵,符合崗位招考條件的,不受報考次數限制。
不滿五年的,兩年內可報考一次。
將報考資格和服役年限掛鉤,這種操作的目的是,對大學生退役士兵長期服役、努力工作的鼓勵。
這種設定的背後考量是,讓服役越久的人,擁有更多的選擇, 讓貢獻大的人,得到更多的實惠。
值得關注的是,“服役5年以上”這個條件,還被寫進了《退役軍人保障法》——
第四十三條明確:
各地應當設定一定數量的基層公務員職位,面向服現役滿五年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招考。
服現役滿五年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專案人員定向考錄的職位,同服務基層專案人員共享公務員定向考錄計劃。
這是法律層面的規定,具有強制性,也具有方向性。
這也意味著,從今年開始,國考招錄也好,各地的省考招錄也罷,應該都會設定“服役5年以上”退役軍人的定向招錄崗位。
最後再多說一句——
以往,很多參軍優待措施,都集中於幹滿2年;
幹滿5年和8年能夠享受的優待,幾乎是一塊空白。
如今,填補“服役越長越吃香”的政策空白,正在大力推進。
後續,應該還有更多的好訊息。
作者:哨位君
素材來源:退役軍人事務部、國家公務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