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門立雪名公多(下)
——《判詞經典》之二十六
朱熹的思想不僅對辛棄疾有所影響,更惠澤了成百上千的門徒。近人陳榮捷雲:“予嘗謂漢代經師學生數千人以後,學徒人數最多者以朱門為首,……及門者四百六十七人,未及門而私淑者二十一人,一共四百八十八人。”其中從遊最久、以死相從,最終得傳朱熹衣缽者當屬黃榦。有趣的是,他也是在一個大雪天裡來投朱熹。《宋史·黃榦傳》的開頭是這樣記述的:
黃榦字直卿,福州閩縣人,父瑀,在高宗時為監察御史,以篤行直道著聞。瑀沒,榦往見清江劉清之,清之奇之,曰:“予乃遠器,時學非所以處子也。”因命受業朱熹。榦家法嚴重,乃以白母,即日行。時大雪,既至而熹它出,榦因留客邸,臥起一塌,不解衣者二月,而熹始歸。榦自見熹,夜不設塌,不解帶,少倦則微坐,一椅或至達曙,熹語人曰:“直卿志堅思苦,與之處甚有益。”嘗詣東萊呂祖謙,以所聞於熹者相質正。及廣漢張栻亡,熹與榦書曰:“吾道益孤矣,所望於賢者不輕。”後遂以其子妻榦。……病革,以深衣及所著書授榦,手書與決曰:“吾道之託在此,吾無憾矣。”
黃榦半生追隨朱熹左右,成為朱熹學術思想的重要助手。朱熹去世後,他致力於確立朱熹的道統地位,宣揚朱熹的“紹道統,立人極,為萬世宗師。”他自己亦“編禮著書,日不暇給”,繼承和弘揚朱熹的思想體系,“弟子日盛”,“朝夕往來,質疑請益如熹時”。後人常常把他之與朱熹,譽之為顏回、曾參之與孔子,這一評價最早見於真德秀《勉齋先生祝文》,其雲:“唯公之在考亭,猶顏曾之在洙泗。發幽闡微,既有補於學者;繼志述事,又有功於師門。”
一如尊師朱熹,黃榦亦“心事有如秋月”,無意仕宦。一如與他齊名的朱熹門人李燔所言:“凡人不必待仕宦有位為職事,方為功業。但隨力到處有以及物,即功業矣。”朱熹逝世後,黃榦“持心喪三年畢”,這才經人舉薦調監嘉興府石門酒庫,又先後知臨川、新淦、安慶、漢陽。所到之處,“治府事,理民訟,接賓客,閱士卒,會僚佐講究邊防利病,次則巡城視役,晚入書院講論經史”。知安慶府時,他曾請命築城以備戰守,《宋史》本傳雲:“後二年,金人破黃州沙窩諸關,淮東、西皆震,獨安慶按堵如故。繼而霖潦余月,巨浸暴至,城屹然無虞。舒人德之,相謂曰:‘不殘於寇,不滔於水,生汝者黃父也。’”
對於理訟治獄,黃榦亦極富天分。臨川地廣民眾,號稱難治,四十餘年無賢令尹,以至積訟成山。黃榦到任後,“每日裁決,觀者如堵”。據《臨川縣誌·名宦傳》記載,黃榦“每五鼓視事至午……逋租積訟委沓,未數月疏滌皆盡”。當他改知新淦時,臨川父老“如失父母”,新淦吏民則“習知臨川之政,皆喜,不令而政行”。《宋史》本傳還留下了他“託夢破案”的傳奇故事:
淮西帥司檄榦鞫和州獄,獄故以疑未決。榦釋囚桎梏飲食之,委曲審問無所得。一夜,夢井中有人,明日呼囚詰之曰:“汝殺人,投之於井,我悉知之矣,胡得欺我。”囚遂驚服,果於廢井得屍。
黃榦的判詞亦好,雖然不見於宋、明刊本《名公書判清明集》,但中華書局版點校本在卷末附錄黃氏判詞三十七道,系從北圖藏元刻本《勉齋先生黃文肅公文集》輯錄而來。這些判詞,充分展現出黃榦對於朱子之學的刻意勵行以及不凡的聽獄決訟本領。
一曰“一決於公”,“未嘗有所遷就畏避”。開禧三年起,黃榦知臨川三年零二十四天。“臨川風俗素號健訟,豪民滑吏動輒生事,以害良民。情偽萬端,無所忌憚。”“危教授論熊祥停盜”案,就是典型的例子。危教授是當地士人,豪橫鄉里,恃強凌弱。他因強奪熊祥山地不得,遂以停盜之罪誣之,並且控脅州郡官吏,倚恃健訟不已,“必欲重困其家,使之流離轉徙,盡據其家產業而後已”。黃榦認為:“若此之人,不復顧士大夫廉恥之節,而無復惻隱之心,真所謂虎狼蛇蠍者也。”他不畏強權,一決於公,並在判詞中直言:“張官置吏,亦止得據情按法,平理曲直,又豈敢以罪狀未明之人,置之囹圄,以快寄居之意乎!”同時,他還連上三札,堅持要求釋放熊祥。他在《申撫州辨危教授訴熊祥》中所說的一段話,極富原情誅心之意味:
榦竊謂聽訟之道,固當執法,亦當原情。熊祥教人告危教授之子殺人,實緣危教授使人誣告熊祥停藏而起,危教授使人誣告熊祥停藏,實緣危教授欲吞併熊祥地產而起,夫身為士夫,不守三尺,欲白奪鄉民之產業,奪之不得,而欲以停藏之罪加之,使之枉被追擾。人非木石,豈能無不平之心乎?
二曰“以禮折衷,俱得其平”。宋明理學所講的“理”,便是“禮”,所謂三綱五常、仁義禮智是也。按照禮的要求,“既為士人,……自合動循禮法,恪守士行”。而理學家當法官,尤其注重“以禮勸勉”。黃榦為朱子門人曾興宗所寫的行狀,就對他在肇慶府節度推官任上的做法大加讚賞:“凡鄰里有紛爭,必先於君,君以禮折衷,俱得其平,至或輟己物以息訟。人或有犯,未嘗忿嫉,從容訓責,終歸於恕,使自愧服。”黃榦更是如此,“聽訟必以人倫大義斷曲直”。他在新淦任上所作“張運屬兄弟互訴墓田”判,通篇就是“委曲剖析,納之義理”:
祖父置立墓田,子孫封植林木,皆所以致奉先追遠之意。今乃一變而為興爭起訟之端,不惟辱及祖父,亦且累及子孫。今張解元醜詆運幹,而運幹痛訟解元,曾不略思吾二人者,自祖而觀,本是一氣,今乃相詆譭如此,反為門戶之辱。詳此事,深為運幹、解元惜之。世固有輕財急義,捐千金以資故舊者,不以為吝,今乃於骨肉之中,爭此毫末,為鄉閭所嗤笑,物論所厭薄,所爭者小,所失者大,可謂不思之甚。當職身為縣令,於小民之愚頑者,則當推究情實,斷之以法;於士大夫則當以義理勸勉,不敢以愚民相待。請運幹、解元各歸翻然改悔,凡舊所讐隙,一切湔洗,勿置胸中,深思同氣之義與門戶之重,應憤悶事一切從公與族黨共之,不必萌一毫私意。人家雍睦,天理昭著,他日自應光大,不必計此區區也。兩狀之詞,皆非縣令所願聞,牒運幹,並告示解元,取和對狀申。
三曰“抑強扶弱,不宜有偏,安富恤貧,要當兩盡”。這句話出自《申安撫司辨教授訴熊祥事》,黃榦將其稱為“為政之道”。他的諸多判詞都體現了這一精神。例如“彭念七論謝知府宅追擾”判,開頭就旗幟鮮明地指出:
普天之下,莫非王民,雖有貴賤貧富之不同,其為國家之赤子,則一而已。張官置吏,務以安存百姓,而形勢之家專欲騷擾細民,所謂寄居者,既叨冒朝廷官職,寄寓州縣,尤當仰體國家矜百姓之意,今乃倚國家之官職,害國家之百姓,此豈士大夫所當為哉!
在新淦任上,黃榦盡心畢力,理斷民訟,撫卹困窮,不畏強禦,“強者服其威,弱者懷其惠”。例如“徐十論訴謝知府宅九官人及人力胡先強姦”案,他就一眼看穿了“案吏怕懼謝知府形勢,使貧弱之家受此屈抑”的背後隱情,下令重新調查。
胡先供,去年曾與阿張通姦,又稱今年系是和姦。據阿張供通,去年不曾有通姦來歷,今年系是強姦。兩名所供異同,權官即不曾勘對著實,便欲將胡先、阿張同斷。若是強姦,則阿張不應同斷,胡先亦不應止從杖罪決遣。又阿張所供,曾被謝九官人強姦,如此則是主僕通同強姦阿張,情理難恕。今亦不曾追問謝九官人。此是案吏怕懼謝知府形勢,使貧弱之家受此屈抑。再引監阿張,喚上胡先,仍追謝九官人對限。只今如追不到,備申諸司,仍先監詞人起離外處居止。
四曰“文尚體要”,“井有條理”。古語云:“文質彬彬,然後君子。”清廉蒞民,公正篤意,固是對司法者的基本要求,但有沒有一支化繁為簡的筆,將一決於公的裁判充分完美地表達出來,同樣不可或缺。黃榦的判詞就獲得了同朝賢良的高度評價。江西提刑李珏謂:“操行醇正,持論公平,撥煩治劇,井有條理。”提舉常平章良紘謂:“學有師承,文尚體要,更明吏道,甚得民心。”且來欣賞一篇“武楷認金”。
掘土得金,元是武安撫宅基,武楷遂認以為舊物。訪之邦人,乃以為元是天井劉家宅基,武安撫復於上居止。以事理考之,必是劉家之物,蓋藏金於地,為避賊而藏也。安撫方提兵討賊,又何為而藏金於地耶?但武安撫有功於此邦,見之墓誌,未及百年,其子孫零替如此,使人為之悵然。便無認金之訟,官司亦當賙恤。但聞武楷自少不學,家產破蕩,若得錢,又復妄費。公庫置歷,每月批送錢五貫,仍自七月為頭,薄贍其家,以為有功於此邦者之報。
這篇判詞短似小令,卻韻味悠長,值得一品再品。說它短,短就短在敘事經濟,“掘土得金”,四個字就說清楚了案件由來,哪管它是用鍬用鎬?哪管它是在子時卯時?“訪之邦人”,說的是審判方式,大有馬錫五斷案的風致,也因此查明瞭來龍去脈:“元是天井劉家宅基,武安撫復於上居止”;緊接著便“以事理考之”,得出“必是劉家之物”的結論。事已至此,裁判結果呼之欲出,掘土所得之金必是歸於劉家。誰料筆鋒一轉,柳暗花明——念及“武安撫有功於此邦”,以及“其子孫零替如此”,黃榦決定另從公庫撥款,“薄贍其家,以為有功於此邦者之報”。可謂導向鮮明,正應了黃榦自己在“郭氏劉拱禮訴劉仁謙等冒佔田產”判中所說的那句話:“官司理對公事,所以美教化,移風俗也。”最後要說的是賙恤方式,因“聞武楷自少不學,家產破蕩”,擔心其“若得錢,又復妄費”,所以並不一次付清,而是“每月批送錢五貫”。其細緻周全,以至於此。
乾淳正緒,斯文未墜。考亭既沒,西山起繼。
這是元朝胡助《純白齋類稿》當中的一段話,西山,指的是真西山,也就是南宋末期賢臣大儒真德秀。真德秀是朱子門生詹體仁的弟子,應當屬於朱子的再傳弟子,但由於他在朱學發展史上舉足輕重,所以很多書籍稱之為朱子私淑,例如清代中期理學名宿雷鋐說:“先生未得親事朱子,與朱子門人遊,明體達用莫之先焉。故曰朱子之學私淑而得其宗者,先生也。”清初理學家蔡世遠更謂:“有宋道學五子而外,斷推西山為第一,體用兼優,才德俱茂,恨不究其用耳。著作亦第一有功。”
真德秀像。圖片選自《真德秀:賢臣大儒,理學傳人》。
真德秀,字景元,後更希元,號西山,浦城人。慶元五年登進士第,繼中博學宏詞科,累官起居舍人,兼太常少傅,出為江東轉運副使,歷知泉州、隆興、潭州,曾任中書舍人、禮部侍郎、戶部尚書,官至參知政事而卒,諡文忠。真德秀立朝不滿十年,直聲震朝廷,四方文士爭誦其文。其代表作《大學衍義》被歷代帝王奉為圭寶,作為為治之學。例如元仁宗為皇太子時,就曾命詹事王約將其節而譯之,並說:“治天下,此一書足矣。”
真德秀既豐富了朱子學說,又注重踐履篤實,修己化民,政績彪炳。劉克莊《西山真文忠公》中這樣記述他再知泉州、主帥全閩時的情形:
迎者塞洛陽橋,深村百歲之老亦扶杖而出,城中歡聲動地。公曉士民曰:“太守去此十四五年矣,雖泉山一草一木,亦時入思。再叨郡寄,衰病本不能出,念泉人相愛之深,黽勉此來,欲為此邦興利除害,復還樂土之舊而已。”謂官僚曰:“某前帥長沙,嘗以廉慎公勤勉同官,今所當勉,無出於此。”
《名公書判清明集》開篇就是他的三篇勸諭文,分別是:《諮目呈兩通判及職曹官》《諭州縣官僚》以及《勸諭事件於後》,就像是統率全書的總綱領似的。在《諮目呈兩通判及職曹官》中,他提出:“某願與同僚各以四事自勉,而為民去其十害”。何謂四事?曰律己以廉,撫民以仁,存心以公,涖事以勤是也。何謂十害?曰斷獄不公,聽訟不審,淹延囚繋,慘酷用刑,汎濫追呼,重疊催稅,科罰取財,縱吏下鄉,低價買物是也。而在《勸諭事件於後》中,他則提出崇風教、清獄犴、平賦稅、禁苛擾四條約束,自雲“當職於此,不敢不勉”,並要求諸縣知、佐“揭之坐右,務在力行”。
西山嘗謂:“郡計凋敝,無力惠此民,僅有政平訟理二事可勉。苟又不加意,即為不治之州。”因而獄訟之事“無大小必躬親之”,“每據案決訟,自卯至申未已。”一方面,他每受民詞,必以“存心以公”為先務,其雲:“公事在官,是非有理,輕重有法,不可以己私而拂公理,亦不可骫公法以狥人情。”另一方面,他又“無訟是求”,以“崇風教”“厚風俗”為己任。其謂:“當職昨在任日,遇親戚骨肉之訟,多是面加開諭,往往幡然而改,各從和會而去。如卑幼訴分產不平,固當以法斷,亦須先諭尊長,自行從公均分。或堅執不從,然後當官監析。其有分產已平,而妄生詞說者,卻當以犯分誣罔坐之。今請知、佐每聽訟,常以正名分,厚風俗為先,庶幾可革媮薄。”《名公書判清明集》選取真西山判詞兩篇,全在“人倫門”之“孝”的條目之下,可以見其志趣之一斑。茲特推薦“取肝救父”一讀:
百行莫大於孝。郡邑之布宣孝治,尤今日之先務也。詹師尹以父疾弗愈,刲肝膳之,默有所相,旋即更生。其人鄉吏之子也,急親之病,自親其身不愛焉,人子之孝至此盡矣。然以匹夫小吏,能捨生以活其親,闔境士民,聞風觀感,相戒以養,陶成純孝之俗,顧不美歟!詹師尹見此照條支給旌賞外,更特支錢二十千發下,仍委自可知縣與之補充優輕局分,俾得以為孝養之資,亦所以廣風勵之意也。
薪火相傳,代有其人。真德秀的弟子中亦不乏名公,宋慈、劉克莊就是其中翹楚。關於宋慈受業真門的情況,清陸心源《宋史翼·宋慈傳》有云:
慈少受業於同邑吳雉,雉本朱子弟子。慈因得與楊方、黃榦、李方子諸儒論質,學益進。暨入太學,真德秀衡其文,謂其源流出肺腑,慈復師事焉。
至於劉克莊,林希逸撰《後村先生行狀》專門有一段寫他與真德秀的關係,可以說,西山先生不僅傳道授業,還始終護佑著這位愛徒的成長。
甲申,改宣教郎知建陽縣。新考亭之祠,祀朱、範、劉、魏四君子於學宮。庭無留訟,邑用有餘,贈糴賑糶倉二千斛,大書其門曰:“聊為爾民留飯碗,豈無來者續心燈。”西山真公記之。更創西齋,北山陳公篆其匾,為賦《於蒍於》之什。西山在朝,以公“學貫古今、文追騷雅”薦。西山還裡,公以師事,自此學問日新矣。……西山帥閩,以機幕闢,除將作簿兼帥司參議官。……西山知公吏才高,府事一切委之。……九月,除宗正簿。西山喜曰:“方是本色。”公在麟寺,南塘為卿,遊二公間,以文字相得懽甚。西山夢奠,乞假會葬,不許。
劉克莊與宋慈亦是摯友。宋慈先祖本是邢人,“宋氏自唐文正公傳四世,由邢遷睦。又三世,孫世卿丞建陽,卒官下,遂為邑人”。劉克莊任建陽縣令時,宋慈恰在故里守父孝,兩人得以相識相交。劉克莊回憶說:“餘為建陽令,獲友其邑中,豪傑而尤所敬愛者,曰宋公惠父。時江右峒寇張甚,公奉辟書慷慨就道,餘置酒賦詞祖餞,期之以辛公幼安、王公宣子之事。公果以才業奮歷中外,當事任,立勳績,名為世卿者垂二十載,聲望與辛、王二公相頡頏焉。”
關於劉克莊與宋慈的判詞,我會另有專文評述。至於本篇開頭小島毅所說的“蔡杭”,一說實為“蔡抗”,究竟是“杭”還是“抗”,也算一樁公案。但此公在《名公書判清明集》裡算得上一個重鎮,倒是不容分說。下一篇我們會專門說說他。
來源:人民法院報
作者:李廣宇丨編輯:張孟 林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