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從1931年的九一八事變開始,日本發動了長達14年的侵略戰爭,給中國及亞太地區的人民帶來了深重災難。抗日戰爭勝利後,為了清算日本侵略罪行,維護世界和平,重建戰後新秩序,同盟國在東京設立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本甲級戰犯進行審判,國民政府在南京成立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審理製造南京大屠殺慘案的日本戰犯和其他日本戰犯。
東京審判從開庭到宣判終結歷時約兩年零七個月,判決書長達1213頁,規模超過了紐倫堡審判,堪稱人類歷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國際審判,也是二次大戰結束後世界上發生的重大政治事件之一。面對氣焰囂張的日本戰犯,法官梅汝璈,檢察官向哲浚,顧問倪徵燠,中國檢察官辦事處秘書、法庭翻譯高文彬等17名中國人肩負民族重託與重重壓力前往日本,歷經兩年半的艱難舉證,經過818次唇槍舌劍的較量,用一樁樁鐵一般的事實,終於把這幫戰爭狂魔永遠地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
在南京法庭,石美瑜、葉在增等軍事法官走出法庭,調查收集到日軍在南京大屠殺罪行中的大量人證、物證。面對21幅萬人坑照片、1000多名倖存者的血淚控訴,這些屠殺中國人民的“殺人魔”終於啞口無言、認罪伏法。石美瑜、葉在增等軍事法官用公正和法律告慰了中華民族在南京大屠殺中逝去的三十多萬亡靈。
時過75年,那段歷史雖已遠去,但我們不能忘卻梅汝璈、倪徵燠、高文彬、向哲浚、石美瑜、葉在增這些曾閃耀抗戰歷史的名字!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抗日戰爭是近代以來中國人民反抗外敵入侵持續時間最長、規模最大、犧牲最多的民族解放鬥爭,也是第一次取得完全勝利的民族解放鬥爭。這個偉大勝利,是中華民族從近代以來陷入深重危機走向偉大復興的歷史轉折點,也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人民在抗日戰爭的壯闊程序中孕育出偉大抗戰精神,向世界展示了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愛國情懷,視死如歸、寧死不屈的民族氣節,不畏強暴、血戰到底的英雄氣概,百折不撓、堅忍不拔的必勝信念。偉大抗戰精神,是中國人民彌足珍貴的精神財富,將永遠激勵中國人民克服一切艱難險阻,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鬥。
在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6週年之際,本期聚焦推出向哲浚、梅汝璈、倪徵燠、石美瑜、葉在增、高文彬等在抗戰中審判日本戰犯的中國法律人,既是為了警醒我們要銘記歷史、緬懷先烈、珍愛和平,更是為了告誡我們每一位中國人,落後就要捱打,要以偉大抗戰精神為動力奮力前行,以百倍努力建設我們的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二戰戰犯審判中的中國法律人》系列報道之二
梅汝璈:東京大審判中的中國法官
文/ 本社記者 張純
1946年3月20日下午4點,一架從上海江灣機場起飛的軍用飛機,降落日本東京的厚木機場。機場上,一位來自盟軍總部的美軍上校,正在這裡恭候一位中國法官。看見美軍上校來接中國人,飛機上的旅客們都很吃驚。
這位中國法官叫梅汝璈。他到東京來,是代表中國方面參加東京審判,任中國駐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律代表團團長,首席法官。東京大審判是對日本甲級戰犯進行的國際審判,也是世界上規模最大、歷時最長的審判。它時長2年零7個月,由11個國家的法官主導,最終成功把7名甲級戰犯,送上了絞刑架。
而梅汝璈,是11個大法官中,唯一的東方面孔。
這次意義非凡的審判,為什麼派了梅汝璈參加?他成長為著名大法官的背後,又有著怎樣傳奇的經歷?在近三年的東京審判工作中,他為維護民族尊嚴、伸張國際正義作出了哪些卓越貢獻?
從他的故事裡,我們尋找答案。
不惑之年,擔任東京審判首席法官
梅汝璈,1904年出生於江西省南昌市朱姑橋梅村,自幼聰穎好學,少年時代在江西省立模範小學讀書。12歲那年,梅汝璈小學畢業,旋即以優異成績考取清華學校(清華大學前身)學習。他擔任過清華校刊的主編,曾在《清華週刊》發表多篇文章,如第286期的《清華學生之新覺悟》、第295期的《闢妄說》和第308期的《學生政治之危機及吾人今後應取之態度》等,字裡行間閃現出其年輕時一片憂國憂民之心。
彼時的中國,山河破碎,民生多艱,面臨著嚴重的民族危機。中國知識分子為尋求強國之路,漂洋過海,留學歐美,尋求真知。梅汝璈作為其中的佼佼者,於1924年考取了赴美公費留學生,先後就讀於斯坦福大學和芝加哥大學。1928年年底,年僅二十四歲的他,取得了芝加哥大學的法學博士學位。
值得一提的是,身處海外的梅汝璈,始終心繫祖國的命運。其間,為響應國內發生的北伐革命行動,梅汝璈與冀朝鼎等同學,組織了“中山主義研究會”,在留學生乃至更大範圍中積極宣傳革命主張。1929年春,他在遊歷了英、法、德、蘇等國後,回到闊別五年的祖國。
回國以後,梅汝璈先後從事法學教學和參與立法工作。他相繼任教於山西大學、南開大學、武漢大學,講授國際法、刑法概論、民法概論、英美法、政治學等課程,還在中央政治學校、復旦大學以及司法部法官訓練所兼職授課。從1934年起,他任職於政府立法院,參與若干立法工作,並曾代理立法院外交委員會委員長。他還兼任中山文化教育館副主任和《時事類編》(半月刊)主編,撰寫、翻譯、編輯了大量法學、外交和國際政治方面的文章。
“梅汝璈先生是我國第二代法學家的傑出代表。他生於危難,長於憂患。他不僅經歷了晚清的衰敗,同時也見證了民國的成長,梅先生都有自己親身的體會。”西南政法大學劉泉在《梅汝璈國際刑法思想淺析》一文中提到,“梅汝璈在政府擔任要職期間,進行大量的實務考察,對當時的立法、司法以及執法機關的相關法律行為都提出過自己的獨特的思想,發表大量有學術價值的法學論文。”
其時,梅汝璈的著述內容涉及英美法、大陸法、中西法學思想、中國憲法和刑法等領域,多數發表在專業刊物和各大學學報上,如《蘇俄革命法院之歷史及組織》《拿破崙法典及其影響》《中國與法治》《對於刑法修正案初稿之意見》《現代法學的歷史、派別與趨勢》等等。“視野開闊,論題寬廣,道器並重,成果豐碩,是其學術研究的特點。”梅汝璈之子梅小璈認為,正是長期的教學、調研、閱讀和寫作,奠定了父親梅汝璈在法學理論和法律實務兩方面的堅實基礎,客觀上也為他後來成為依據英美法系設定審判程式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官奠定了基礎。
1946年,不惑之年的梅汝璈迎來了人生中最神聖和光榮的使命——代表中國出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官,參與了舉世聞名的東京審判。
同年3月20日,梅汝璈從上海飛抵日本,代表四億五千萬中國人正式履行新職——審判日本戰犯。當日,各媒體紛紛在顯著位置刊出訊息:清算血債——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官梅汝璈今飛東京。
據理力爭,使法官座次按受降順序排列
1946年1月19日,遠東盟軍最高統帥部根據1945年12月16日至26日的莫斯科會議精神,發表了特別通告:設定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同時,頒佈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宣佈將在日本東京對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本首要戰犯進行國際審判。
1946年2月15日,盟軍最高統帥部根據各同盟國政府的提名,任命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11名法官,中、美、英、蘇、澳、加、法、荷、新、印、菲11國各一名。至此,各國組成了強大的陣容奔赴東京,一場史無前例的國際大審判緩緩拉開帷幕。
“經過艱苦卓絕的長時間抗戰,中國作為戰勝國參與對侵略者的審判,對中國而言無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東京審判研究中心主任程兆奇在《東京審判征戰記》序中提到,東京審判的主要目的,正是清算戰爭罪行,追究侵略責任,以警示後人,維護全世界的持久和平。
當時,無論是戰勝國還是戰敗國,都處在戰後“醫治創傷”、恢復建設、百廢待興的階段,國際形勢和國內形勢的變化經常會影響法庭的審判,不公正、不盡如人意的事情完全有可能發生,法律無法真正獨立。這一點,記者透過閱讀《梅汝璈日記》可以發現,中國雖為戰勝國,但在異國他鄉,法官和檢察官代表要獲得應有的地位和尊重,仍然需要積極抗爭。
梅汝璈到東京履新之初,便與一些西方的同行有過辯論和爭執,其中最為人所熟知的就是“座次之爭”。在《梅汝璈東京審判文稿》一書中,對於法官座次之爭有很翔實的記錄。
商討法官座次時,由於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上沒有明文規定,法庭庭長、澳大利亞法官韋伯(William Webb)爵士想使英美法官坐在他的左右手,於是便提議法官席次應按聯合國安理會慣例來安排,即以美、英、蘇、中、法為序。對此,梅汝璈認為:“其用意是要英美兩國居中,排擠中國……”
梅汝璈提出,法官的座次應按受降國簽字的順序排列,這樣中國和美國便分處第一、二位,分別位於庭長兩側。對於梅汝璈的提議,庭長不予採納。對此,梅汝璈憤怒地說:“我拒絕接受這種不合理的安排。在日本的侵略戰爭中,中國受侵略最深,抗戰最久,犧牲最大。而英國卻只是一味地忍受和投降,中國絕不能接受排在英國之後,我認為中國政府也不會同意被安排在英國之後!”隨即,他脫下象徵著權力的黑色絲質法袍,以退出預演相抗議。
由於梅汝璈的據理力爭,法官們作了最後表決,終於使入場順序和法官座次按照受降簽字國順序合理排定,中國國旗被插在了第一位。對此,梅小璈在接受本社記者採訪時談到:“這種爭執是很自然的,在任何國際場合,爭席次爭座位的鬥爭總是難免的,國際法庭亦不例外。這不僅是個人的事情,更是有關國家地位和榮譽的問題。”
伸張正義,將7名侵華元兇送上斷頭臺
梅汝璈在遠東軍事法庭的另一個壯舉,就是將土肥原賢二、松井石根、板垣徵四郎等對中國犯下了滔天罪行的戰爭罪犯依法送上了斷頭臺。
對於深受日本軍國主義荼毒的中國同胞來講,將發動侵華戰爭的日本首要戰犯處決,既是對死難同胞應有的慰藉,也是對公義與法律的最好詮釋。但是,東京法庭制定了共同遵守的訴訟程式,卻沒有一個共同的量刑依據。各國法律對死刑規定不同,許多法官不贊成對戰犯處以死刑,例如庭長韋伯建議將戰犯流放荒島,而信奉宗教的印度法官巴爾則主張無罪開釋全體戰犯,理由是:“世人需以寬宏、諒解、慈悲為懷,不應該以正義的名義來實施報復。”
由於正式判決遲遲未能作出,招致中外輿論一片譁然,各種批評紛至沓來。梅小璈在《我的父親梅汝璈與東京審判》中,描述了一個鮮為人知的細節:當時,時任國民政府外交部長王世傑致電梅汝璈法官:“近來國內人士對國際法庭之久不宣判極多責難,希注意。”
梅汝璈回覆:“所囑之事,自當特別注意,並在可能範圍內努力推動。唯擬判工作進行遲緩,其主因實為案情龐大,卷宗浩多,以及十一國同人見解分歧,常陷僵局,調協折衝,頗費時日。……但為璈個人影響所及,自當努力,促其加速,並當竭其心思才力,使我國在此國際法律正義鬥爭中,有所收穫,而不致由於曠日持久之結果,反令國人大失所望。……璈雖德薄能鮮,但職責所在,自必全力赴之,決不疏怠。”他與中國檢察官們都表示,假如正義得不到伸張,假如不能對飽受日本侵略者欺凌的億萬同胞——包括生者與死者——有所交代,我們便無顏再見江東父老,唯有蹈海而死以謝國人。
最終,在梅汝璈的不斷交涉、周旋下,許多法官認同了他的觀點,最後透過投票,將在華犯下滔天罪行的東條英機等7名罪行累累的首犯送上了絞刑架!
當仁不讓,判決書設專章論述南京大屠殺
在法庭最後環節的工作——判決書的撰寫問題上,有人主張判決書統一書寫,梅汝璈卻堅決認為,有關日本軍國主義侵華罪行的部分,中國人受害最深,最明白自己的痛苦,因此,這一部分理當由中國人自己書寫。
在一次法官會議上,梅汝璈慷慨陳詞:“由法庭掌握的大量證據,可以看出,日寇在南京的暴行,比德軍在奧斯維辛集中營的單純用毒氣屠殺,更加慘絕人寰。砍頭、劈腦、切腹、挖心、水溺、火燒、砍去四肢、割下生殖器、刺穿陰戶或肛門等等。對此種種人類文明史罕見之暴行,我建議,在判決書中應該單設一章加以說明。”
在1948年11月10日致政府外交部的一份電報中,梅汝璈寫道:“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自4日起開始宣判。判決書長計千二百頁,約二十萬餘言,對戰前日軍閥專政與備戰以及逐漸遂行侵略之經過,均有翔實之敘述與明快之論斷。日軍在各地之暴行,則另列專章(南京屠殺為該章中最特殊之一節,佔首要地位)。在敘述日本對外侵略事實經過之四百數十頁中,‘對華侵略’部分,為璈所親自主稿,提出約二百五十頁,佔篇幅半數以上。對於17年來錯綜複雜之中日關係,論列至詳。是非曲直所在,將可大白於天下後世,私衷引為慰快。”
值得一提的是,判決書的寫作是極具挑戰的。當時庭審工作已經結束,各種資料、證據堆積如山,梅汝璈帶領助手竭盡全力,最終向法庭提交了長達90餘萬字的國際刑事判決書,留下了他代表4億多受害中國人民寫下的十多萬字。
東京審判結束後,梅汝璈被南京政府任命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司法部長,但他對國民黨政府已失去信心,於是託詞滯留日本,未回國就職。1949年年底,梅汝璈從日本輾轉返回北京,擔任政務院外交部顧問。
1962年,梅汝璈開始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一書的撰寫。1973年4月23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僅完成半部,梅汝璈在北京溘然病逝。
不辱使命,為祖國和同胞爭得最大公正
東京審判自1946年5月開庭至1948年11月宣判終結,其間共開庭818次,庭審記錄長達48412頁,文字2000餘萬字,419人出庭作證,出示法庭證據近5000件,判決書長達1200餘頁,宣讀判決書達7天之久,堪稱人類歷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國際審判。
在這場曠日之久的審判中,時值解放戰爭期間,背後並沒有一個強有力的政府作為後援,再加上當時國際情況的侷限性,以今天的視角看,東京審判的判決結果也許並非盡如人意。但是,梅汝璈仍舊憑藉著一名中國法官的良知與風骨,與數位參與東京審判的同仁一起,在法律和道義的框架內,為祖國和同胞爭取了最大程度的公平與正義。
回顧那場名垂史冊的世紀大審判,令人感慨萬千。中國近代以來備受列強欺凌,一件件屈辱往事不堪回首。經過艱苦卓絕的英勇奮鬥,終於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與盟國取得了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勝利,而審判日本戰爭罪行,正是完整體現這一勝利的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環。
然而,勝利中蘊含的艱辛常人卻難以想象。為了“走近”梅汝璈法官,試圖拉近時空距離,深入瞭解東京審判,記者專程走進中國國家博物館,目睹了梅汝璈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上身著的法官袍服。記者還從《梅汝璈日記》中,感受到他憂國憂民的情懷和為祖國贏得榮譽的使命感,字字句句力透紙背,令人感佩。
縱覽《梅汝璈日記》,可以發現,字裡行間,“爭氣”和“鄭重”是反覆出現的字眼——“處身外國的人,對自己國家不爭氣最感痛苦。”(1946年4月9日)“‘止謗莫如自脩’,中國還得爭氣才行。”(1946年4月26日)“我今天能高居審判臺上來懲罰這些元兇巨憝,都是我千百萬同胞的血肉換來的,我應該警惕!我應該鄭重!”(1946年5月3日),其使命感和大局觀躍然紙上、驚心動魄。
瞭解歷史,是為了更好地前行。合上《梅汝敖日記》,作別經歷七十餘年的檔案,可以斷言:以梅汝璈為代表的中國法官和中國檢察官所起的作用當仁不讓、正義凜然,足當“英雄”“偉大”而無愧。如今,曾經一窮二白、千瘡百孔的中國,已經走向繁榮富強;曾經積貧積弱、歷盡磨難的民族,迎來偉大復興。歷史不會忘記,國人必須銘記,吾輩更要腳踏實地為國家“爭氣”!今天,可以告慰先人的是:山河無恙,國泰民安;盛世空前,如君所願!
【參考文獻】
梅汝璈:《遠東國際軍事法庭》。
梅汝璈:《東京審判親歷記》。
梅小璈:《我的父親梅汝璈與東京審判》。
何勤華:梅汝璈與《遠東國際軍事法庭》。
祁彪:《父親親歷的東京審判和戰後日本》。
方進玉:《東京法庭的中國法官》。
劉泉:《梅汝璈國際刑法思想淺思》。
編輯:屈赫赫 賀伊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