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阿富汗女人因為跟心上人私奔,被父母報警抓進了監獄,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而在這裡 ,謀殺罪才被判六年。
阿富汗的哈里爾監獄裡關押了40名,因為“逃離罪”而被判刑的女性,莎拉就是其中的一員,她在上學的時候,與賈維一見鍾情 ,私定終身,可家裡, 早已給她安排了另一個結婚物件,賈維告訴莎拉,他們可以去婦女庇護所結婚,於是 ,莎拉跟賈維一起私奔了。但賈維並沒有帶她去到庇護所,而是去了他一個親戚家裡,雙方的家人都報了警,兩人在那裡沒住幾天, 就被抓進了監獄,各被判處了十年有期徒刑。
在阿富汗 ,沒有婚姻自由,女性, 更是沒有人身自由,但在監獄的日子裡,莎拉每天都過得很開心,這裡比外面自由的生活更好,束縛小了很多,沒有人會管你穿不穿罩袍,偶爾不戴頭巾, 露出頭髮,獄警也只是提醒一句,甚至在獄警面前塗指甲油,他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獄警比家人, 更像是家人,出獄之後面對的那些人,反而會用條條框框束縛她們 ,控制她們。
而且 ,賈維就被關在一牆之隔的男監裡,他們保持著高強度的通訊頻率,賈維在信裡寫道,等出去, 他們就結婚,這是支撐著莎拉的信念,除了日常通訊以外,莎拉還會透過牆上的洞,和另一邊的賈維通話,莎拉從未因逃跑而後悔過,她覺得自己做得沒錯。
有時候, 幫忙送信的小朋友,會帶來賈維的衣服,這是莎拉主動要求幫忙的,其他服役的女人都不理解,幫男人洗衣服, 對她有啥好處,可莎拉卻對此甘之如飴,她總是夢想著能在家裡,為賈維洗衣做飯,可她現在, 在監獄裡。但莎拉對未來也有著擔憂,她害怕就賈維會比她先出獄,有了自己新的生活,那她就沒辦法活下去了,為了跟賈維私奔 ,她四處樹敵,親戚家人都恨不得殺了她。
莎拉只希望出去後,能夠嫁給賈維 ,搬到另一個地方,然後繼續唸書 ,為家人負起責任,如果有能力 ,她想幫助這世界上,所有相愛的男女永不分離,她討厭男人處處壓迫女人,女人總是受家人控制,想捍衛所有婦女的權利,莎拉認為 ,女人應該有權利自己決定,可明明是這樣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女性,卻依然要被這些規則束縛。
四個月後, 莎拉要出獄了,她能過上想要的生活嗎?
十年監禁生活結束,終於可以出獄了, 還是跟愛人一起,莎拉歡天喜地讓小男孩,幫忙給賈維送去信,問他要不要跟自己一起組建家庭,可就當莎拉收拾行李的時候,小男孩將那封信,原封不動地送回來了,賈維說 ,沒辦法回答她的這個問題,莎拉感覺天都要塌了,和自己一牆之隔,相濡以沫了十年的愛人,卻在出獄這一夕之間 ,改變了主意。
莎拉泣不成聲,大家圍坐一團安慰她,你現在是單身女孩了 ,哭什麼?外面有成打的男孩,不必擔心,你可以找到更好的,但賈維可沒法再找到像你這樣的妻子,娶不到你, 是他的損失,他永遠都不會再幸福了,真主會讓他永遠蒙羞,永遠不要再哭了 ,像獅子一樣活下去。
在眾人的安慰聲中,莎拉戴上罩袍 ,拎著行李,一步步走出了監獄,她看到了賈維, 喊了一聲他的名字,賈維回過頭看她, 沉默了許久,只說了句 :走吧。最後, 賈維在家人的要求下,娶了另一名女子,莎拉沒有回家 ,去了婦女庇護所,莎拉的命運, 在我們看來是不幸的,可相比起其他女人, 她又幸運了許多。
納吉貝的一生都是艱苦坎坷的,十歲的時候, 她就嫁了人,丈夫是個家暴狂 ,經常打她,懷孕的時候都打,於是, 納吉貝跟著愛上的男人跑了,最後被抓進了監獄,孩子在監獄裡出生的那天,整個監獄的女人都在為他跳舞,但由於納吉貝沒有奶水,她總是在給丈夫打電話,等待有人來探訪, 給她一點錢,給孩子買牛奶。
有人見狀 ,便問她賣不賣孩子,納吉貝怎麼會同意,這是她在這個世界上唯一的依託了,電話總打不通,納吉貝的日子過得緊巴巴的,孩子的營養也不太跟得上,這監獄的女看守, 還不是啥好人。這天 ,納吉貝就跟她們廝打起來,罵罵咧咧著她們偷自己的錢,因為明明一塊錢的東西,她們卻要收三塊,這不就明擺著搶錢嗎?
女看守也不示弱,說納吉貝的錢是賣身的骯髒錢,說她是瘋子 ,是蕩婦 ,是撒謊精,嘴裡 ,反正每一句好話,納吉貝呼籲大家一起反抗,女看守這種昧錢的行為,她們雖然是牢犯, 但也有自己的權利,反正她自由的時候沒有生活,也不在乎待在這裡更久一點,可沒有人理會她,大家都把她當笑話看。
納吉貝打看守的舉動,還是引來了法官的注意,他不理會納吉貝對看守偷錢的控訴,只警告她, 不準打架,不然就把她轉到更嚴厲的監獄去,納吉貝不在乎他們會把她弄哪兒去,但她再次給丈夫打去了電話,要他來看自己 ,不然自己就被弄走了,可丈夫只是敷衍地說 ,過幾天再看。
四個月後, 納吉貝沒有等來丈夫的探視,她沒錢, 也沒奶水, 無力再撫養兒子,於是 ,納吉貝把兒子和搖籃一起賣了,她和父母分離了將近二十年,現在 ,和唯一的兒子也分開了,她似乎成了真正地孤家寡人,這個在面對法官和看守時,都極其強勢的女人 ,在此刻哭成了淚人,最後 ,納吉貝被移送到了喀布林的監獄,她還要服刑八年。
因為不忍丈夫家暴, 帶著繼子一起回孃家,卻被指控和繼子通姦 ,被判15年監禁,這是席瑪的真實遭遇,她的童年和納吉貝有些相似,十歲的時候 ,父親因為家裡太窮,把席瑪嫁給了一個老男人,老男人有過兩個太太,都比席瑪大很多,席瑪為他生了五個孩子,卻要無時無刻忍受他的家暴,甚至是出軌。
後來, 席瑪實在是忍不了了,老男人打死了一個孩子,她可以捱打, 但孩子還這麼小,不能讓他們也天天經受家庭暴力,席瑪想帶著孩子逃回孃家,但她找不到回孃家的路,於是 ,就讓繼子幫了忙,繼子也沒想過 ,好心幫忙,卻幫成了“通姦”,兩人一起進了監獄,為了讓孩子們遠離家暴男,席瑪把他們也帶了進來,在裡面比不得外面自由,但至少, 是安全的。
可老男人並沒有放過席瑪,他時常進來探監,把他的錯誤, 都歸結到席瑪身上,甚至不刷牙, 都是因為席瑪,老男人怪席瑪讓他蒙羞,怪席瑪“孌童”,說道氣處, 便會打席瑪一頓,後來 ,老男人又叫來了繼子,當著眾人的面 ,痛訴兩人的“罪行”,併為自己歷經22天抓到妻兒的行為沾沾自喜。
繼子被他罵了個狗血淋頭,哭著悔恨自己曾經的行為,他也不明白 ,自己明明沒做錯事,為何要受到這樣的懲罰。老男人還在喋喋不休,繼子哭著轉身離去,席瑪卻只能呆呆地坐在那兒,接受眾人目光的審判。
連監獄長都勸老男人,要對妻子和善一點,可他依舊置若罔聞,只為了自己所謂的面子和榮譽,一次次地對席瑪進行身心上的打擊,彷彿這不是他的妻子,只是一個任他揉搓的玩物,最後, 因為老男人的控訴,席瑪還要在這個監獄,再服刑15年,但也許 ,在監獄待更久一點,比出去面對家暴男的威脅還要好一些。
監獄的生活 比外面的好,在我們看來十分可笑的一句話,卻是這部紀錄片裡的女人們的集體認知,她們飽受殺戮, 暴力, 童婚的摧殘,卻無法逃離, 逃離 ,便意味著判刑,擱在我們國家,誰能想到回個孃家, 還要進監獄呢?
這片極端伊斯蘭滋生的惡土,真的是將一切罪惡都合法化了,還好, 阿富汗現在解放了,希望這個國家能一點點好起來,女效能被尊重, 能受到教育,享受婚姻自由 ,能隨意打扮逛街工作,願他們的身心都能夠得到解放,像個獅子一樣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