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領小外孫女去上英語課時,在路上遇到了兩個媽媽在爭吵的場面,走近一看,原來是一個4~5歲的男孩子搶走路人一個小女孩2~3歲左右手中的玩具不顧小孩哭喊就是不還,小孩的媽媽一把搶回來,:那4~5歲的小男孩撒潑打滾,哭鬧不止。她母親還責怪搶回玩具的媽媽,不就是一個破玩具嗎?有啥了不起?還至於你這樣像瘋了似的搶嗎?看把我孩子給氣的?對方反駁道:你沒教育好孩子,見人家手裡的東西好,大街上明搶明奪還有理了?你一言我一語互不相讓,兩個孩子一旁大哭,眼看著就要互相打起來了。我撥開人群走上前去,擋在她倆其中,告訴他們這樣的爭論一點意義都沒有,就算爭論一天也爭不出個理表來。還是個讓一步,領個自的孩子回家吧。也許是看我年歲較大,說的也還有理,於是就藉著這個臺階都走了。
這件事使我聯想起了這樣一個問題:就是一個外國教授曾經在課堂上講授過的一件事:他問他的那些在座的學生們說:3x8=多少?學生們開始很驚詫?繼而異口同聲地回答說:24,他卻說:不對,得21。學生費解地說:怎麼可能?他說:是的不可能但是我今天就是要透過這件事情告訴你們一個道理。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都是不講道理的顛倒黑白的。他們明明知道3x8=24,卻偏偏要說成是得21,那麼你們如果遇見這樣的人和事,你們應該怎樣做呢?有的同學說:和他講道理告訴他你是不對的,有的說:他沒安好心,馬上離開現場,絕不與他爭辯,老師說:對了,千萬不要與之爭辯,馬上離開事非之地,因為與低劣之人爭辯是非就是個白痴。
這個教授傳授給學生們的這個道理看似簡單卻非常深刻。就如那兩個差點互毆起來的孩子媽媽一樣,面對不講理護犢子的那個母親,被搶玩具的母親就應該拿回自己的玩具領著孩子馬上離開現場就對了。
郭德綱曾經說過:"冤枉你的人,比你都知道你有多冤枉"。面對那些拿著不是當理說:冒似能言善辯,實則顛倒黑白的人,最大的蔑視便是無言,馬上離開事非之地。因為你沒有教育和改變他低劣三觀的義務。
所以謹記:與低劣之人爭是非就是白痴。而不與低劣之人爭是非,不僅是一種自律,更是一種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