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長安縣灃西大原村西周墓葬
考古2004年第9期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豐鎬發掘隊
陝西省長安縣灃西地區的張家坡至大原村之間的高地是西周墓葬集中區,井叔家族墓地即位於此。1998年春,村民在井叔墓地西南約300米處大原村北的低地開挖現代墓穴時發現古墓,我們隨即在此進行了搶救性發掘和鑽探。
大原村北的低地是早年取土形成的,埋葬較淺的中小型墓葬均已被破壞,少數大型墓葬因墓穴深而得以儲存底部。本次共發現較大型的殘墓3座(編號為98SCDM4~6)、車馬坑1座。另發現M8,但僅存墓底痕跡,無任何遺物(圖一)。車馬坑位於M4東南15米處,南北長8.2、東西寬7.4、殘深約3米,由於時間關係,未進行清理。現將M4-6這3座墓葬的情況簡報如下。
一、墓葬概況
3座墓葬均為長方形土坑豎穴木槨墓。
(一)M4
墓坑已因取土而被破壞,殘存墓室部分,墓底至現存墓口深3.2米,有無墓道已不清楚。墓室長5.85、北端寬3.82、南端寬3.9米,方向為15度(圖二)。
棺的情況已不清楚。根據二層臺的情況推算,槨室長5.1、寬2.8、高1.4米。槨頂板已基本不存,擋板嚴重腐爛,但底板儲存較好,可以看出槨室的基本結構。當時在挖好墓坊、平整好墓底後,在墓底兩端各挖一槽,槽內各放置一根枕木,枕木長與槨底寬相等,寬、厚均為0.2米左右。枕木之上順放槨底板,共用12塊木板平鋪而成,各板寬度不一致,約為0.2~0.28米;槨底板長5.18米,略長於槨室。槨板經過初步加工,由年輪看,有些是由較大的樹二分或四分而成的,經刮削,基本呈高低一致的方形。底板寬窄不一,有的木板較窄,為樹梢部分加工而成,基本保持原木形狀,或將粗的一端略加修整,呈方形,以保持與其他木板的基本水平。底板下側與枕木交接部分和兩端上側與槨室南北擋板交接部分均刻有淺槽,以便相互扣合。槨四壁可看出是分別由5塊方木直接在底板上疊砌而成。透過M4儲存完好的槨板,可以大致瞭解西周時期墓葬的槨室結構。
該墓早年被盜嚴重,槨室內有火燒痕跡。殘存的遺物主要是一些銅車馬器和玉飾品,位置已被嚴重擾亂。在墓室南側二層臺上有動物骨骼,經鑑定為鹿骨,應是牲肉遺存。墓內發現2個人頭骨,其中一個在槨室北端,另一個在槨室內東南部。另外,在槨室內和盜洞中還發現一些散亂的人骨,明顯是被擾亂的結果。墓主身份目前尚不能確定。
(二)M5
位於M4西北15米處。墓坑長4.5、寬3、殘深1.03米,方向為20度。葬具為一槨一棺,槨長3.34、寬2.22、高1.03米,棺長2.5、寬1.2、殘高0.2-0.3米。棺木已經炭化,厚0.13-0.2米。槨下墊枕木2根,無腰坑。墓內未見人骨。隨葬器物幾乎被盜掘一空,殘存的遺物有銅鎊1件、銅鑾鈴1件、銅車轄1件、銅魚2件、鹿角1件,以及一些銅泡、蛤蝌殼等。
(三)M6
位於M4北面30米處。墓坑長5.7、寬4.1、殘深1.2米,方向為9度。葬具為一槨一棺,槨長3.55、寬2.42、高1.2米,棺長2.55、寬1.52米。槨下墊枕木2根,無腰坑。墓內未見人骨。此墓被嚴重盜擾,殘存遺物有銅鑾鈴2件、銅環5件、銅泡10件、銅節約13件、銅魚14件、銅管45枚、貝殼20餘枚、蛤蝌殼10餘枚,以及一些蚌泡、殘骨器、石器等。
二、出土遺物
(一)陶器
鬲1件(M4:69)。僅存部分口沿。灰陶。卷沿,圓唇。外表飾繩紋(圖三,1)。
盂1件(M4:68)。灰陶。折沿,圓唇。肩部飾弦紋。口徑22、高14釐米(圖三,2)。
(二)銅器
鎊1件(M5:l)。長條形,下端有刃。長13、寬4.1、厚1.8釐米(圖四,1)。
魚18件。M4:54,嘴部有孔。長12.8釐米(圖四,7)。M4:40,兩側飾凸起的鱗狀紋。長13釐米(圖四,6)。
鈴1件(M4:42)。平頂,上有環狀鈕。高8.2釐米(圖四,13)。
車轄6件。M4:53,飾獸面紋。寬
3.5、高12釐米(圖四,8)0M5:4,飾獸面紋。寬3、高12.1釐米(圖四,11)。
鑾鈴5件。M5:3,高13.1釐米(圖四,5)。
轅首飾1件(M4:26)。柱狀,中空,上小下大,截面呈橢圓形。上端截面長徑4.8、下端截面長徑10.3、高7.7釐米(圖四,2)。
扼飾2件°M4:27,柱狀,中空,上小下大。上端直徑2.7、下端直徑4.5、高5.5釐米(圖四,12)0
馬鑣1件(M4:45)。弧形,一側有雙環。寬1.4、高12.3釐米(圖四,3)。
馬銜2件M4:44,每節長13.5釐米(圖四,4)。
環8件M6:2,直徑4釐米(圖四,10)。M4:51,直徑5.1釐米(圖四,9)。
節約50件。可分為幾種形制。M6:12,呈“x”形,中空。表面飾獸面紋。寬3.2、高3.2釐米(圖五,8)。M4:50,體呈“十”字形,中空。表面飾四個重環紋。寬3.9、高3.7釐米(圖五,4)。M6:7,長方形,中空。表面飾鳥紋。寬3.5、高4.7、厚1釐米(圖五,2)。M6:21,體略呈六邊形,造型為獸面,中空。寬4.5、高4.5、厚1.1釐米(圖五,3MM6:11,呈亞腰柱狀。長5釐米(圖五,12)。
泡飾8件。M5:5,飾獸面紋。寬4.5、高5釐米(圖五,1)。M4:55,造型為獸面,口部有獴牙。寬2.1、高2.3釐米(圖五,7)。M6:9,牛頭狀。寬2.1、高2.5釐米(圖五,ll)。
管45件。M4:4,直徑1.2、高2.1釐米(圖五,6)。M4:5,器身一側帶環。直徑1.3、高2.6釐米(圖五,9)0M4:52,一端封閉,有對穿的方孔,其用途可能類似於節約。直徑1.5高3.2釐米(圖五,10)。
鏃1件(M4:14)。三角形翼,圓鋌。長4.8釐米(圖五,5)。
(三)玉器
戈2件。較完整的僅1件(M4:16),尖部已殘,呈三角形,體薄,刃部極薄,製作精美。殘長17.5、中寬5.1釐米(圖六,7)。
圭1件(M4:29)。長條形,一端呈三角形,另一端有穿孔。長9.2、寬1.5釐米(圖六,12)。
長條形飾1件(M4:18)。兩端均有穿孔。長11、寬1、厚0.6釐米(圖六,8)。
動物形飾1件(M4:6)。薄片狀,造型為一隻蹲伏回首的動物,細部未經雕飾。長5.1、高3.5釐米(圖七,1)。
珠2顆M4:19,有穿孔。直徑1.2釐米(圖七,6)。
(四)其他
石磐5件。均出自M4.由大到小構成一組編磬,皆為素面。M4∶32.長55.8、最寬處15.6、厚4.5釐米(圖六,6)。M4∶8,長43.8、最寬處12.3、厚3.6釐米(圖六,1)。M4∶31,長37.5、最寬處12、厚3釐米(圖六,3)。M4∶33,長33、最寬處10.8、厚3釐米(圖六,4)。M4∶3,長28.8、最寬處9.6、厚2.7釐米(圖六,2)。
石璧1件(M6∶19)。已殘,呈弧形,外緣薄,內緣厚。寬3釐米(圖六,10)。
石球1件(M4∶10)。中間穿孔,球體中夾白色條帶,不知是自然形成,還是人工製成。球徑5.4、穿孔徑1.6釐米(圖六,11)。
骨節約3件。M4∶15,柱狀,中間呈亞腰形。直徑4.1、長4.5釐米(圖七,2)。
鹿角1件(M5∶2)。錐狀,尖端有使用痕跡。長15.8釐米(圖六,5)。
蚌飾出土較多°M4:58,泡狀,中間穿孔。直徑2.4釐米(圖七,3)。M4:30,長條形。長8.1釐米(圖六,9)°M4:12,方形,中間穿孔。長2.8、寬2.4釐米(圖七,4)。
此外,墓中還出有一些貝殼(圖七,7)和蛤蝌殼(圖七,5)。
三、結語
本次發掘的3座墓葬中,M5、M6缺乏可準確斷代的資料,不過,從墓葬形制及車馬器的風格看,其年代大約在西周後期。
M4出土的陶鬲,僅見口沿殘片,具有西周晚期風格。陶盂是灃西地區西周晚期文化的代表性器物,M4所出的陶盂較完整,器形較矮胖,比西周最晚期的陶孟形態稍早。因此,我們推測M4 的年代應在西周夷王和厲王時期。
在M4的東、西、南面進行鑽探,未發現其他較大型墓葬,據此我們推測車馬坑應附屬於M4OM4的墓圻大部分已被破壞,是否有墓道已不得而知,墓中出土五件一組的編磬,與井叔墓地雙墓道的大型墓葬M157所出五件一組的編磬相似氣另外,M4比M157的墓室面積略大。因此,我們推測這兩座墓的墓主身份等級應基本相似。
從M4與M5、M6相距很近的佈局看,這一帶應是某一貴族家族的墓地。
執筆者 徐良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