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制度起源於隋朝,完善定型於明朝。從洪武三年明太祖詔告天下,從當年開始開科取士起,朝廷官員基本都取自科舉之中。科舉也就成了下層平民魚躍龍門的重要途徑。
雖然朝廷規定除了少數被限制的罪籍、賤籍、奴籍之外,其餘人等都可以自由參加科舉。但是所有的人在決定之前都還是 要先掂量下自己,要掂量的不是自己是不是讀書牛人,而是家裡錢夠不夠。
讀書學習需要文房四寶、書籍,需要聘請老師,這些都需要錢。除此之外還有一個被我們現代人忽略的問題,學習需要大量的時間。對於古代一個貧困的家庭來說,日常累死累活的勞作也才勉強餬口,哪裡來的大量時間?
所以僅是讀書學習所需的基礎條件,就已經將八九成的平民排除在科舉之外了。當然家裡貧窮也不是完全就沒有機會,還有兩個途徑可以走上科舉之路。
第一個是氏族的資助。古代大的家族都非常重視教育。一般都會集中全族的力量來開辦學堂,教育家族中的孩子。因為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一旦高中為官,都能為家族帶來名望和利益。
第二個是富商和鄉紳們的資助。這個我們可以理解為一種投資,最簡單的就是預先借錢給讀書苗子,約定他日中榜後多少倍償還(中不了就只能當作投資失敗)。
有眼光的更是會“無償”資助,因為獲取官身後,依附於權力實際可以獲取更多的回報。
所以在明朝讀書學習對於絕大多數學子來說,就不是一個人的事情。讀書就意味著揹負了家庭、家族、鄉紳們的“債務”,他日若能為官,可能不回報麼?
解決了讀書學習的門檻問題之後,學子們就得發奮學習了,但是此時並不意味著學子們走上了科舉之路,必須迎接第一輪透過“童試”成為生員,也就是我們俗稱的秀才。
童試分縣試、府試、院試三級(這三級可以類比小升初、中考、高考來理解),三級都考試透過的便可獲得生員稱號,也就是我們俗稱的秀才。不要覺得很簡單,童考的錄取率大概只有百分之五(秀才在總人口中的佔比,大致和現在的博士相當)。
雖然錄取率低,但是基本年年都可以考,而且理論上可以一直考,所以很多人白髮蒼蒼了還在和一些小屁孩一起參加童試。
童試中最重要的考試是“院試”。院試由當地所屬布政使司(可以理解為明朝的省)的學政主持,時間並不固定。一般學政巡查到哪個府縣就主持該府縣的院試(大致一兩年轉一圈)。
院試重要除了它是童試最後一級之外,只有在院試獲取一、二等成績的秀才才有資格真正的走上科舉之路,去參加後續的科舉考試。而且學子在院試階段也將迎來自己科舉的第一次特殊機遇。
這個機遇就是被學政收為門生。學政們在巡查中一般都會主動考察各府縣的學子,有時候會將看上的學子收為門生建立師生關係。這種關係不是虛的,而是實的。
如果這個學子日後不主動和自己老師脫離關係(一般來說這種脫離要背罵名被世人唾棄,所以很少有人會這樣做),人們就會視該學子是其老師那一派,和老師同派系的官員自然會照顧自己人。
當然也不是隻有好處,壞處是學子們沒有拒絕的權力。學政們在收學生前會調查背景,把異己勢力、大勢力子弟排除。所以這個時候拒絕等同於一個鄉野村民羞辱朝廷要員(在明朝布政使司一級的學政是高官),那就沒有以後了。如果被強拉上了破船,只能自認倒黴(以後要自救只能扔掉臉皮叛師了)。
明末名臣史可法就是在院試階段被巡查學政左光斗收為門生,史可法也就在還沒有意識到東林黨是什麼的情況下就加入了東林黨,直至揚州殉國。
如果以頭兩等的成績拿到秀才身份,那就可以參加科舉的重要分水嶺 – 鄉試了。從鄉試開始,科舉就開始展現其殘酷的一面。
鄉試設在各布政司衙門所在地,每三年舉行一次。定在子、卯、午、酉年秋八月進行,故又稱“秋闈”。鄉試一共考三場,每場之間間隔三天。
第一場考學子對《四書》、《五經》的基本掌握和理解情況。讓現在很多人想不到的是,學子們都有這場考試的官方標準答案(詳見下附說明)。難道這場就只是單單考秀才們的背書能力?也不全是,因為考試有字數要求。《四書》相關內容要求在兩百字以上,《五經》相關的要求在三百字以上。
很多時候一句原文的註解也就是一句話。考生們按照八股對仗的格式要求將這句話擴充套件成二三百字的文章,對文學功底的要求也是很高的。
說明:《四書》的標準答案是朱子集註,《易經》是程傳和朱子本義,《尚書》是蔡氏傳及古註疏,《詩經》是朱子集傳,《春秋》是左氏、公羊、穀梁三傳及胡安國、張洽傳,《禮記》是古註疏。永樂時頒佈《四書五經大全》,成為國子監和府、州、縣學的統編教材以及科舉頭場的標準答案。
第二場考論道和判語(詔、誥、表、內科任選一道),這場主要是考察秀才們的官方文書能力,相對於第一場要簡單很多。
第三場考策論,是對歷史或者當下的一些重要問題提出見解、解決方法(為了迴避風險一般考官也不會從當下出題的,皇帝除外)。當然前提是不能突破《四書》、《五經》及其註釋的範圍,也就是說理論依據必須從這個範圍裡出。
說明:崇禎登基後急於求賢,在恩科策論中直接提問如何挽救當下危局中興皇朝。但是他沒有考慮到學子們的回答早就被標準給圈死了,自然獲取不到滿意的答覆了。
三場考罷如果能脫穎而出、榜上有名,那就光榮的成為了一名舉人(鄉試的第一名被稱為“解元”)。獲取了科舉的階段性勝利,有了功名。按照朝廷的規定,已經具備了做官的資格。只是以舉人身份為官的人非常少,不過其中也有名人–海瑞。
為什麼說鄉試是科舉的分水嶺,原因就在於錄取數量。整個明朝一共九十科鄉試,每科錄取數量一直沒有統一的定額,不過我們可以換一個方法來考量。
整個明朝(科舉時間大概270年)獲取舉人頭銜的大概是十萬人,平均下來每科全國錄取一千一百多,平均到十三個布政使司和兩京。可以理解為每科每省錄取七十五人。如果再平均到年,差不多就是二十五個人。這數量比現在各省考清華、北大要低的多。不說是萬里挑一,千里挑一是肯定不止的。
鄉試之上是會試,會試也有資格要求,首先必須是舉人。其次參加會試的次數不能超過三次。也就是說考了三次還沒有考上的舉人就永久性地失去了參加會試的機會。沒辦法,科舉就是這麼殘酷。
會試的時間在鄉試的第二年即醜、辰、未、戌年的春二月,所以又叫“春闈”。考場設在京師的禮部,也被稱為“貢院”。
此外鄉試和會試階段的舉子們也將迎來科舉的第二次特殊機遇–約定門生。鄉試和會試的主考官們,比布政使司的學政們更關心學子們的情況。因為這些學子日後就會成為官場同僚。
考官們一旦發現“合適”的學子(成績優秀的、跟自己同派系的子弟),就會給予學子暗示。這個階段學子們相對來說會有些選擇權了,不願意的可以裝傻充愣。 因為鄉試和會試,考試的防舞弊規則很多,除非雙方配合,否則考官是沒辦法主動識別出考生試卷下“黑手”的。
說明:明朝科舉從鄉試開始就有嚴格的防舞弊規範,糊名、謄抄、校對。是指將考生的名字編號登記單獨造冊,然後安排人將考生試卷謄抄一邊,謄抄的卷面上沒有名字只有編號。再安排專人校對兩份試卷以防抄錯或故意修改作弊。最後謄抄的卷子送考官們批閱,原試卷封存,在公佈名單前再拿出來校對以防錯誤或作弊。
如果考生願意並拜了考官為老師,那就意味著同盟的達成(這種關係在明朝差不多算是永久了)。考官們為了讓自己的學生上榜,自然會針對考試對學生進行一些輔導。
明朝中後期這樣的現象越來越多,差不多成了半公開的現象。老師們輔導的手段也是越來越“高效”,比方說直接暗示考題;約定特殊語句做識別暗號等等。這樣也讓“約定門生”們的錄取率越來越高。
哥倫比亞大學的何炳棣做過一個有趣的統計,他將明清兩朝的進士分成了三類。祖上三代無官職和功名的為A類,三代中一代有官職和功名的為B類,二代及以上有官職和功名的為C類。(A類算是社會最底層了)
在明朝中前期A類大概保持在47.5%這個水平,從萬曆八年那一科會試開始,不到兩科就迅速下降到30%以下直到明亡也沒有恢復過來。(整個清朝一直在20%以下)。
從上述資料的驟變中不難看出,貧寒家庭學子面臨的不光是自身才華和學習能力的競爭。
會試的考試場次以及內容和鄉試一樣,考試後榜上有名的舉人就升級為“貢士”(這個頭銜是臨時的,一般殿試之後就沒了),會試的第一名被稱為“會元”。貢士們當下最重要的活動不是準備後面的殿試,而是拜師。
古人是非常講究禮節的,會試中榜後的“貢士”們自然需要登門拜謝主考官們的提攜之功。原則上所有的考官都要拜謝,不可能全拜為老師,那怎麼樣才算是正式拜師呢?其實不復雜,一切都在心照不宣中。
對於自己不想加入的派系的考官,那自然是禮節性的行禮、致謝,然後走人就行了。真正想拜且對方願意收的,幾句帶著暗示的閒聊就足以將雙方引入正題了。(舉個例子,考官便服後堂接見和官服正堂會面的區別,學子們應該都懂)
會試有個很多人沒想到的地方,相對於鄉試來說會試並不難,甚至可以說簡單了太多。我們還是用資料說話,整個明朝大致錄取了兩萬五千名進士,相對於數量十萬的舉人來說,百分之二十五的錄取率,不高麼?
這麼高的錄取率,再加上“約定門生”的幫助,一些舉人考取貢士並最終成為進士遠比我們想象的要容易。透過這個我們也能再次理解下鄉試是科舉分水嶺的意思了(現在再想想范進中舉後為什麼樂瘋了。實際上范進後面也中了進士)。
會試之後的殿試相對來說就太簡單了,相對來說也是學子們發揮自身能力空間最小的科舉考試了。會試上榜的貢士們均可參加殿試,原則上全部錄取(除非頭鐵硬要犯忌諱),考試的主要目的是給“貢士”們排名次。
說明:每屆殿試除了當屆的貢士可以參加外,往屆由於特殊原因(疾病、丁憂等)未參加殿試的貢士們也可以參加。
殿試不設考官只有讀卷官和執事官若干(一般由內閣成員、各部尚書們擔任),因為皇帝是唯一的考官。相對於鄉試和會試,殿試更像是儀式,以向天下表明皇帝和朝廷對科舉的重視。所以朝廷的重臣全部都要參加和列席殿試。
殿試只考“時務策”一道,和鄉試、會試的策論沒什麼大區別,只是由於是皇帝出題,所以出題可能更偏向於實務(例如之前提到的崇禎)。但是殿試的重點不在於學子們答題,而在於朝廷官員對名次的排列。
殿試的排名過程大致是這樣的,讀卷官們先將考生的試卷分為三等即一、二、三甲。然後把前十名左右(只拿一甲的三名,和二甲若干名)的卷子拿出來呈交皇帝御批(皇帝如果不想做,就由司禮監代辦)。
皇帝一般原則上會按上呈的順序圈點前三份,也就是欽定狀元、榜眼、探花。皇帝這麼做也是有明顯的儀式性質,就是表明自己在國家大事上也對臣工們充分信任,以向天下表明君臣和諧共治。
說明:皇帝也可以無視大臣們定的順序自己乾綱獨斷重新排序,但是這樣做絕對會引發朝堂的地震。因為這等同於向天下表示皇帝不信任相關科舉官員,他們只能辭職以示自己絕不尸位素餐(參與殿試的官員基本都是朝廷要員)。
由上我們實際可以看出,殿試名次實際上是由讀卷官和執事官決定的。而且殿試的防舞弊措施遠遠沒有鄉試和會試多(只有糊名),相關官員們很容易就能透過筆跡、暗語、故意的書寫方式等找出對應的考生卷子。
所以實際上殿試是相關官員和其對應勢力的“考試”,這也是“貢士”們之前拜師重於備考的重要原因。殿試的最終成績可以看作是考生成績和官員們的成績之和。
殿試最終的金榜為,一甲三人(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十幾人,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人(剩餘全部貢士),賜同進士出身。
因為這種心照不宣的潛規則,所以殿試之後實際還有一場考試,我個人認為那才是真正的“殿試”。它是半年之後的館選考試,除一甲三人外其餘進士都可參加。考試會從他們中選出十幾名精英入翰林院,稱之為庶吉士。一甲三人可以直接成為庶吉士所以不用參加考試。
為什麼說這才是真正的“殿試”,因為明朝內閣成員有一半以上都是庶吉士出身。正是因為這場考試的存在,也讓之前的“約定門生”的主考官們不得不的優選有真才實學的人,不然自身勢力很難在“內閣儲備人才”上獲勝,也給無權無勢的貧寒學子留下了一條路和一道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