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我們可能會遇到賣家房貸未還清的情況。這時候由於房屋產權在銀行抵押,所以並不能直接買賣過戶。
常規的操作是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後,賣家先把剩餘的房貸還清,解除抵押之後再進行過戶辦理新房產證,這就是我們常說的贖樓。
贖樓的錢從哪兒來呢?
一般來說就兩種情況,一是賣家自己解決,二是買家幫忙解決。顯然,這兩種方式贖樓對買家來說存在一定的風險差異。
1、高風險的贖樓方式:解押款由買家先行墊付
在贖樓的時候,有的賣家可能會要求先挪用首付款來解押。
這種方式風險性高!
因為提前還清房貸需由房主先向銀行申請,銀行同意之後,房主把資金轉入還款賬戶。等銀行扣款之後才能解除抵押,辦理房產過戶。
對買家來說這個時間不可控,存在一定的風險。
其次,在撤銷抵押之前,房屋存在被法院查封或者拍賣的風險。一些高負債的賣家,甚至有可能攜款私逃。
2、穩妥的贖樓方式:解押款由賣家自行出資,或由第三方墊資
由賣家自行出資解押,在撤銷抵押登記之後再進行正常交易,是最穩妥的解押方式。如果賣家資金不足,也可以透過第三方墊資進行解押。
買貸款未還清的二手房如何降低風險?
1、賣家辦理解押之前,切莫支付首付款
解押手續有既定流程,還清貸款與撤銷抵押之間有半個月左右的時間差。半個月之內,無論是賣家還是銀行,都有可能對房屋進行處分。因此,首付款要在撤押手續辦理完畢之後再向賣家支付。
同時,要弄清房屋的抵押情況,看看是否還有其他抵押登記,最好讓賣家列印一份個人房屋產調資訊。
2、選擇資金監管的方式支付首付款
買家向房東支付首付款時,要選擇第三方資金監管的方式(一般情況下,第三方為銀行)。由第三方對首付款進行凍結,當解凍條件達成時,再進行資金解凍。這種方式可以促使賣家積極辦理解押手續,並主動配合買方辦理過戶手續。
總而言之,購買有抵押的二手房一定要謹慎,最好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贖樓、過戶的時間節點。如因賣家原因導致的意外,要註明責任義務及違約條款。
大家好,我是貸小二,一名資深的房產抵押從業人員。在成都,我見過太多為貸款而四處奔走的客戶。他們有些是個人條件問題,有些是不懂市面上的貸款產品。為此,他們踩過很多坑,交了很多學費。
我開通【成都抵押百科】的初衷,就是為了幫助這批人更快地找到適合自己的貸款方案。在【成都抵押百科】,我會分享最新最權威的貸款知識。如果你有貸款方面的問題,也可以和我交流,我會盡力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