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甘肅經濟廣播》微信公眾號訊息,甘肅公佈34人行程軌跡。
嘉峪關市一例活動軌跡
一、基本情況
李某,女,43歲,系確診病例馬某某的妻子,已經完成新冠病毒滅活疫苗兩劑次接種。10月21日作為馬某某的密切接觸者被集中隔離管控;10月18日至23日進行五次核酸檢測均為陰性,10月24日第六次核酸檢測陽性。
二、該病例行程軌跡
2021年10月12日至18日均在嘉峪關市生活,無外地旅居史。
10月19日至20日居家健康監測。
10月21日乘坐救護車從福民小區家中轉運至集中隔離點進行集中隔離。
10月22日夜乘坐救護車轉運至嘉峪關市第一人民醫院隔離醫學觀察。
雲南昆明20人旅遊團在甘南活動軌跡
車牌號:甘A·70156
一、在夏河縣活動軌跡
10月16日
中午12時25分左右該旅行團從蘭州到達夏河;
12時25分經過尕磨灣行駛至白雲賓館樓下“成都味道精品川菜館”午餐;
13時12分出發途經桑珠酒店(13時12分),河南村市場監管局(13時16分)、騰志橋(13時19分)路段;
13時20分進入拉卜楞寺遊客接待中心,14時01分透過安檢門進入寺院,沿旅遊指定路線步行到大經堂、醫學院、博物館、壽安佛殿、彌勒佛殿,參觀完畢後,沿寺院中路步行進入拉楞遊客接待中心停車場等車。15時59分至16時09分一行20人在拉卜楞寺院遊客接待中心陸續登車,離開拉卜楞寺;
16時14分行駛至九甲派出所門口;
16時35分行駛至桑科溼地公園停車場停留40分鐘左右;
17時15分行駛至桑科機場公路卡點,在扎西歡樂營地旅遊點停留(期間,未進行就餐、騎馬等活動),停留1小時左右,從扎西歡樂營地旅遊點出發。
17時54分經九甲派出所門口,沿312省道於18時03分至“成都味道精品川菜館”就晚餐。
18時42分離開沿省道312線18時52分到達“普香園賓館”。1行20人登記入住(包括導遊、司機、遊客),登記房間10間,入住房號102、103、105、111、112、202、203、205、211、212(20人自由入住),當晚賓館除20人外,再無其他遊客入住,入住期間無人員外出。
10月17日
早上旅行團一行20人在普香園餐廳用餐畢,8時離開縣城,沿機場路前往碌曲。
二、在碌曲縣活動軌跡
10月17日
11時17分,從碌曲縣郎木寺鎮進入四川省若爾蓋縣紅星鄉格爾底寺院遊覽,12時40分返回郎木寺鎮成都老川菜館就餐,13時許旅行團部分遊客到斜對面高原本地特產店逗留約2分鐘後離開,13時31分乘中巴車離開郎木寺鎮前往四川若爾蓋花湖景區。
三、在迭部縣活動軌跡
10月17日
19時15分從四川若爾蓋花湖景區方向進入迭部縣城,在沿途的345國道的雲峰加油站加油,19時30分到達迭部縣城,到“有鹽有味”飯館就餐,就餐後步行到賽銀酒店;20時10分至20時30分在前臺辦理入住手續,分別住在賽銀酒店五樓10個房間(房間號508、509、510、511、512、513、515、517、518、520)。
10月18日
8時在賽銀酒店用完早餐辦理退房手續,9時到達扎尕那風景區坐觀光車遊覽,12時出景區,12時40分左右到達迭部縣城“有鹽有味”飯館就餐,14時30分到達臘子口風景區,在戰役紀念碑遊覽40分鐘,16時在戰役紀念館聽講解遊覽,17時遊覽結束離開迭部縣前往宕昌縣。
四川省自貢市富順縣新冠無症狀感染者
在迭部縣活動軌跡
10月24日四川富順縣發現1例新冠肺炎無症狀感染者,該無症狀感染者曾於10月17日14時從隴南市宕昌縣出發,15時到達甘南州迭部縣臘子口紀念碑,下車活動約30分鐘,15時30分從臘子口紀念碑出發,於17時45分到達迭部縣城,於17時50分進入生源酒店喜宴中心就餐,用餐結束後該無症狀感染者於19時10分入住俄界酒店,其所參加的旅行團部分人員入住生源四季酒店。10月18日7時30分,該無症狀感染者隨團從俄界酒店出發,8時30分到達扎尕那景區遊玩約2小時,期間該無症狀感染者及其他部分遊客一起乘坐觀光車,11時30分從扎尕那景區返回迭部縣城,全部在生源酒店喜宴中心就餐,13時25分從迭部縣出發,15時25分到達臘子口紀念館,參觀約1小時後離開迭部縣前往宕昌縣。
請10月17日晚至24日晚在俄界酒店、生源四季酒店入住已退房的客人和17日晚至24日在生源酒店喜宴中心就餐的人員,在上述時間段內與該無症狀感染者在扎尕那景區和臘子口紀念碑、紀念館有交集的人員,看到本通告後,主動向當地社群、疾控中心報告,並配合社群、疾控中心做好健康管理。如因瞞報、緩報,造成不良後果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吳某某在甘南的活動軌跡
一、在夏河縣活動軌跡
10月14日,17時左右吳某某帶領旅行團1行45人到達寶馬賓館,團中部分旅客入住寶馬賓館,登記房間32間;17時20分左右剩餘旅客、導遊及司機一行16人入住夏河華僑賓館,登記房間10間,房間號(212/213/303/304/305/306/307/308/309/310),吳某某與另外1名導遊入住213室;18時30分左右,旅行團前往成都精品川菜店就餐;21時左右陸續返回賓館;
10月15日,上午8點左右1行45人在寶馬賓館、華僑賓館就餐後辦理退房手續,前往拉卜楞寺院遊玩,沿旅遊指定路線步行到大經堂、醫學院、博物館、壽安佛殿、彌勒佛殿,參觀完畢後,沿寺院中路步行進入拉卜楞遊客接待中心停車場;10時20分從拉卜楞寺院遊客接待中心乘車前往縣城肆坊肘子餐廳就餐;13時左右遊客陸續離開餐廳,集合後乘坐大巴車離開夏河前往郎木寺。
二、在碌曲縣活動軌跡
吳某某於2021年10月15日下午18時進入郎木寺,帶領旅遊團入住郎木寺大酒店,18時30分帶領旅遊團步行前往九寨情飯館就餐。19時帶領兩名司機和兩名導遊前往“小郡肝串串香”就餐。23時由郎木寺衛生院救護車送往甘南州人民醫院。吳某某及2名遊客乘私家車隨同前往。
三、在合作市活動軌跡
10月16日,凌晨2時46分,吳某某1人進入陽光賓館,2時48分離開,2時49分吳某某、邱某某、張某某、潘某某等4人進入賓館,吳某某入住8318號房間,其餘3人入住8316號房間。8時10分,吳某某、邱某某、張某某3人離開酒店,8時43分,潘某某離開酒店。10時24分,4人返回酒店。11時58分,4人到大廳辦理退房手續,12時1分4人離開酒店。車站對面路邊監控時間顯示12:37:04,4人乘坐計程車到達合作市汽車北站,隨後四人全部上車(車牌號:甘A.48036)離開合作前往蘭州。21點30分吳某某乘坐旅行社小車從蘭州返回到達合作市萬嘉豪情酒店,入住416號房間。
10月17日,7點10分退房,步行至合作汽車南站,7時17分到售票處購票,7時30分乘坐發往若爾蓋縣的班車(車牌號:川U·35999),在四川省若爾蓋縣紅星鄉路口下車,轉乘前往迭部縣扎尕那。
四、在迭部縣活動軌跡
10月17日,14時30分吳某某帶團到達扎尕那景區,乘坐景區觀光車遊玩,遊覽約3小時40分(14:30至18:00),18時離開景區乘坐旅遊大巴車到達迭部縣縣城,18:30入住珠穆拉瑞酒店,18:50在有鹽有味飯館吃飯。
10月18日,早上6時40分辦理退房,7時20分在迭部縣俄界牛肉麵館吃飯。8時左右出發去臘子口景區,10時左右到達臘子口景區後在戰役紀念碑景區遊覽參觀,10時20分左右離開迭部縣。
葉某某活動軌跡
10月18日,葉某駕駛甘A.GD189小型客車,一行6人,於14時44分到達合作市高速路北出口,期間未停留,於14時47分到達合作市國際大草原酒店三樓晨越建管公司評標,期間未離開晨越建管公司,於17時20分離開晨越建管公司乘電梯至負一樓停車場,駕車一行6人於17時27分到達高速路北入口下行前往蘭州。
酒泉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柴某某等10人在肅活動軌跡
一、柴某某:
(1)基本情況:男,漢族,37歲。因柴某某在2021年10月15日10:30在酒泉高鐵南站乘坐D2746次(酒泉—蘭州)動車(座位號:7車14B,10:48分發車),於17:00到達蘭州西站下車,有三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同一車廂,特對柴某某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2)活動軌跡:10月15號早晨10:48從酒泉南乘坐D2746次高鐵前往蘭州,座位號7車14B,同行人員柴某7車14A,龔某某7車14C,李某某7車14D,吳某7車14F。下午5點左右到達蘭州西站,隨即乘坐地鐵1號線,在東崗站下車,5:40到達東崗站然後步行至蘭州暢盛賓館,6:10辦理入住,與吳某、柴某同住325間,6:30與同行4人步行至附近聚京源老北京銅鍋涮大廳吃飯,8點左右用餐結束返回賓館。
10月16日凌晨0:10與柴某、吳某打車前往邦子客牛肉麵吃飯,0:20打車回賓館。上午11:00同行4人步行前往劉香記包子餛飩店吃飯,11:40吃完飯回賓館,中午1點同行4人步行前往蘭州財經大學長青學院參加考試,14:00整進入考場,16:00考試結束,考試座次號為67號考場18座;下午17點同行4人再加前來考試的李某、祁某某,總共7人在附近宏忠川菜吃飯,17:40步行返回賓館。
10月17日上午8:30步行至長青學院參加9點的考試,11點結束考試,考試座次號為9號考場21座,同行7人步行至一碗蘭牛肉麵吃飯,12:10吃完飯回賓館,中午13:30退房,步行前往長青學院參加14點的考試,下午16:30考試結束,考試座次號為57號考場20座,在蘭州中心四樓湘相居吃飯,18:40吃完在蘭州中心購物,21:10乘坐地鐵西關十字站上車,蘭州西站北廣場下車,21:25到達蘭州西站候車,22:20乘坐K9661,7車2號上鋪前往酒泉。
10月18日早晨7:50到達酒泉,與吳某、李某、祁某某同乘一輛計程車,車號不詳,於肅中苑門口下車回出租屋洗漱,此人獨居。後於早晨9:25左右步行前往上班。上午10:00左右,前往市政大樓407報表,與政務六科王某某科長接洽;於10:30左右,因報表不合適返回單位彙報修改,後再次前往市政大樓407報表。於11:00左右,前往市委三樓307綜合科問路,此後進入207文件科報表,停留約10分鐘,因表不合適再次返回單位修改。11:20左右,返回市委207報表。此後,於11:40左右返回政府辦407,詢問王某某科長單位領導請假條相關事宜,後前往政府辦303檔案科取請假條,未果,於12:00左右離開市政大樓,辦事期間柴某某全程佩戴口罩。此後,柴某某開車前往光明璽園小區快遞點取快遞,後返回家中(2號樓3單元1601),回家途中未遇他人。12:30左右,柴某某前往機關食堂用餐,5-6分鐘後結束,期間食堂約7-8人,將車停至單位後步行前往肅中苑所租單間內。下午14:20左右,步行前往單位上班,影印檔案後前往政府辦303檔案科送檔案,於15:00左右返回單位。於15:20左右,再次前往檔案科取假條,於該辦公室內等待半小時,期間有2名群眾進入前來諮詢問題,柴某某上前解答,並與檔案科張某某共同向群眾解釋,此後柴某某隨群眾一起返回退役軍人事務局,進入313辦公室向何某某彙報後,返回辦公室。當晚19:20左右,與同事許某某一同步行前往附近羊肉粉湯店就餐,20:00左右返回單位,並於晚23:00左右乘許某某的車返回肅中苑。
10月19日上午8:30前往單位上班,看到蘭州陽性患者15日乘坐D2746次列車新聞後向單位彙報,與賀某某同乘,與其他前往蘭州的同事準備前往市醫院進行核酸取樣,但未前往排隊,乘車離開。後與同事一起前往體育館附近尋找流動檢測點,未果,於10:00左右乘車前往肅中苑門口,期間向社群電話報備,回家後除前往院內洗手間外再未外出,下午點外賣就餐,與送餐員全程無接觸。凌晨12時左右被接往至格酒店隔離。
該密接者的次密接共有23人,已按照要求管控。
二、吳某
(1)基本情況:男,漢族,33歲。因吳某在2021年10月15日10:30在酒泉高鐵南站乘坐D2746次(酒泉—蘭州)動車,(座位號:7車14F),於17:00到達蘭州西站下車,有三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同一車廂,特對吳某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2)活動軌跡:10月15號早晨10:49從酒泉南乘坐D2746次高鐵前往蘭州,座位號7車14F,同行人員柴某7車14A,柴某某7車14B,龔某某7車14C,李某某7車14D。下午5點到達蘭州西站,隨即乘坐地鐵在東崗站下車,5:40到達東崗站然後步行至蘭州暢盛賓館,6:10辦理入住,與柴某、柴某某同住一間,6:30與同行4人步行至附近聚京源老北京銅鍋涮大廳吃飯,8點左右用餐結束返回賓館。
10月16日凌晨0:10與柴某、柴某某打車前往邦子客牛肉麵吃飯,0:20打車回賓館。上午11:00同行4人步行前往劉香記包子餛飩店吃飯,11:40吃完飯回賓館,中午1點同行4人步行前往蘭州財經大學長青學院參加考試,2點整進入考場,4點考試結束,下午5點同行4人再加前來考試的李某、祁某某,總共7人在附近宏忠川菜吃飯,5:40返回賓館。
10月17日上午8:30步行至長青學院參加9點的考試,11:00結束考試,同行7人步行至一碗蘭牛肉麵吃飯,12:10吃完飯回賓館,中午1:30退房,步行前往長青學院參加2點的考試,下午4:30考試結束與龔某某、李某某、柴某某乘坐地鐵從東崗站上車,5:10,在西關十字站下車,步行前往蘭州中心,等李某考試結束共7人在蘭州中心四樓湘相居吃飯,6:40吃完在蘭州中心購物,9:10乘坐地鐵西關十字站上車,蘭州西北廣場下車,9:25到達蘭州西站候車,10:20乘坐K9661,8車11號下鋪前往酒泉,10月18日早晨7點50到達酒泉,與柴某某、李某、祁某某同乘一輛計程車,車號不詳,8:20在飛天大廈下車,開車前往東大街143號父母家,父母及女兒在家。下午2:30上班,6:10下班返回東大街143號家中。10月19日看新聞陽性患者15日乘坐D2746次列車,隨後向單位辦公室彙報,自行在家內隔離,並向陽關路社群報備,下午2點疾控中心通知需要隔離,晚上12時在至格酒店隔離。
該密接者的次密接共有3人,已按照要求管控。
三、王某
(1)基本情況:女,漢族,39歲。
(2)活動軌跡:該密切接觸者為反饋的2021年10月15日酒泉南-蘭州西D2746次動車7車的某確診病例的密接,座位號:7車13F,全程佩戴口罩。
10月15日於16:48到達蘭州西車站,出站後在地鐵口甘肅省科技館站換乘88路公交車在桃林路金華苑小區站下車,蘭州市安寧區新長風藝術學校18:00接女兒沈某某(已在蘭州隔離)後到某藥店買藥,於18:50步行至某餐廳吃飯,後送女兒回校;於17:05乘坐88路公交車到甘肅省科技館站換乘地鐵1號線,到達地鐵東崗站後乘坐計程車(車牌不詳),於20:20左右入住東崗鎮桃樹坪隴鑫快捷酒店,入住後無外出。
10月16日從賓館打車(車牌不詳)到東崗東路53號網易(蘭州)聯合創新中心開會,會場共有30多人;於18:37從東崗站乘坐地鐵1號線到五里鋪下車,到東部市場對面蘭州市伊合園禮宴中心花雨廳吃飯,22:00乘坐計程車(車牌不詳)回到賓館,再無外出。
10月17日8:30乘坐計程車到焦家灣瑪莎造型(東歐商務賓館)做頭髮;14:00從焦家灣站乘坐地鐵1號線到蘭州西客站,後於14:59乘坐D2751次動車(座位號:03車05F),於20:34到達酒泉南站,由其老公沈某某(目前在玉門已隔離)私家車接回家後再無外出。
10月18日8:20上班,辦公室只有其1人,12:00下班後回家,再無外出。17:46出門,18:00步行到天潤園小區夏鮮生超市購物,與收銀員有接觸。後步行回家,再無外出。
10月19日7:50左右自駕車到區疾控中心排隊做核酸檢測,後接入集中隔離賓館,18:00完成核酸取樣。
該密接者的次密接共有47人,其中反饋蘭州44人,玉門管控1人,肅州區管控1人,敦煌管控1人,已按照要求管控。
四、喬某
(1)基本情況:女
(2)活動軌跡:10月15日10:49由酒泉南乘坐D2746次列車(7車17F),於16:48到達蘭州西站,17:05乘坐地鐵1號線到省政府站(時間不詳)下車,步行至附近"馬老六涮鍋店"與老公一起吃飯,約19:30離開,步行至老公單位公寓休息未外出(全程戴口罩)。
10月16日早9:30步行至蘭州市第三人民醫院做核酸檢測,因醫生認為其檢測報告單還在48小時內未再檢測,步行回到公寓樓下的牛肉麵店(時間、店名不詳)吃飯後回到住處休息;下午14:00離開住處步行至張掖步行街新世紀百貨附近"熗鍋魚店"(時間不詳),與弟弟及其女朋友一起就餐,約16:30離開就餐店,在步行街、中山橋轉悠到18:00與其弟弟分開,步行回到住處再未外出(全程戴口罩)。
10月17日早7:45在住處附近站點乘坐143路公交在金昌路站轉乘149路公交到蘭州財金大學長青學院(以下簡稱該校)附近站(站名不詳)下車,步行至該校參加社會工作者資格考試(藝術教學樓11考場4號座),11:00考試結束,乘坐149路公交在金昌路轉乘143路公交到住處附近(站名不詳)下車,步行回到公寓處吃盒飯;中午12:50乘坐143路公交在金昌路站轉乘149路公交到該校附近站點(站名不詳)下車,步行至該校參加考試(資訊工程教學樓19考場25號座),16:00考試結束,步行至省氣象站乘坐地鐵1號線到西關什字站下車,與老公步行至蘭州中心(進店時間不詳),在負一樓至三樓轉悠買了小吃隨走隨吃;約20:30分坐地鐵到蘭州西站下車,乘坐22:05T6601次列車(12車06上鋪)返回酒泉。(全程戴口罩)
10月18日早7:20到酒泉火車站下車,乘坐熟人私家車(同車5人)回到家中;8:30自駕車到單位上班,參加員工大會,10:30自駕車去西北街道報資料,當時有其他2個社群人員在場,約11:20離開,自駕車去西關商聯超市購物,約12:20回到家中。下午2:30自駕車上班一直在單位,18:00下班回到家未外出。(全程戴口罩)
10月19日早9:00步行至944醫院排隊檢測核酸,約11:30檢測結束步行回到家中(全程戴口罩);中午13:00多被接送至鑫隆賓館隔離觀察。
該密接者的次密接共有35人,已按照要求管控。
五、李某某
(1)基本情況:女,漢族,28歲。
(2)活動軌跡:該密切接觸者為反饋的2021年10月15日酒泉-蘭州D2746次動車7車的某確診病例的密接,座位號:7車14D,全程佩戴口罩。同行5人,吳某、龔某某、柴某、柴某某。
10月15日5人16:48到達蘭州西客站,出站後在蘭州西站北廣場地鐵站乘坐地鐵1號線(進站時間17:04),17:42出東崗站,步行到蘭州暢盛商務賓館,於18:04與龔某某入住215房間。
放下行李後5人步行至聚京源老北京銅鍋涮吃飯,進店時間不詳,坐靠窗倒數第二桌。於19:31用餐結束並步行返回賓館,途中於19:37(付款時間)到"小喬家優鮮"買水果,除同行5人外,有老闆1人,顧客2人。後步行回賓館再無外出,除吃飯時間外全程佩戴口罩。
10月16日11:27到晨光文具(雁兒灣路店)買文具,店裡人數不詳;後步行至劉香記餛飩餃子館(雁兒灣路店)吃飯,飯後返回賓館。
13時左右出賓館,步行到長青學院1號樓考場考試,14:00-16:00在30考場13號座位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後步行回賓館。17:30左右7人在宏忠川菜吃飯,除同行5人外,新增同單位李某、祁某某2人,店裡有店主2人,3個農民工模樣隔桌就坐;18:27結束後到萬家旺生活超市購物,18:35付款後加賓館再無外出。除吃飯時間外全程佩戴口罩。
10月17日早8:21出賓館步行至長青學院,9:00-11:00在49考場10號座位參加考試,結束後步行到一碗蘭牛肉麵吃飯(店裡人數太多,具體不詳,進出店時間不詳),結束後返回賓館。13:28出賓館步行到長青學院,14:00-16:00在40考場25號座位參加考試。除吃飯時間外全程佩戴口罩。考試結束後未回賓館直接步行到地鐵1號線東崗站(16:56進站)乘坐地鐵,17:33從西站十字站出站,步行到蘭州中心,17:45在4樓等到栗子店購物,後到湘相居酒菜館吃飯,18:51(付款時間)結束;後到3樓西納維思(19:15出店)、1樓優衣庫(19:51出店),再先後到HM、李寧、無印良品等逛街(具體時間不詳),後出蘭州中心。除吃飯時間外全程佩戴口罩。20:59進地鐵西站十字站,21:08出地鐵西站十字北廣場站,進入蘭州西客站候車大廳,乘坐K9661次列車10車12號上鋪,開車時間為22:12。全程佩戴口罩。
10月18日7:50到達酒泉站,同龔某某乘坐計程車(疑似車號為甘F80020,收款人為*騫),同車拼有另外兩人,先後在麗楓酒店、西關車站下車,龔某某到映雪園下車,於8:25回到麗水茗都。14:10出門開車到單位,在門房取快遞後上4樓辦公室,先後接觸同事許某某、花某、郭某某,毛某某。16:30和同事花某、許某某、楊某、崔某、李某、龔某某、吳某、祁某某到南苑某小區(具體不詳)同事何某某父親家中參加弔唁活動,接觸何某某大哥、侄子2人,另有1人不認識。17時左右坐祁某某的車到東方廣場停車場入口下車,到蕾特恩專業祛痘(國際)連鎖(東方旗艦店)旁邊的砂鍋店吃飯,當時店裡有店員2人,1名小學生相距較遠。後到蕾特恩(店裡7名員工,1名顧客)於19:20結束,19:28在舒心水果(東方名都店)買水果,19:35從夜光杯廣場公交車站乘坐9路車到明珠御苑公交站下車,然後步行到單位門前開車回家,後無外出。
10月19日8:20出門上班,和同事祁某某、龔某某、崔某、何某某、吳某、李某一起開車,先後到944醫院、體育館做核酸檢測取樣,未下車便回到單位;10:01在豐登五穀雜糧粥鋪(酒泉店)買早餐後回家,再無外出,15:16接入鑫隆賓館集中隔離。
六、龔某某
(1)基本情況:女,33歲。
(2)活動軌跡:10月15日10:49由酒泉南乘坐D2746次列車(7車14C),於16:48到達蘭州西站,隨後同行5人(吳某、柴某某、李某某、柴某)乘坐地鐵在至東崗站下車,步行至蘭州財經大學長青學院附近的暢盛商務賓館3125室入住,入住過程中大廳有住客2人,前臺服務員1人(辦理入住手續期間佩戴口罩);18:30左右步行至賓館附近的聚京源老北京銅鍋涮就餐,同時就餐人員及服務員不祥;20:30步行回賓館,途中購買水果(水果店名不祥)再無外出;
10月16日11:00左右在劉香記餛飩餃子館就餐,(店內同時就餐人員約4人,店員1人),隨後在餃子館附近文具店購買鉛筆後步行回賓館;13:00左右同行5人步行去蘭州財經大學長青學院參加考試(49考場15座)期間佩戴口罩;16:00考試結束後步行回賓館,其另外2名同事前來賓館與其匯合(李某、祁某某);18:00左右同行7人一起步行去賓館附近的宏忠川菜館就餐,(同時就餐約4人,店員2人),用餐結束後步行回賓館;
10月17日8:00左右同行6人(吳某、柴某某、李某某、柴某、祁某某)步行去蘭州財經大學長青學院參加考試(75考場16座),試期間全程佩戴口罩;11:00考試結束後在附近的一碗蘭牛肉麵店就餐,隨後步行回賓館,就餐時店內人員資訊不詳;13:00左右5(吳某、柴某某、李某某、李某)步行去蘭州財經大學長青學院參加考試(59考場09座),考試期間全程佩戴口罩;16:30考試結束後由東崗站乘坐地鐵在西站十字站下車,步行至蘭州中心4樓香相居就餐,店內資訊不祥,就餐結束後先後分別在3、2、1樓店鋪轉街,在優衣庫店中曾請旁邊一家的男孩幫忙試衣服,(停留時間較長的店鋪:西納維斯、李寧、無印良品、優衣庫、阿瑪尼手錶、UR),除就餐期間其餘時間均佩戴口罩;轉街結束後於21:00左右從蘭州中心乘坐地鐵到達蘭州西站2樓B11候車口候車(全程佩戴口罩);22:12蘭州西乘坐K9661次列車(10車25下鋪)到達酒泉站,睡覺未佩戴口罩;
10月18日8:30到酒泉站後於李某某共同乘坐計程車回家(車牌號不詳),車上有司機1人、拼車男性乘客1名,其中一名男性乘客的目的地為鼓樓,另一名男乘客的目的地為西關車站,(乘車期間本人和李某某佩戴口罩,拼車人員和司機佩戴口罩情況不祥);8:30從酒泉車站回家;12:10騎單車去帝豪花園父母家吃飯,共同就餐4人(胡某某、龔某某、張某);13:00左右回自己家中;14:00自駕車上班,16:30和同事去南苑小區同事家弔唁,期間接觸同事10人(李某、祁某某、花某、許某某、吳某、李某某、楊某、李某某、崔某);17:05去幼兒園接孩子後又返回單位(孩子自行出校門,未與老師近距離接觸),下班後回父母家吃飯結束後自駕車回自己家;
10月19日8:20騎電動車送孩子上幼兒園,因孩子接觸了由蘭州來的人員,被告知居家隔離,隨後將孩子送回父母家;9:00打車去單位上班,被單位告知需進行核酸檢測,隨後其4人自駕車去九四四醫院進行核酸取樣,因等候人員較多,隨後駕車離開,透過網路向社群報備並回家隔離。
10月20日凌晨1:00左右被接至集中隔離點。
該密接者的次密接共有12人,已按照要求管控。
七、周某某
(1)基本情況:女,漢族,37歲。因周某某在2021年10月15日10:30在酒泉高鐵南站乘坐D2746次(酒泉—蘭州)動車(座位號:7車10B),於17:00到達蘭州西站下車,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在同一車廂,特對周某某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2)活動軌跡:10月15號早晨10:49從酒泉南乘坐D2746次高鐵前往蘭州,座位號7車10B(與10A乘客交換座位)。下午16:48到達蘭州西站,17:03乘坐地鐵1號線至海關站,於17:28乘坐121路公交前往西北師範大學家屬院,約18:00抵達。19:00左右與姐姐王某、姐夫張某某共同步行前往金牛街某火鍋店大廳就餐,約20:40步行回家。此後無外出。
10月16日早晨10:30下樓與朋友令某某共同前往小區附近某蛋糕店購物,此後共乘出租前往西北師範大學校園,並於11:30至13:00左右於朋友辦公室內停留,之後出門搭車前往西北師範大學家屬院。14:30左右乘20路公交前往市政府站蘭州金城水岸精品酒店與同事童某某、楊某某、薛某某、王某、許某、王某會合,並與童某某、楊某某同住。此後再未外出。
10月17日早8:30出門,步行前往甘肅省電大考場,約8:40入場,9:00——11:00參加考試,座次號為12號考場10號座。中午與朋友杜某某前往附近某餐廳用餐,後步行前往考場。14:00至17:00參加考試,結束後與同事會合,並於17:30左右與杜某某步行前往黃河邊某咖啡廳用餐,20:30由杜某某開車送至蘭州東站,並於21:57乘坐K9661號車8號上鋪返回酒泉。
10月18日早晨8:00到達酒泉,由朋友張某某開私家車接至單位上班,期間與張某、童某某同乘,於8:20左右抵達單位辦公,並與部門同事共同開會,會議中周某某本人佩戴口罩,同事未全做防護且未按照要求距離就座;中午11:00左右於紫荊花園站乘坐27路公交回家,於興民路口站下車,全程佩戴口罩,回家後與丈夫王某、兒子王某某接觸。下午14:30自行駕車出門,14:40左右到單位後前往東匯農業,與前臺交流後離開。後與東匯農業領導電聯後,於16:30左右自行駕車抵達星海居B座品品香茶舍,與店長譚某交談後,約18:00左右,東匯負責人於某某抵達,與其交談後,於20:00左右駕車前往暮色海鮮(體育公園店)一同用餐,並於21:20駕車回家。
10月19日早晨自行開車上班,於8:30與部門同事開會,會議中周某某本人佩戴口罩,同事未全做防護且未按照要求距離就座。9:00左右看到新聞後,步行前往疾控中心排隊進行核酸取樣,約9:20左右抵達,排隊至11:00左右步行前往交警隊,乘坐出租前往市二院新設核酸取樣點(停車場附近),於11:46抵達。結束核酸檢測後步行回家,後持續居家,再未外出。
10月20日早10:30,接到通知,被接往至格酒店隔離。
該密接者的次密接共有30人,已按照要求管控。
八、柴某
(1)基本情況:男,漢族。
(2)活動軌跡:該密接自下火車就已經被專用救護車接至集中隔離賓館進行集中管控。
九、霍某某
(1)基本情況:女,確定為密切接觸者。
(2)活動軌跡:該人員10月15日,乘坐D2764次列車(7車11A號),從酒泉南站到蘭州西站。於2021年10月18日,上午乘坐D2751次列車(3車3A)於20:34到達酒泉南火車站,20:40乘坐車牌號甘F80516計程車由南站(車內期間有另外3名乘客均佩戴口罩)出發,20:50左右到達金泉路瀚海明珠—東關一校期間有2名乘客下車,後計程車調頭走南環東路到達富康紅路燈南,另一名乘客下車,隨後走酒火路大約21:15左右到達酒泉職業技術學院門口該人員下車。
該人員於2021年10月19日上10:00左右前往教室參加答辯。15:10左右由疫情辦安排車輛接往隔離賓館集中隔離。經排查該人員期間次接密者67人(包括老師)。現次接密者全部隔離觀察。
該密接者的次密接共有67人,其中蘭州1人,已將協查函反饋至蘭州市疾控中心肅州區66人已按照要求管控。
十、雷某某
(一)基本情況:男,漢族,41歲。因雷某某在2021年10月15日10:30在酒泉高鐵南站乘坐D2746次(酒泉—蘭州)動車,(座位號:6車1C),於12:10到達張掖西站下車,有一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從張掖西站上D2746次6車廂,上下車是有近距離接觸(甘肅疾控中心協查函反饋),特對雷某某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二)活動軌跡。1、雷某某在2021年10月15日10:30在酒泉高鐵南站乘坐D2746次(酒泉—蘭州)動車,(座位號:6車1C),於12:10到達張掖西站下車,有一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從張掖西站上D2746次6車廂,上下車是有近距離接觸。在乘坐動車期間,全程佩戴口罩。出站後步行約20分鐘至張掖市西關甘肅銀行修自動取款機,約半小時修好取款機。步行至張掖西關汽車站,與13:45乘車到高臺南化鎮汽車站,同車共15人均佩戴口罩,隨後步行前往高臺南化鎮農行,約半小時修好取款機,步行前往高臺南化鎮汽車站,16:00時乘坐長途汽車,車號不詳,18:10分到肅州區金泉路口下車,騎電動車回家。10月16、10月17日均在家,10月17日早10:00左右商聯超市買菜。晚六點到小西街川菜館與何某某、和某某、何某某用餐,晚9:00步行回家。10月18日騎電動車到公司上班,10月18日10:00到市二院做核酸檢查,13:00回家。10月19日早晨上班,下午通知到至格賓館隔離。
雷某某目前在酒泉市至格賓館集中隔離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