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保長名壯,字長生,洺州陽城人士,人高馬大,性情豪爽,抱不平,好女色。自幼學文習武,文不成,武不就,遂經商 ,頗有積蓄。一日,壯回鄉採購,逢村裡競選村長,試之,竟中選。
上任之後,勸課工商,修橋鋪路,興建娛樂,宣揚法度,解鄰里糾紛,興內外政事。一時間,鄉鄰和睦,村業發達,鄉民安居,精神富足。為感其勤政,鄉民皆呼其曰王保長。
保長居市裡,每早驅車至村公幹。是日,行車至交通崗,逢紅燈,遂停車玩微信,變綠燈未見,後車按笛催之,保長怒,目視訊號燈,餘時一秒,催油而過,揮手謂後車曰:“紅燈矣,汝再等一時。”
時鄉長檢查,曰其弊政頗多,督整改,促落實。保長信誓旦旦,曰:“定不負上恩,幾日則畢”。遂引鄉長一眾至市區,擺席謝罪 ,酒過五巡,保長遛之,酒保索酒資,鄉長怒而付之。次日,鄉長進城開會,遇保長驅車在前,遂電告曰:“明日鄉里開會!”保長對曰:“吾在京師,恐無暇參加。”鄉長大怒,驅車攔在保長面前曰:“汝在京師呼?”保長甚是尷尬。再次日,保長解職。
保長鬱悶,進城閒逛,窺一足療館,進而消遣,見美眉俊俏,於是言語挑逗,議定價格,遂行雲雨之事,事未畢,警察至。保長被帶至警署,警察曰:“汝系公職,怎能行此齷齪之事!當聯絡家屬,公之於眾!”保長對曰:“吾昨已解職,已是鄉民,豈可以公職之法對吾。”保長認罰兩千金,出。
保長嘆曰:“昔吾經商,千里洋場,美眉相傍;酒肉穿腸,萬金入囊;今做保長,百般禁錮,千條奇框;縱為鄉里,亦悲亦傷;今吾被拘,無面回鄉;夫復何求,再赴商場。”
嘆畢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