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試院下發《關於做好2022年初三年級學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初三年級學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將於11月10日至11月16日進行,具體時間由各區根據本區實際自行確定。
本市初三年級在校學生、本市戶籍在外省市就讀擬回京參加高階中等學校招生錄取學生和往屆生,均須參加初三年級第二學期末進行的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和體育與健康科目的初中學考。其中,英語科目聽力口語考試與筆試分離,採取計算機考試方式,學生有兩次考試機會,取最高成績與筆試成績一同組成英語科目成績。第一次考試於2021年12月18日進行,第二次考試於2022年3月進行。
本市初三年級在校生在學籍所在初中學校報名,外省回京考生和往屆生到戶籍所在區教育考試中心報名。考生須在各區規定時間內登入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對本人基本資訊進行錄入和核對,確保有關資訊準確無誤。各初中校負責對本校應屆初三年級學生報送材料進行初審,區中招辦負責複審。外省回京考生和往屆生由報名所在區中招辦負責稽核。2021年12月31日17時前,各區完成所有考生報名資格稽核,過期不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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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高階中等學校:
(一)具有本市戶籍的應屆初三年級學生。
(二)具有本市戶籍的年齡在18週歲以下(2004年9月1日及以後出生)的往屆生。
(三)積分落戶人員隨遷子女。
(四)無本市戶籍,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市應屆初三年級學生可以報考相應學校:
1. 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報考普通高中、中專學校、職業高中、五年制高職和技工學校:
(1)由人力社保部門認定的屬“原北京下鄉知青子女”的考生;
(2)由區臺辦認定的屬“臺胞子女”的考生;
(3)有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出具的介紹信和“博士後研究人員進站備案證明”(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博士後子女考生;
(4)由人民解放軍相關政治部門認定的屬“隨軍子女”的考生;
(5)有市人力社保部門簽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人員子女的考生;
(6)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戶籍的考生;
(7)由中建二局第一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認定的屬“中建二局第一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職工子女”中的非農業戶籍考生。
2. 由首鋼礦業公司認定的屬“職工子女”中河北省戶籍的考生,可以報考從石景山區招生的普通高中、首鋼技師學院和黃莊職高。
3. 由中國化學工程第六建設公司北京分公司認定的屬“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中的非本市戶籍的考生,可以報考通州區的普通高中以及中專學校、職業高中、五年制高職和技工學校。
(五)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制訂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辦發〔2012〕62號)精神,符合下列各項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報考中等職業學校:
1.進城務工人員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居住證、居住登記卡或工作居住證;
2.進城務工人員在京有合法穩定的住所;
3.進城務工人員在京有合法穩定職業已滿3年;
4.進城務工人員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醫療保險或養老保險)已滿3年(不含補繳);
5.隨遷子女具有本市學籍且已在京連續就讀初中3年學習年限。
高階中等學校在校學生(含休學生)不得報考。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牛偉坤
編輯 匡峰
流程編輯 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