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運會有聯合隊,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為了“強強聯合”、“尖子中拔尖子”。另一個原因就是為了運動員儘快融入比賽,避免因為往返於國家隊和地方隊之間的交叉練習,從而對訓練和比賽節奏產生影響。
聯合隊的建立,是與奧運會的成績掛鉤的,參加奧運會的運動員,其代表的單位可繼續聯合組成“奧運聯合隊”來參加全運會決賽階段的比賽,並且,組織上也鼓勵參賽單位在技戰術配合類專案是哪個跨單位組隊。
例如一些雙打、團體類專案,不是一時半會就能達成完美的配合的,而奧運聯合隊的成員,他們不僅僅在國家已經形成了長期的默契關係,而且後續還有很多的比賽要立即展開。因此,如果都回歸省隊的話,勢必要將部分原有的陣型打破,重新練起,這樣造成隊員磨合之間時間,可能就不僅僅會影響本次全運會,甚至可能對後面國際上的比賽產生影響。
鑑於以上原因,故採用“奧運聯合隊”這一種方式,既讓這些優秀的運動員能夠參與全國性的高等級競技比賽,也使得他們不用分心去考慮技戰術的重新編排問題,對於原來各省的運動員,除了跟其他省的現有運動員有較量外,還是能夠跟奧運聯合隊一較高下的,這是一個一舉多得的方式。
但是,一項政策的實施,必定是有利有弊的,前面都說了有利的一方面,另一個就是不利的方面了。
全運會是全民參與的一項運動會,但是仍然是以省為代表進行競爭的,那麼對於那些能夠進入奧運會聯合隊的運動員來說,他們肯定是佔有一些優勢的,但這也勢必讓各省隊的優勢就有所削弱,特別是輸出奧運健兒多的省份,可能是舉全省大力氣培養出的運動員,卻沒有辦法代表省隊出戰,這確實是帶有一絲不公。
但是,縱觀全域性來說,保障國家隊在世界競賽中的優勢,勢必要比省份之間的競爭要重要一些,如果非要說的話,那就是希望能夠“舍小家為大家”,何況省隊培養這麼多優秀的運動員,難道不是為國家培養的嗎?難道沒有國家給予的大力支援嗎?
既然規則已經定下來了,且規則是經過充分討論形成意見才執行的,因此,該舍的還得舍,努力培養第二梯隊,甚至將更多的第二梯隊送往第一梯隊,這不也是一種無上的榮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