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雲/新疆日報訊(記者 魏紅萍報道)10月25日,記者從烏魯木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瞭解到,從11月1日起,居民在辦理房產過戶時,可同時辦理房屋專項維修資金過戶業務。
按照自治區推行“一件事一次辦”“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從11月1日起,居民在辦理房屋專項維修資金過戶業務時,不再由賣方向買方出具維修資金交存證明,併到維修資金業務受理視窗辦理過戶手續。
而是直接在辦理房產過戶業務時,將結餘的維修資金過戶到買房名下,切實方便企業群眾辦理相關業務。
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被稱作房屋的“養老錢”,是專項用於房屋共有部分、共有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房屋過戶時應當同時辦理維修資金過戶手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於部分業主對維修資金相關政策瞭解不足,在房產過戶後都未及時辦理維修資金過戶手續,從而造成新業主在維修資金使用時無法行使表決權、賬戶餘額發生變動時無法及時收到簡訊餘額提醒等問題。
為解決此問題,從11月1日起,烏市將在《不動產(房地產)轉讓合同》中增加維修資金過戶條款:“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該房屋分戶賬中結餘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二手房過戶成功後,出讓人的維修資金所有權將同時過戶至受讓人。
今年烏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在黨史學習教育中,紮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目前已實現“房產+電卡”、“房產+寬頻”、“房產+維修資金”同步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