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有個叫溫吾的人。跟別人借了些銀子做買賣。在一家小客棧 裡,不料銀子被人盜竊。溫吾對掌櫃的說:“我的銀子丟在你這裡,你可 得負責呀!不然的話,我就告你和盜賊是同夥!’ 掌櫃的說:“客官,你彆著急。客人是我的衣食之本,我怎麼會與盜 賊同流合汙呢?昨夜客棧所住的客人,一個也沒有走!你若想找到銀子, 趕快報官去!”
溫吾一聽也對,於是到衙門告狀。 聽完溫吾的訴說,縣令叫捕快前去查辦,但一無所獲。捕快把掌櫃的 以及十幾名客人全都帶到了縣衙門。公堂上,還是誰也不承認偷了溫吾的 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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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令說:“現在,我把大家帶到城北的一座大廟裡,那裡有一口神鍾 偷東西的人用手一碰,神鍾就會嗡嗡地響。”於是,掌櫃的和店客都被帶 進了黑森森的廟內。
摸鐘開始了,十幾個人圍繞著鍾站成一圈,聽從縣令的口令,按次序 逐個摸鐘,但鍾一直沒有響.。
“面對神鍾,雙手背後!把廟門開啟!”縣官說完,逐個看了一遍,便 指著中間一個穿袍的大胖子說:“銀子是你偷的,還不從實招來!”這胖子 撲通一下跪地招供了。你知道縣官是如何用鍾來破案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