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即墨陽光房管釋出購房提示,青島市即墨區房地產業發展服務中心詳細解析了消費者在購房中要注意的問題。
購買新建商品房需注意:
1.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必須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購房前,購房人應仔細檢視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場所公示的檔案、材料,詳細瞭解專案的整體佈局、地段、規劃設計、戶型、抵押情況、合同文字等資訊。
2.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向購房人收取或變相收取認籌金、意向金、押金、定金、預付款、排號費等任何款項的行為,均屬違規銷售行為。
3.擬透過按揭貸款方式購買商品房的購房人,應提前瞭解相關銀行貸款條件,並與出賣人明確因不能貸款無法購房的處理辦法及責任。
4.透過第三方分銷機構購買新建商品房的,購房人應要求其出示商品房有關證明檔案和商品房銷售委託書,不要向代理人、中間人、介紹人支付房號費、差價款等任何費用。
5.購房人在繳納購房款前,應認真檢視所購買房屋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全部購房款(含定金、首付款等)應透過《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記載的預售資金監管賬戶進行支付,保留支付憑證。
6.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廣告宣傳、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應謹慎辨別,對於無法確定宣傳和承諾是否能夠兌現的,應當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以書面形式予以確定。
購買存量房(二手房)需注意:
1.透過中介機構買賣存量房(二手房)的,要注意中介機構是否取得《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與中介機構簽訂經紀服務合同時,要認真約定合同的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及中介費支付等內容。
2.購房人要確認出賣人身份與房屋產權證記載的房屋所有權人是否一致,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屋不得轉讓。購房人要提前瞭解房屋狀態,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況,審慎支付購房定金、房款等費用。
並提供諮詢、投訴電話:0532-88525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