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日戰爭史中,除了慘無人道、作惡多端的日本侵略者之外,還有另一類人也讓所有中國人痛恨不已,那就是“漢奸”。投靠日本、成立汪偽政府的汪精衛是中國近代頭號大漢奸,而除了汪精衛這種“大人物”之外,更多的漢奸則如同影視劇中形象一樣,是成為日軍“走狗”,溜鬚拍馬、阿諛奉承的“小人物”。
抗日戰爭期間的“漢奸”們,往往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喪盡天良、貪生怕死。面對帶槍的日軍做小伏低,面對手無縛雞之力的同胞卻耀武揚威、心狠手辣。很多漢奸作惡多端,喪心病狂的程度不亞於殘暴的日軍。比如有一個叫李慶元的小漢奸,為了向日軍表忠心,曾將17歲的女兒推入火坑,送給日軍當“老婆”,更因日軍一句話親手活埋了自己的親生母親。
留學歸來反成漢奸
中國近代期間漢奸大量出現,這種現象的成因一定程度上與社會狀況有關。不少漢奸都是飽受壓迫、蠅營狗苟的社會底層小人物,但是也有一些例外,比如李慶元就是一個出身富有,曾經海外留學的“知識分子”。
父母努力將兒子送到日本留學,是想讓兒子以後能夠有個錦繡前程,光耀門楣。然而沒想到,在日本的留學過程,沒有讓李慶元學到先進思想和技術,被激發出愛國救國熱情,反而讓他習慣了討好日本人。他學會了向“欺壓者”卑躬屈膝,為自己謀得更好的生存環境。
畢業之後,李慶元回到了東北老家,後來日軍發動侵略,東三省淪陷。攻下東三省只是第一步,日本人人生地不熟,要想對這些地區更好地進行管理和控制,需要藉助當地人的力量。於是,一批批漢奸出現了。李慶元對東北局勢十分了解,又會說日語,在投靠了日軍之後很快成為了“皇軍”面前的紅人。
為表忠心,送出17歲女兒
對日軍來說,漢奸雖然有好用不好用的區別,但本質上都只是“走狗”,根本不可能給予他們平等的尊重,而作為漢奸,李慶元的自我認知也非常明確,只要有任何討好奉承日軍的機會,就會主動“搖尾示忠”。
李慶元的女兒年僅17歲,正值如花似玉的少女時期,天生有一副出色的相貌,身材也亭亭玉立,婀娜多姿。一位日本軍官見色起意,李慶元非但沒有害怕擔憂,反而認為這是自己討日軍歡心的“機會”,甚至可能因此與日本軍官攀上親戚,從此“平步青雲”。
於是,李慶元抓住了這個不可多得的機會,主動將這位軍官帶到家中,為其製造機會,對女兒的反抗視若無睹。事後,將自己的女兒名正言順地嫁給了這位軍官。說得好聽點是“嫁”過去當“小老婆”,實際上卻只是送給了人家當玩物。
喪盡天良,活埋親生母親
李慶元的母親對孫女的遭遇悲憤不已,雖然因為內心的懼怕和兒子的原因,一直對日軍忍氣吞聲,但這件事讓李母忍無可忍,徹底爆發了。在李慶元將女兒送走那天,李母對那個日本軍官破口大罵,對兒子又哭又鬧,死活不同意自己的孫女“出嫁”。
然而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老人家,並不能改變任何事情,日本軍官沒有直接對李母動手,只是對李慶元說再也不想看到這個老太婆。李慶元連忙對日軍低頭哈腰,表示自己一定會好好“處理”。為了讓日軍的怒火徹底平息,不影響到自己以後的“地位”,李慶元將母親帶走後並沒有用關押的方法避免她出現在日軍面前,而是直接讓人將母親拉到郊外,親手將其活埋。
日軍對李慶元的“表現”非常滿意,之後對他也更加“重用”。李慶元一心沉浸在“飛黃騰達”的美夢之中,其他中國人對他的深惡痛絕和“喪盡天良”的評價,對他來說不痛不癢。然而,李慶元的美夢很快破碎,1945年,日本投降,曾經猖狂殘暴的日軍成為戰犯,迎接審判,而日軍的狗腿漢奸們,也將受到應得的懲罰。
結語:
1946年,全國上下經過判處最終被處死的漢奸多達300萬人,李慶元就在其中。這位毫無人性,害女弒母的大漢奸被判絞刑,處刑當天,圍觀群眾沒有一個表示同情不忍,而是各個拍手稱快,慶祝這個罪不可赦、人神共憤的“禽獸”終於得到了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