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肯德基,不少人腦海中都會浮現出那個經典的紅色LOGO和慈祥的肯爺爺。自從2006年,肯德基在上海首推“肯德基宅急送”,開始涉足外送市場後,印有“KFC 宅急送”的紅色箱子此後在全國大街小巷穿梭,如今足不出戶便可享受美味 。時隔多年,肯德基卻遲遲難以註冊“KFC宅急送”商標,這是怎麼回事?
1.
小小商標,多方爭執
近日,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與肯德基國際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二審行政判決書公開。判決書顯示,肯德基公司申請註冊“KFC宅急送”商標(申請號:第22264630號 指定使用服務:第39類)。國知局認定,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一~四構成近似商標,對該商標作出駁回決定。肯德基公司遂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提起訴訟。
一審法院認為,“宅急送”僅表示一種配送方式,申請商標的顯著識別部分“KFC”與引證商標一、二、三、四存在較大差異,不構成近似商標。判決:一、撤銷國家智慧財產權局作出的被訴決定;二、國家智慧財產權局重新作出決定。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不服原審判決,向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院經審理認定,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一至四在文字構成、呼叫、含義及整體外觀等方面近似,易使相關公眾產生混淆誤認,構成近似商標。
關於一審法院的判決,北京高院認為,“宅急送”其顯著性高低不是判斷申請商標與各引證商標是否構成近似商標的考量因素。若過分強調顯著性問題,而允許在後的商標申請人在他人已註冊的商標上添附其他要素而申請新的商標,實際上是在近似判斷中對在先商標效力的直接否定,直接損害了在先商標權人已經依法取得的商標專用權。
最終法院判決撤銷一審判決,駁回肯德基公司的訴訟請求。
2.
“宅急送”商標為何不能註冊?
宅急送可以說是快遞行業的老前輩了。不過圍繞宅急送商標的官司早已有之。過去20多年裡,宅急送曾經歷兩次著名的商標官司。第一場官司中,法院認為“宅急送”已經成為行業通用名稱而非特有名稱。第二場官司中,訴訟雙方的公司名稱中都包含了“宅急送”的字樣,雙方就是否涉及不正當競爭展開論證。
為何一枚小小的“宅急送”商標引發諸多麻煩?據瞭解,由於宅急送快運公司在商標註冊的時候,明確表示放棄“宅急送”的專用權。而依據2003年法院的判決,“宅急送”被定義為行業的通用名稱,而非特有名稱,使得多股勢力瘋狂搶奪,糾紛不斷。但在2004年,上海迪邦宅急送快運有限公司成功申請並註冊了“宅急送”商標,算是為這個充滿爭議的事件畫上了句號。
但真如二審法院所稱,肯德基無法註冊“KFC宅急送”商標嗎?事實上,經過查詢,有不少在“宅急送”前後新增其他字詞的詞語成功註冊成商標,而且我國商標審查是由商標審查員人為分析判定商標是否近似,因此判斷出來的結果會產生不同。另經查,目前肯德基已經在多個類別成功註冊“肯德基宅急送”商標,相信肯德基成功拿下“KFC宅急送”商標只是時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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