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每個人的人生都不盡相同,但是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一些重要的人生節點還是特別相似的,對於如今的年輕人而言這個節點很有可能是離開校園進入社會。
不過對於古人來說,成家顯然是他們最看重的一件大事。
中國自古以來就有成家立業的說法,相較而言,立業顯然是更高的追求,而成家則是人生的底線。
中國古代儒家思想盛行,家族是社會的最重要組成單位,為了家族的延續,傳承香火是每個家族成員的頭等大事,這也是為什麼成親對於古代的每個年輕人都那麼重要。
不過在中國古代的時候,由於重男輕女思想的風行,導致在很多時期會出現男女比例失調的現象,這讓社會上出現了大量“光棍”,那麼中國古代政府又是怎麼解決這個問題的呢?
古裝劇中的新婚夫婦
一、逼迫適婚女性出嫁
如今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年輕人的結婚年齡正在不斷推後,不過在古代的時候,人們的成婚年齡無疑是遠遠早於現在的,許多人甚至在十三四歲的時候便成親了。
不過那時也有不少女性選擇晚婚,這可能是因為她們對於自己的父母十分留戀,也可能是因為她們暫時沒有找到心儀的伴侶。
這本來是一種基於個人意志的自由選擇,但是在封建統治者看來,適婚女性待字閨中無疑會讓單身男性的數量上升,這也不利於人口的增長的,對於國家生產力的進步無疑是有負面影響的。
古代少女形象
為了緩解這一現象,從漢朝時開始,封建統治者們就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措施,來逼迫年輕女性出嫁。
比如在漢惠帝劉盈在位的時候,其就出臺了相關的規定,如果一戶人家有超過十五歲的女孩沒有出嫁的話,那麼他們每年要向朝廷繳納六百錢的稅款,這個數目在當時不是普通人家能夠承受的。
因此他們只能趕緊為自己的女兒尋找夫家,這一政策起到了立竿見影的效果。
在西晉剛剛建立的時候,國家剛剛從三國亂世中安定下來,多年的戰亂讓國家的人口出現了大幅下降。
為了快速增加人口數量,晉武帝司馬炎也出臺了和劉盈相似的政策,只不過他將女孩的年齡限制放寬到了十七歲,他規定如果女孩在十七歲時依然沒有成婚,那麼當地的地方官員有權力為其指定結婚物件。
這雖然不像漢朝初年那樣會給家庭帶來直接經濟損失,但是誰也不願意將自己女兒一生的幸福交到外人手裡,因此在這條政令頒佈之後,大量女性都在短時間內完成了出嫁。
這讓晉朝初年的人口恢復速度達到了可觀的水平。
在劉宋成立的時候,國家也和西晉那般經歷了長期的戰亂,因此他們也出臺了類似的政策,不過對比之前兩朝的政令,劉宋政府無疑是最嚴格的。
在《宋書·周郎傳》中有這樣的記載:
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也就是說如果女孩在年滿十五歲之後還沒有出嫁的話,他的家人都要因此遭受牢獄之災。
由於其懲罰十分嚴苛,因此其效果也是最佳的,劉宋境內一時間,嫁娶的隊伍絡繹不絕,讓其國內的人口取得了快速恢復。
相信看到這裡有人會說這三個政策的根本目的並不是為了解決光棍問題而是恢復人口,因為在亂世之後年輕單身男性的數量其實是要少於女性數量的。
但不可否認的是,這些強制政策確實降低了女方的擇偶標準,在一定程度上也幫助到了這些光棍。
二、政府對於再嫁的支援
現在在我們提到中國古代婚姻倫理觀的時候,往往會強調舊社會對於女性貞潔的重視,許許多多的烈女故事也印證了這一觀點。
不過實際上在理學取得思想界的絕對優勢地位之前,百姓們雖然對於寡婦再嫁頗有微詞,但是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尤其在宋朝之前,雖然儒家思想也佔據主流地位,但是人們對於貞潔並不是十分重視,尤其在隋唐時期,由於此前中國一直處於南北分立的狀態中,因此北方政權或多或少也受到了遊牧民族文化的影響。
唐代遊牧民族陶俑形象
在他們的文化傳統中,寡婦再嫁是一件十分普遍的事情,弟弟娶寡嫂,或者後母嫁繼子這樣的事情司空見慣,這對於他們來說可以最大化運用適齡女性的生育力,對於部族的發展大有好處。
因此在唐朝初期,寡婦再嫁成為了一種相當普遍的現象。
而且當時國家長期處於戰爭之中,大量軍人犧牲在了前線,他們的妻子都成為了寡婦,在戰後如果不放開寡婦再嫁,那麼適齡女性的數量顯然是不足的,因此唐朝時期人們對於婚姻的看法是十分開放的,這也擴大了單身青年的擇偶選擇,有利於光棍問題的解決。
從宋朝開始,理學逐漸成為了思想界的主流,其對於女性婚姻道德的要求達到了歷史的峰值,這讓寡婦再嫁一事面臨著極大的社會阻力。
後來的明清兩朝,其政治思想上在繼承了宋朝的大體框架下還有一定的發展,因此寡婦再嫁的難度也變得越來越大。
不過即使在明清時期,民間依然存在寡婦再嫁的情況,當地的政府對於這種事情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他們明白相比於道德要求而言,人們成家立業的需求才是更關鍵的。
不過娶寡婦在當時還是要承受一些輿論壓力的,因此除了常年找不到伴侶的光棍之外,很少有人會選擇娶寡婦。
因此適當開放再嫁也就成為了解決大齡光棍問題的一個重要途徑。
為了鼓勵這些光棍們娶寡婦,明清時期,有些地方的政府甚至還會向他們宣傳這樣做的好處,這樣的宣傳和鼓勵,不僅可以讓光棍們對這件事有更清楚的認識,也可以減輕他們的心理負擔。
在清朝的時候,政府還在部分地區設定了“官媒”這一部門。
這些部門中的官吏主要負責將一些未婚的男女安排到一起生活。那時許多寡婦在丈夫去世之後生活難以為繼,成為了流民,她們就很容易被官媒捉住強行許配給光棍們。
這也是政府解決光棍問題的方法,只不過對於那些女性來說未免太過殘忍。
三、政府的其他手段
除了上面提到的兩種主要方式之外,封建時期的政府還有一些其他的手段來解決光棍問題。
其中最常見的便是對於富貴人家納妾數量的限制。
古代的時候雖然名義上實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度,但是在正妻之外男子是可以納妾的,如果富貴人家納妾的數量太多,那麼社會上的適齡女性自然會減少,這無疑會加劇光棍的問題。
為了緩解這一現象,中國各朝政府對納妾的數量都做出了一定的規定。
在身份體系相對明晰的周朝和漢代,士大夫和公卿們的納妾數量是有明文規定的,除非這些人有極大的功勞,才有可能多納幾個小妾。
而到了後世朝代,政府則會根據品級來限制公卿的納妾數量。
在明朝的時候,朱元璋甚至還限制了皇室成員的納妾數量,這對於光棍問題的解決是有一定促進作用的。
不過政府的行政力量對於政界之外的行商富戶來說約束力是相對有限的,因此一些富商大肆納妾的情況也是很多的。
這也是為什麼雖然歷朝歷代對於納妾的限制變得越來越嚴格,但是富戶納多房小妾的現象在民間依然屢禁不止的原因。
既然行政力量無法解決這些問題,那麼單身的男青年們就只能選擇其他的解決辦法。
比如在古代一些偏遠地區,便存在著一妻多夫的現象。
不過這雖然能夠解決單身男性的生理需求,但是卻無法讓他們擁有完整的家庭,也不能給他們心靈上的慰藉。
綜上我們不難看出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時期,在面對光棍數量過多現象的時候,政府往往會採取一些強制性手段,來迫使年輕適齡女性嫁給他們。尤其是清朝時設立的官媒,更是達到了強制嫁娶的巔峰,這對於那些女性來說顯然是不人道的。
不過在更多的時候,古代政府其實只是採取了一些行政手段,來逼迫年輕女性們出嫁。
那就是用壓縮時間的方式來降低她們的擇偶需求,其本意只不過是為了儘快讓她們快點嫁人,從而提高國內的人口增長速度,來供他們剝削。
對於那些找不到妻子的單身光棍們,朝廷其實是沒有一絲一毫的憐憫同情的。
更關鍵的是,在封建政府看來,年輕的男性和女性只不過是他們眼中的工具,他們對於這種強迫結成的婚姻完全不重視,絲毫不會考慮這樣的關係會不會讓兩個人蒙受不幸。古代的女性更是被政府視作生育的工具,這對她們顯然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因此在面對婚姻問題的時候,解決問題固然重要,但如果某些解決方式會造成極大的傷害,那我們是萬萬不能選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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