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生病,難免選擇用藥治療。
但是你知道嗎?有些時候,用藥不當會導致人聽力減退、耳鳴、眩暈,甚至耳聾!
據悉,我國目前共有近300萬聽力殘疾人,而藥物已經是導致耳聾的重要原因之一,有研究推測該比例高達40%以上。
今天,我們就好好了解這些耳毒性藥物。
哪些藥物會導致耳毒性?
目前認為,藥物耳毒性主要是損傷到了感知聲音的內耳(引起聽力障礙、耳聾)或者前庭(引起空間定位障礙、眩暈)。當然,也可能與某些遺傳因素有關。需要注意的是,嬰幼兒由於各方面生長髮育尚未完全,更容易受到藥物損害。
總的來說,導致耳毒性的藥物可以分為六大類。
一、抗菌藥物
首先,要知道的就是氨基糖苷類抗菌藥。該藥物可以損害內耳感受器,從而引起聽力和前庭障礙,發生率高達20-30%。而且,這類藥物導致的耳蝸損害大多不可恢復,也就是永久性耳聾。其主要包括鏈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阿米卡星、妥布黴素等,需要高度重視。
相對氨基糖苷類抗菌藥來說,其他抗菌藥物導致的耳毒性比較輕微,多為可逆性(及時停藥可恢復),但也有少數病人導致永久性耳聾。
其他抗菌藥包括大環內酯類抗菌藥,如紅黴素等;四環素類抗菌藥,如多西環素、米諾環素等;糖肽類抗菌藥,如萬古黴素、替考拉寧等;氟喹諾酮類抗菌藥,如諾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等;以及青黴素和頭孢類抗菌藥。
二、解熱鎮痛藥
解熱鎮痛藥就是常說的止痛藥,主要包括水楊酸製劑、對乙醯氨基酚、吲哚美辛、布洛芬、吡羅昔康等。
這類藥物的耳毒性主要與長期使用或者劑量蓄積有關。反應一般比較輕微,在停藥2-3天能夠消失,少數病人可能導致突發性耳聾。
三、利尿劑
利尿劑主要是用來促進尿液排出的,特別是對於一些水腫的病人。具有耳毒性的主要是一類髓袢利尿劑,包括呋塞米、布美他尼、依他尼酸等。
這類藥物主要引起可逆性的損傷,及時停藥後可能恢復。而且與用量有關,用量越大,發生的危險更高,所以目前臨床上用的一般是比較小的劑量。
四、某些抗腫瘤藥
主要是鉑類抗腫瘤藥,藥物危害和劑量有關。其中順鉑的毒性比較大,一般不可逆,卡鉑及奧沙利鉑大多比較輕微。
此外,還有一些其他抗腫瘤藥物也存在耳毒性,但反應比較權威,如烷化劑、長春新鹼、甲氨蝶呤、博來黴素等。
五、區域性麻醉藥
區域性麻醉藥如普魯卡因、利多卡因、丁卡因等,即使在劑量很低的時候也能進入內耳,造成聽力損害,主要表現為耳鳴和聽力下降。
六、其他
其他還有一些藥物具有耳毒性。如治療瘧疾的氯喹、奎寧、乙胺嘧啶等;重金屬如鉛、汞、砷、鉈、鎘等;大劑量靜脈滴注硝酸甘油;男科用藥西地那非與他達拉非等。
哪些人群容易發生藥物性耳聾?
1、特殊人群如嬰幼兒、孕婦及老年人。其中,最需要重視的嬰幼兒,很多耳聾患者是在2歲以前使用抗菌藥導致的。
2、腎功能不全的患者。 這些人群因為藥物排洩障礙,可能導致藥物的過量蓄積。
3、曾有聽力損傷的患者或者有遺傳性耳聾家族史的。由於本身聽力受損,所以更加脆弱,更容易受藥物損傷。
4、使用兩種或者以上耳毒性藥物的。這些患者的發生風險加倍,而且發生嚴重毒性的風險也提高。
如何避免藥物性耳聾?
很多藥物的耳毒性和藥物的劑量或者累積有關,因此在用藥時要注意:
用藥時儘可能選擇毒性小的藥物;
儘可能選擇合適的、最小有效劑量,劑量越低則風險越小;
口服比靜脈輸液相對安全;
用藥的療程避免過長;
用藥時,對藥物濃度監測等。
同時,早發現、早治療是關鍵。很多藥物的耳毒性在發現初期,及時停藥,同時給予一些輔助治療藥物能夠改善病情,能夠完全恢復。
如果發現較晚,或者損傷比較嚴重的,很少能夠恢復!
所以,在上述藥物使用過程中,一旦發現耳朵脹滿感、耳鳴、眩暈、聽力下降、平衡失調、突發性耳聾等症狀,要立刻停藥,及時就醫,避免進一步惡化,甚至導致永久性耳聾。
綜上
很多藥物的耳毒性
與藥物的劑量或累積有關
用藥時要謹遵醫囑
避免自行服用
特殊人群更要提高警惕
一旦發現不適
立刻停藥就醫
本文專家:潘坤明,北京大學藥學碩士,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臨床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