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妙計留給世人的只有惡,而他的惡因何而起,與他的成長環境、性格都有關係,有的人雖然身處逆境,但也能夠向陽而生,但有的人卻墜入了深淵,不知他又是否疑惑過,生存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彭妙計原名易華,於1966年出生在陝西山陽縣,幼年時跟著父母逃荒,到了周至縣投靠姨母,窮困的家庭條件,寄人籬下的處境,讓彭妙計並沒有感受到多少溫情。即使彭妙計12歲時曾遭人拐賣,被賣到了河南漯河,那也許是他最困苦的時候,也是情感最為強烈的時候。
在漯河生活了兩年,彭妙計趁著收買人放鬆警惕逃了出去,後一路乞討回到了周至縣,彭妙計對家是有過渴望的,但家人對於其被拐賣的經歷並沒有表現出很關心,雖然在彭妙計失蹤後,家人有過尋找,但很快就放棄了,看到彭妙計回來,家人也沒有多大的情緒起伏。
彭妙計的心也就冷卻了,甚至在兩年後,年僅16歲的彭妙計把自己的親生母親石某某拐賣到了江蘇。
又過去兩年,彭妙計想到了自己的母親,然後又把妹妹帶到了江蘇,用妹妹作抵押把母親贖回,安置在山陽縣老家。但此時,石某某在江蘇已生下了一子,彭妙計對這個同母異父的弟弟並沒有什麼感情,轉手就把這個孩子賣掉了。
什麼是道德?什麼是法律?什麼是親情?彭妙計的腦海中並沒有這些概念,而長大後的彭妙計同樣為生計奔波。1989年,彭妙計經人介紹,過繼給周至縣的一個修腳踏車的四川籍孤寡老人王某某,王某某獨自生活,缺個兒子,雖然日子過得苦,但手裡頭還是有些積蓄,所以彭妙計給王某某當過一段時間的日子,而且找了份工作,老闆是胡某。
胡某有一個與彭妙計年齡相差不多的女兒小芳(化名),還沒有嫁人,見彭妙計長得不錯,幹活也利索,就覺得彭妙計是一個可託付的人,兩人便談起了戀愛,不過這段戀情肯定是會受到胡某的強烈反對和阻擾,而小芳卻選擇了與彭妙計私奔。
彭妙計是否對小芳有過感情?無從得知,但小芳給彭妙計生下過兩個兒子,彭妙計以修腳踏車為業,負擔不起兩個孩子,於是把小兒子賣掉了,而彭妙計入室盜竊、搶劫殺人則是從1998年開始,並且彭妙計清楚單打獨鬥走不長久,因此糾集了丁運好、蘇小平、王天興、張健、趙曉斌等人。
這些人都生活在社會的底層,沒有多少道德底線,對金錢充滿了渴望,因此犯案時手段殘忍,草菅人命。
1998年2月19日至3月31日,河南省靈寶市在一個多月內就發生了四起入室搶劫案,歹徒十分囂張,基本沒有人性,四起案子都是用鐵錘砸門而入,然後用床單、布條捆綁受害人,搶完財物後便溜走了,而靈寶警方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陝西潼關也發生了同樣的入室搶劫案。
由於接二連三的發生入室搶劫案,甚至遭到搶劫的人家都被滅口,現場觸目驚心。一時間,陝西、江蘇、安徽、 河南四省各地人心惶惶,有的幾家合住在一起,輪流站崗輪流休息,當地的防盜門也是供不應求,就連看門狗的價格也都一路上漲。
專案組為了破案也是盡了一切可能,而經過大量的工作,警方調查到了彭妙計的頭上。
不過彭妙計相當狡猾,警方抓捕他也是費了點力,後來是在山陽偶遇彭妙計家的鄰居,才獲知彭妙計當下正藏身於湖北省鍾祥市九里鄉,專案組因此連夜趕往湖北,誓要將這夥犯罪分子一網打盡。
1999年4月9日下午1時,彭妙計落網了,丁運好、蘇小平、王天興、張健、趙曉斌等人也相繼落網。
短短一年,彭妙計的身上就揹負了77條人命,可見其殘忍程度。而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犯搶劫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犯盜竊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另外,受害人中還有多名女性在遇害前還遭到了這夥犯罪分子的侵犯,構成強姦罪。
1999年12月3日,經法院審理後宣判,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強姦罪、 盜竊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彭妙計、丁運好、蘇小平、王天興、張健、趙曉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