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有很多不寫之寫,想起來很有意思。文學的魅力最好在於可以啟發讀書人的思維,未必作者有意,但不妨多思多想一二。
薛蟠爭搶香菱打死馮淵,在應天府犯了案後,施施然帶著母親和妹妹一家人進京。自有家裡人處理。
不過,薛蟠還是將打死人命案想得太簡單。薛家固然是四大家族,又有賈家、王家靠山。但薛蟠打死人命鐵證如山,哪裡那麼容易翻案。
封建社會的司法固然有漏洞,卻也不是顯貴們為所欲為。薛蟠打死馮淵的證人不少,他也無從狡辯。這件案子就是明證,如果應天府知府昏聵,賈家、王家一封信就能搞定。但如果知府清明,就不容徇私枉法。
所以,應天府知府才是整件案子的關鍵。問題是馮淵死了那麼久,官司還遲遲沒有“了結”,直到賈雨村被賈政幫忙復職,補了應天府知府,才被他徇私枉法。
(第三回)彼時賈政已看了妹丈之書,即忙請入相會。見雨村相貌魁偉,言語不俗,且這賈政最喜讀書人,禮賢下士,濟弱扶危,大有祖風,況又系妹丈致意,因此優待雨村,更又不同,便竭力內中協助,題奏之日,輕輕謀了一個復職候缺,不上兩個月,金陵應天府缺出,便謀補了此缺,拜辭了賈政,擇日上任去了。不在話下。
賈雨村候缺的時候,應天府知府還無缺,不上兩個月竟然就出了“缺”,預示前任知府已經“卸任”。
賈雨村上任知府後,徇私枉法胡亂判斷了葫蘆案,徹底替薛蟠脫罪。
葫蘆案背後有很多值得咀嚼的地方。比方前任應天府知府的“卸任”,給賈雨村騰地方,就頗為值得探求一二。
首先,薛蟠的案子非止一天兩日,卻直到賈雨村上任後才了結,證明在上任知府那裡被延宕了。
之所以“延宕”,原因不會很複雜。一是知府不作為。二是知府要作為。
知府不作為,案件拖不得。他若不判不但自己翫忽職守,還會得罪賈家和王家,得不償失。不如徇私枉法。
如果知府剛正不阿想要秉公執法,卻被各方勢力阻止。尤其薛蟠離開金陵背上,罪魁禍首不在,無法結案更說得通。
薛蟠“潛逃”,必然早下海捕文書。這樣的知府對薛蟠不利,當然留不得。
其次,賈雨村被派去處理薛蟠打死人命案,證明之前知府不肯為賈家、王家所用,才會被換掉。否則何用賈雨村換他。
前任知府卸任,也能體現出幾點重要的線索。
一,官場不都是賈雨村這種徇私枉法之徒,也不都是賈家、王家仗勢欺人之人。
二,賈家王家的手伸得極長,不與之苟同者,就要排擠打壓。如此霸道的官場作風,可見四大家族的囂張,被消滅是必然。
三,賈政幫助賈雨村官復原職還算簡單。但能夠將之定點投放到應天府,恰好處理薛蟠打死人命案絕不是偶然。堂堂應天府四品知府說“卸任”就卸任,說安排誰就安排誰。這個勢力實在太恐怖。
賈家如此作為,怎能不讓皇帝忌憚!
知府雖然不夠封疆大吏,卻也是地方大員。尤其“應天”對應“順天”,是王朝最重要的“南北二府”,京畿之地。賈家都有能力玩弄鼓掌之間,說換就換,皇帝怎麼能視而不見。臥榻之側又豈容他人鼾睡!
最後,前任應天府知府,也是個有“故事”的人。
第一,他不是賈家等四王八公的人,所以才會不受賈家、王家的控制,不顧人情徇私枉法。
第二,他起碼是個想要叛薛蟠有罪的官。能夠給馮淵之死一個公道。
第三,他是不是清官,看似不好說!但其實有跡可循。
假如他是貪官還不為賈家所用,就只有賈家敵對勢力忠順親王那邊的人。真要那樣,賈政也沒有能力讓他挪窩,給換成賈雨村。
所以,前任知府是清官的機率非常大,且背後靠山不大,才會被賈家輕易更換。
關於前任知府的下場,無外乎三個:
一,升任,賈政想要換了他,想辦法升任他,也是給個面子。
二,調任,將他調到其他地方,只要不擋道,不再揪著薛蟠的案子不放就可以。
三,降職或者罷黜。知府不開竅,要抓薛蟠問罪。乾脆一不做二不休,四大家族打擊排斥異己,將之徹底罷官,也是公報私仇。當初賈雨村就是這樣丟了官。
(第四回)雨村因問方才何故有不令發籤之意。這門子道:“老爺既榮任到這一省,難道就沒抄一張本省‘護官符’來不成?”雨村忙問:“何為‘護官符’?我竟不知。”門子道:“這還了得!連這個不知,怎能作得長遠!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個私單,上面寫的是本省最有權有勢,極富極貴的大鄉紳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時觸犯了這樣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連性命還保不成呢!”
門子說不知“護官符”者,“怎能作得長遠……不但官爵,只怕連命還保不成呢”,說得就是前任“知府”。當然,丟了性命太過嚴重,“丟官”的可能更大。
至於門子又說:“方才所說的這薛家,老爺如何惹他!他這件官司並無難斷之處,皆因都礙著情分面上,所以如此。”說得不是知府,而是知府罷官後,衙門其他官吏互相扯皮不肯擔責任,也不敢輕易判斷,等下一任知府做決斷。才有賈雨村復職應天府,判斷葫蘆案。
綜上,一件葫蘆案背後,其實有很多可以延展的故事。當然,不排除君箋雅侃紅樓的主觀判斷,讀書各有理解角度,大家權當故事好了!
文|君箋雅侃紅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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